# 毛泽东撰中央转发辽宁省委推广“包米食用增量法”经验报告的批语 ## 一   (各省、市、区党委:)   辽宁这个经验,可供你们研究和试行。并请你们研究,别的粮食是否也可以采用辽宁对包米那样的做法。在研究、试验和推广任何新办法的时候,一定要预先防止主观主义和命令主义。    中央1959年6月3日 ## 二   刘、邓、林、彭真阅,尚昆办。    毛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