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阎红彦关于自留地等问题的意见   <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   一、关于自留地问题。同意不动大田,不动食堂基本菜地,和解决自留地的三个办法。   平坝地区每户自留地最低一分五似乎少了,我的意见是:平坝区应该平均每户三分左右,土地少的坝区,也不要低于二分五(包括以前切给的房前屋后的自留地在内)。至于山区,可以适当放宽一些。   按照这个数字计算,自留地加上食堂菜地,可能比中央确定的百分之七稍微少一些。食堂菜地和自留地大体上是对半开(自留地每户平均三分左右,现有基本菜地130万亩,平均每户也是三分左右)。   在划自留地时,应该按照每户实际人口计算划给。   二、关于私人养猪问题。允许私人养猪的政策要宣传贯彻,对私人养猪要积极加以扶植。公社、管理区、生产队的小猪可以逐步分一些给私人养。有些公社、管理区的猪场,没有饲料基地,在私人养猪的条件具备时,也可以分一些给私人去养。但是,无论如何要实行自愿的原则,逐步发展。   主席说:“人搬家三年穷,猪搬家要死,不是穷的问题。”一定要注意,不要又来一个硬性规定,不要又搞成“运动”。总之,无论如何要掌握一条:不要使生猪减少。   三、凡是开展整风整社的县和公社,一定要把问题搞透,绝不能走过场。   不知道我们在春耕以前能够搞多少个公社?是否能在元月份内再搞200个公社,二月份再搞300个公社,加上试点的99个公社,春耕以前大约结束600个公社的整社工作。   以上意见,请省委研究决定。   来源:李原、明朗、王腾波、唐忠信主编《阎红彦同志讲话集》(1950·7-1966·11),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