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沂县新南大队的土地到哪里去了?   本刊讯 江苏新沂县委农村工作部工作组最近在新南大队发现,某些干部家不住在这个大队,工作也不在这个大队,可是却都来这个大队种地。据调查,被这些外来户(群众的不满称呼)占去了五十二亩三分土地,相等于被调查的几个生产队社员自留地的总和。   这些“外来户”都是什么人呢?社员们指着一些地带有讽刺语调告诉工作组说:“这是魏科长的,那是高书记的,这是吴主任的,那是索主任的……”。经过详细了解,这些书记、主任,早在几年前就调走了,可是这份“财产”却仍然长期保留在这里。原公社宣传科长魏云喜三年前就调走了,可是他还在这个大队种着一亩多地,就这样他还不满足,今年春天还找干部再给增加一点。原大队主任吴兴明很早就调到公社建筑站当站长去了,可是他还种着他当大队主任时种的一亩六分地。凡是在这个大队当过干部的,都有一份“财产”。前任大队书记高孝达、索胜芝,已经调离几年了,现在每人仍然种着一两亩地。   县级机关有些单位也采取欺上压下的恶劣手段侵占生产队的土地。原商业局繁殖场院外土地该退不退,今年种了十六亩小麦(县委已通知商业局收打后全部交给粮食局)。县委党校、采矿厂、商业局、食品公司、人民医院等单位都没有按县委规定,将所占的土地退出来,仍然想长期占用下去。公社机关也有占用土地的情况。   另外宾馆、理发店、刻字店、钟表店、采矿厂、五金厂的工人和商人也都占用了一些土地。   新沂县委认为,象新南大队的这种现象并不是个别的,特别是地处集镇,靠近机关的生产队,土地被占的情况比较严重。县委要求各公社党委、大队支部和县级机关,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对占用生产队土地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并迅速将占用的土地退回给生产队。(摘自“江苏情况)   来源:1963年9月3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