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家坳公社七大队百户阶级调查   <新华社>   本刊讯 湖北省麻城丁家坳分社是黄岗地委、麻城县委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工作的公社之一。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地、县委工作组在七大队做了一次阶级调查。这个大队共有一百六十五户,这次只调查了一百户。现将调查中阶级和经济变化情中分摘载如下,共它部分从略。 ## 土改前、合作化前的阶级概况   这是1952年春季实行土地改革,1956年冬季实现合作化这次调查的一百户,土改前是九十六户,到合作化的时候,有一户分为两户,变为九十八户,以后又有的户分家,变为现在的一百户。土改前的成分是:地主四户,占当时九十六户的4.1%强;富农三户,占3.1%强;中农四十九户,占51.1%强,贫农四十户,占41.6%强。   土改前各阶级、阶层按人口平均计算的纯收入是:地主三百七十元,富农二百八十元,中农七十六元,贫农三十一元。   合作化前夕,除地主、富农外,根据土改后四年中的经济变化情况,内部划定的成份是:贫农二十二户,占当时九十八户的22,4%;新下中农十五户,占15.3%;新上中三户,占3.1%弱(以上是土改前的贫农变化情况);老下中农十一户,占11.2%强;老上中农四十户,占41.8强(以上是土改前的中农变化情况)。   当时,各阶级、阶层按人口平均计算的纯收入是:贫农五十元,新下中农五十三元,新上中农七十七元,老下中农四十七元,老上中农八十八元,富农二百一十二元,地主三十一元。   以上情况表明,贫农虽然在土改时分得了田地,但是,因为家底空虚,不能添置生产资料,在单干的情况下,经济状况的改善是有一定限度的,贫农和新下中农差别不大就是一个例证。至于土改前的中农却另是一种情况,他们家底厚,有农具、耕畜,又不像解放前那样有苛捐杂税的压榨,因此,在单干的情况下,多数人家的经济情况都迅速上升;少数下降为下中农的,主要是因为人口增多或丧失了劳力,他们的收入虽比贫农少些,但就其家底来说,却比贫农厚些。富农收入还相当高的原因,是土改时只征收了他们一部分田地,土改后生产、生活资料都很雄厚。 ## 目前各阶级、阶层的经济状况和变化原因   合作化以来,从总的情况看,社员的收入是上升的。据1962年的收入统计,除七户地主、富农外,九十三户贫、下中社员,平均每人纯收入达七十五元(包括家庭副业等收入),比土改前提高27%;比合作化前提高25%。以上是平均计算的。而逐户调查,分析的结果,合作化前各阶级、阶层的收入和生活情况,这些年来又有了新的变化。   (一)地主:四户,共九人,七个劳动力。1962年平均每人纯收入达一百四十四元,比土改后合作化前他们的平均收入高三倍半,比贫、下中农社员1962年的平均收入高一倍左右,也大大超过了上中农的收入水平。   这四户地主收入这样高,人口少劳动力多是一个因素,但主要原因却是:第一,家庭副业搞得多。他们不出义务工,又不开会熬夜,因此私人开荒种地和搞其他家庭副业生产的时间,比一般社员多。第二,拉拢干部,干“巧”活,多得工分。这样干的有两户。第三,一户地主有外来收入。   (二)富农:三户,共六口人,三个劳动力。1962年平均每人收入一百零五元,比新、老上中农的平均收入高。但每户的情况又各不相同,一户是个女孤老,失去劳动能力,由生产队养活;一户夫妇两个小孩,收入正常,相当于上中农;一户是单身汉,每年他在外工作的弟弟给他寄回一百元。占他总收入的33.3%;他个人开荒种地和搞点投机倒把的收入,占13.6%;再加上劳动工分收入,总收入达三百零一元,已经超过了他家土改前的每人平均收入数。   (三)老上中农:合作化前的四十二户老上中农(原为四十户,因分家增多两户),有三十一户仍然保持着老上中农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有十一户收入下降,现在的生活只相当于老下中农。   保持着老上中水平的共同的特点是:第一,劳动力多而强;第二,家庭副业搞得好。生活水平下降的老上中农,主要原因是:人口增加,每个劳力负担的非劳动人口增多。有的因劳力衰老或因病减少出工,以致减少了收入。也有的合作化后失去了雇工、放债、出租小土地和做生意的剥削收入,因而生活降低。   (四)新上中农:合作化前的三户新上中农,现在的收入和生活仍然是新上中农水平。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劳力多;家庭副业也搞得好,平均占每户总收入的30%以上。   (五)老下中农,合作化前的十一户老下中农,现在有三户的收入和生活水平相当于上中农,一户生活下降,相当于贫农,其余的保持原来水平。   (六)新下中农:合作化前的十五户新下中农,现在的收入和生活,有五户相当于上中农,有三户相当于贫农,其余的仍然是原来的水平。   (七)贫农:合作化前的二十二户贫农,现在的收入和生活,有五户相当于上中农,有五户相当于上中农,有五户略有提高,相当于下中农,其余的仍然是原来的水平。   合作化前的新、老下中农和贫农,现在相当于上中农的十三户。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劳力多,劳力强;家庭副业收入多。而下中农下降到贫农水平或一直保持贫、下中农水平没有上升的三十五户,主要原因是:人口增多,劳力负担的非劳动人口增加,或者家人死亡,只剩孤身一人。这些户的家庭副业收入也少,平均只占每户总收入的20%左右。   把以上各阶层各户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变化情况综合起来,除地主、富农外,和合作化前比较是:   合作化前、新、老上中农四十三户,占当时总户数的44.9%,平均每人纯收入八十七元;现在,中农社员相当于上中农生活水平的有四十七户,占现在总户数的47%,平均每人纯收入九十九元。   合作化前,新、老下中农二十六户,占当时总户数26。6%强,平均每人纯收入五十元;现在生活水平相当于中农的社员有三十户,占总数30%,平均每人纯收入五十七元。   合作化前,贫农二十二户,占当时总户数22.6%强,平均每人纯收入也是50元;现在生活水平相当于贫农的剩十六户,占总户数16%,平均每人纯收入却有七十三元。   生活水平相当于贫农的十六户社员,从收入看,比生活水平相当于下中农的社员高,这是因为身强力壮的单身社员收入高,再加上大队、生产队的照顾等,把平均收入扯高了。其实,他们的生活很苦:四户身强力壮的单身社员平均每人收入一百三十八元,但是他们“一口人的日子要用两个人的钱”,柴、米、油、盐并不省;五户年纪原男女孤老,每人收入五十四元多,生活更苦;其余的是家大口阔的户,这些户加上照顾,收入不少,除去照顾收入就差了。   这十六户生活水平相当于贫农的社员,都是全作化前的贫、下中农,他们和地主、富农现在的生活相比,地主、富农在“天堂”,他们在“地下”!   来源:根据1963年9月18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