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市采取措施取缔非法出版物和租书黑市   <张效良>   新华社长沙讯 湖南长沙市文化部门采取措施,取缔市场上非法出版物和租书黑市,并对合法经营的有证租书摊贩进行全面清查。   据长沙市文化局查明,全市从事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厂(社)及私商小贩达五十多家,其中包括木刻、油印、石印、铅印的旧版和新版出版物;无证从事收售旧书及租书的小商小贩一百六十七户,拥有图书二万六千四百多册。这些非法出版及无证租售的图书内容,大部分是宣传封建道德、礼教、迷信、宿命观点的图书和荒诞的色情读物。经营非法出版物及黄色书籍的,除极少数是在厂职工、下放人员和家属居民外,有四类分子、劳改释放犯、伪军官、资本家等。这些非法活动,严重地造成了图书市场的混乱现象。散布着资产阶级和封建迷信的思想素质;而且也影响有证租书摊贩的正当经营。   根据上述情况,长沙市人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图书市场管理的几项规定。由于各方面的配合和充分发动群众,现已取缔了无证图书租售商贩一百四十六户,没收和折价收购图书二万三千二百六十五册。   在取缔非法出版物和图书租赁黑市以后,最近长沙市文化局又同长沙市新华书店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一百二十家合法经营的租书摊贩,作了一次全面检查。   长沙市文化部门为了巩固上述成果,抵制和肃清资本主义文化泛滥市场,坚决占领社会主义文化宣传阵地,今后决定采取下列措施:   一、市文化局全面负责安排图书市场和图书内容的审查,建立定期检查制度。要求各区文化部门加强对本区范围内的管理,分区包干负责;要求长沙市新华书店重视通俗读物和各种文艺演唱资料的发行,在主要街道码头,利用出租书店或书摊出售国营出版物,适当发展一批郊区、县区流动发行员扩大发行,满足城乡读者和文艺团体的需要,扩大社会主义文化阵地。   二、市工商局负责采取措施,注意非法出版物的经常检查。将图书市场整顿工作纳入各级市场管理部门的工作计划,发现非法出版物和无证非法经营图书的小商贩,即行追查或取缔。   三、由长沙市轻工业、手工业局加强对所属印刷厂、社的业余活动经常检查监督。明确规定印刷厂、社在接洽业务中,遇有私人委托印刷图书时应先检查有无出版许可证,个体油印社则由各区手工业联社加强管理教育,严格规定其业务范围。凡未经核准的出版业或未经审查的出版社,一律不得接受印刷。   四、市公安局责成各区公安分局和各派出所积极配合、经常协助文化、工商部门加强对图书市场的整顿管理,并教育所管辖的居民遵守市场管理,不要以非法经营图书租、售业务和翻印出版非法出版物作为生活的门路,发现有上述非法活动及时加以制止。   五、市文联、市文化馆应及时组织群众演唱资料的编印发行。发行专业和业余文化工作者,配合各个时期的中心多写反映现实斗争的作品,以鼓舞人民群众的革命斗争和劳动热情。   来源:1963年12月13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