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宁县昆阳公社两个大队从对比中得出经验教训   本报昆明十一日电:云南省晋宁县昆阳公社有两个生产大队,去年年终分配时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个大队在集中力量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注意开展多种经营,结果除了粮食增产较多以外,生产队的总收入和分配给社员的现金,都较上一年增加一倍左右。生产队由于有了较充裕的生产资金,及时购置了一批生产资料,为今年增产粮食创造了条件。而另一个大队只抓了粮食生产,忽视了多种经营,结果,粮食虽然增产了,但分配给社员的现金反较前年减少。生产队由于资金不足,今年进一步扩大生产,就有不少困难。   昆阳公社的太史大队位于滇池西南岸边,依山傍水,历来就有利用水面开展多种经营的习惯。一九六一年天旱粮食减产,太史大队的干部中曾有人产生只重粮食生产,轻视副业的思想。后来他们学习了关于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认识到开展多种经营的重要性:第一,可以解决生产资金问题。太史大队的干部估计,以每亩生产成本为四元计算,全大队就需要四千多元的生产资金,还不包括添买生产资料的钱。社员的零花钱,以每人一年三十元计,全大队就要三万多元。靠卖余粮收入的现金,只能满足需要的百分之二十左右。第二,可以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太史大队平均一个人只有一亩耕地,一个劳动力负担的耕地不过一亩半。据计算,就是农忙,也可以抽出一百个劳动力来搞副业和饲养业,至于平时,只要一半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就够了。如不开展多种经营,有些劳动力就无活路可做。第三,增加社员收入,有利于巩固集体经济。大队干部回忆组织高级农业合作社那年,由于多种经营开展得不好,社员手头较紧,就自找出路,使集体生产受到了影响。因此,要巩固集体经济,就要使社员有粮吃,又要使社员有钱花,这就需要积极开展多种经营。   大队干部统一了思想认识以后,确定在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条件开展多种经营。从一九六一年冬季以来,全大队以生产队为单位,开展了捕鱼、养鸭、养母猪、养羊、种果树、打草鞋、水陆运输等十多项集体副业生产,各生产队还联合经营了碾米站、孵鸭场等。一九六二年,这个大队除完成粮食交售任务以外,还超额完成了出售鲜鱼、鸭、鸭蛋、烤烟、油料、羊毛、肥猪等任务。全大队全年总收入十二万五千元,比上一年增加百分之一百一十二,年底分配给社员的有七万多元,较上一年增加一倍多,大部分生产队的劳动工分值都提高了百分之五十到一倍左右。   由于生产资金充足。这个大队去年就以副业收入购进了耕牛二十五头,添置捕鱼和挖湖肥的小船二十四只和修理破旧小船十四只,一共增加了二万多元的生产资料。由于开展多种经营,对发展农业生产也起了显著的作用。太史大队一九六二年的粮食总产量较前年增加近一倍,超过了历史最高年产量。   另一个是兴旺一大队,也在滇池西南岸边,和太史大队的条件基本相同。但是这个大队的干部认为“只要粮食增产就行了,副业搞不搞没有关系。”因此,从一九六一年冬季以来,基本上只抓了粮食生产实际上,这里副业门路是不少的。这里十三个生产队都靠着滇池,会捉鱼的社员就有一百多人。养鸭也是一笔很大的收入。还可以种蔬菜、打草鞋等搞粉丝、豆腐坊也有条件。据估计,只要认真开展多种经营一年可以增加四、五万元的副业收入。由于这些副业都没有开展起来,一九六二年粮食虽然比前年增产百分之四十二,生产队和社员的现金收入却比前年减少了。全大队共缺少二十多辆水车、三十多套犁耙、四头耕牛,因为资金不足而无法添置,今年的生产就有不少困难。   来源:1963年3月12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