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钢对五反运动中干部“下楼”的作法   <新华通讯社、西南局办公厅>   本刊讯 重庆钢铁公司对五反运动中干部“下楼”的工作,拟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段,召开党委扩大会,由厂、处级干部参加,各人向党委报账,检查交代违反制度、铺张浪费、生活特殊化等问题。第二段,召开基层领导骨干会议,吸收科长、工段支部书记以上干部参加,由公司党委作检查,再由各总支召开总支扩大会议,向本单位科级干部作检查。通过这次会议,解决或基本解决公司一级和厂、处级干部的“下楼”问题,并使科级干部在提高思想的基础上,检查自己的问题,向党委、总支报账。第三段,由各厂、处、室向全体干部作检查,征求意见书。第四段,在教育群众的基础上,向群众作检查总结,问题较严重、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干部,向工人作检查,征求意见。   目前,第一段已结束,即将进入第二段。公司党委初步总结了前段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必须在领导思想上明确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干部“下楼”,是取得对运动的领导权问题,下不来,或者下不好,将处于同贪污分子难以划清界限的尴尬地位,更不能挺身领导好运动。二是严格区分两类矛盾。“下楼”只解决内部问题,坚决把属于敌我性质的问题放到后面去解决三是坚持正面教育,自觉检查、报账、退赔,不搞面对面的斗争。四是“下楼”要有个标准。即:检查认账了,改正了,退赔了,群众没有意见书了。这几个问题,都要明确向干部作交代,以利“下楼”的顺利进行。   二、在具体作法上,必须做好以下几点:   1、调查摸底,作到心中有数,方法是:上一级摸下一级,走一段摸一段。   2、层层下,步步走,上一级向下一级“下楼”,同时,下一级也向上一级报账。   3、分别情况“下”,在领导核心中必须全部谈清自己的问题,下级对上级必须全部报账,在层层“下楼”中,凡问题较多的个人,应在一定干部范围内单独检查,群众意见大的,还应在群众中“下楼”。   4、领导帮助“搭楼梯”,“下楼”应在充分教育干部和群众的基础上进行。问题多的单位党委拟派人坐镇指导,帮助单独“下楼”的干部作好准备。干部的问题,凡属上一级领导应承担的责任承担下来,使干部口服心服。   5、分别情况,进行处理,首先要求干部要坚决认账,坚决按照规定赔退,凡一般性的多吃多占、铺张浪费,只要认了错,并把未付的钱、粮退还,不究既往,不予处分;严重的应按照中央批转中央监委文件的精神给以一定处分(必须经过严格的报批手续)。   6、建立制度,堵塞漏洞。   来源:据西南局办公厅“西南简讯”编,1963年3月26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