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冈地区投机倒把分子活动的特点   <新华通讯社、曲一凡>   新华社武汉讯 湖北省黄冈专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先后经群众揭发并破获了投机倒把案件一万零五百二十五起(其中获暴利一万元以上的就有十起,一千元以上至一万元的一百五十一起),贪污盗窃案件四千二百二十三起(其中一万元以上的有两起,一千元以上至一万元的四十八起)。   这些投机倒把、贪污盗窃分子的罪恶活动,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农村中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和城市中的资产阶级分子互相勾结,以生产队搞副来生产为名,从中混水摸鱼,捣乱市场,破坏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他们为了达到目的,更以重金行贿、请客送礼或坐地分赃等各种办法,使国家企业干部和生产队干部成为他们的同谋者和庇护所。   一、有一些生产大队、生产队,搞副业生产单纯为了赚钱,规定派出所搞副来的人只需按月向生产队交纳一定的利金就行了,至于派出的人的政治面目、思想品质如何,他们出去从事一些什么样的副业活动,概不过问。这样就给投机分子钻了空子。红安县觅儿区大金公社长安大队,用了原来做过生意、被精减回乡后的周明兰专门搞副业,议定周每月向大队交六十元现金,大队每月发给周六十斤粮票,除此以外,互不干涉。周明兰常年往返奔走于武汉、麻城、红安之间,以大宗贩卖丝线为主,并套购换橡胶、罗底、机器零件及日用工业品等,先后收买了湖北省丝绸公司副主任蔡金喜(党员)县商业局副局长谢伯群(党员)等人。初步摸底,他共牟取暴利一万元以上。   二、假借生产队名义办窑厂或加工作坊,从中贪污中饱。黄冈县崔家铺公司四大队与武汉市一家工厂挂钩,从生产队抽调三十多个劳动力,在武昌青山区开办了一座砖瓦窑,后来又改为玻璃厂。由大队干部、党员叶兴旺任厂长,在政治请了一个曾是资本家出身又是伪军官的老婆曹珍(由那家工厂介绍)当技术指导兼管“外交”,很快就被她篡夺了该厂阜权。几年来,他们大肆贪污集体资金货款,恣意挥霍浪费,仅曹珍一人就贪污六千多元,叶兴旺贪污二千三百多元。这个厂现已亏本四万多元,另欠外债四万多元,使全大队损失八万二千五百八十元。   三、投机分子挂着为生产队搞副业门路的招牌,当上封建包工头,从生产队抽调劳动力,或从外地临时招募短工,弄虚作假,投机倒把。鄂城县碧石渡区金盆公社龙会山大队就揭发出两起包工头大贪污案。例如,这个大队的尹祖培纠合本地杨兴汉等五六人,以为生产队搞副业为名,经常往来于武汉市、黄石市等地包揽工程。他们曾与武汉市政一公司、黄石市鄂冶矿务局、黄石市建设局建筑工程队等工矿单位,先后承包工程六处,包工总金额达十六万五千余元。尹祖培和工地会计杨兴汉等营私舞弊,贪污工程管理费一万五千多元,其中尹本人贪污八千六百四十八元。   四、合伙盗窃国家和集体的财产。然后再以高价出售。麻城县宋埠区歧亭工大队以反革命分子、大流氓吴章金为首组织的盗窃投机倒把集团,从农村偷运木材、大米、红苕、桐油、粉条等,走私到汉口高价出售;又通过工厂职工、汽车司机偷工厂的煤炭或套购工业品,运到农村贩卖。这个集团获取暴利八千多元。他们还用八只手表、二辆自行车和热水瓶、衣服等物资收买了公社、大队领导干部和副区长,又用金钱和坐地分赃办法,收买或拉拢华中工学院、武汉钢铁公司等单位职工入伙。如吴章金等把大批木材运到汉口卖给某工厂,买方收货付款之后,当夜他们又把木材偷运出一部分,第二天又到这家工厂来卖,而买方因为有关干部受了贿赂始终未发觉。另外,他们偷工厂的煤炭,也通过工厂自己的汽车(买通职工、司机)给运送到麻城农村去。   来源:1963年4月29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