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丰县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严重违法乱纪   <马钟明、编>   新华社南昌讯 江西信丰县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发生严重的违法乱纪现象。   (一)开斗争会。安息公社是县委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4月28日召开全公社万人大会(实到五六千人),斗争了一些有严重缺点的基层干部、社员,以及少数四类分子。桃江、坪石、新田、大阿、西牛、大平、崇贤等公社,也先后召开了全社性的斗争大会。在此以前,有些公社就以大队为单位召开过斗争大会,3月份,崇贤公社有十四队召开了斗争大会,被斗者有五十人之多,斗争时采取了罚跪、捆绑、吊打、踩杠子等非法斗争手段,以致有的被打成重伤,有三人因此死亡。   (二)逼死人命。大阿公社长园大队生产队长郭基明(贫农成份),被怀疑盗窃谷子一千多斤,开会斗争时,带他退赃,郭因无法退赃,于4月13日上吊自杀(死后查明偷了三百斤谷)。安息公社龟湖大队斗争社员张朝生时,限他在4月28日前退出卖鱼苗款三百元,张也因无法退还现金,又怕28日公社万人大会上再被斗争,于27日晚吊颈自杀。该社河神大队社员李光清的弟弟,因投机倒把被斗,逼其退款,退不出来,结果用鸟枪自杀了。   (三)抄家封门。有些地方对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行为的人,凡不能按限期退赃者,便“抄家封门”。正平公社新黄大队有一个社员,未经大队批准砍了一百多根杉木,被罚款一千多元,因为一次拿不出退款,大队便将这个社员连同他早已分居的父亲、兄弟的住屋全部封闭。大塘公社圩上生产队,有三个干部的家被抄,抄出的东西全部被分掉了。   信丰县发生这样严重的违法乱纪现象,是同县委的指导思想有关的。县委第一书记认为,歪风邪气这样严重,“和风细雨不解决问题,非采用暴风骤雨的方式不行”。当县临界委向他上面出现死人问题时,竟认为是方法上的问题,是处理不及时所致。   赣南区党委发现上述情况后,立即批评了这种错误做法,并责令丰县委检查纠正。同时,中共江西省委已将信丰县的错误通报全省。要求各级党委从中吸取教训,教育干部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政策,避免发生类似错误。(马钟明编)   来源:根据1963年6月25日南昌讯,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