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大队连续发生多起干部打击报复贫下中农的事件   <新华社>   新华社南京讯 江苏淮阴专区涟水县同兴、高沟两个公社,在社会主义教育结束,工作组撤走后,陆续发生了十起干部打击报得贫下中农的事件。   高沟公社金庄大队第六生产队队长汪才余,对运动中向他提意见的党员、转业军人汪才保一直怀恨在心,待机报复。今年春种时,他和汪才保同志库房拿籽种,汪才保见囤上印鉴模糊,追问了一句,汪才余随即找管印人作证,并趁此破口大骂,动手就打,将汪才保的手臂骨打脱节。   同兴公社后圩大队第二生产队队长丁维亮(大队支委),因贫下中农组长周兰英,揭发了他任用富农子弟做会计的事,他便蓄意报复。去冬发救济布时,大队干部与贫下中农已决定救济周兰英七尺布,他却擅自改变决定,硬要周兰英出钱买救济布;大队决定给周一百斤求济煤,他也一斤不给,并说:“煤是由我队长分配,就是不给周兰英。”   同兴公社闸口大队支书记德标,将集体土地和柴塘送给撤职会计杨春荣,运动中,贫下中农代表组长池永标揭发了他的问题,经工作组和贫下中农研究,将土地和柴塘收回归生产队所有。待工作组走后,高德标又将土地和柴塘送给杨家。并处处找池永标的岔子。今年三月,他借故说池永标的儿子池清打人,召开群众大会,批判斗争,逼池清认错,池清坚决不承认,他就亲手上去打池清一个耳光,并发泄私愤说:“你家老小不透气,没有眼珠子。活该挨打,有意见公社的门敞着,你告去,动不动拿工作组做抬头,扛贫下中农的旗帜,你是什么东西,那家的代表?”这些事情发生后,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县委严肃地处理了这些事件,分别不同情况,对打击报复贫下中农的干部给予撤职或警告处分。   来源:根据1964年8月4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