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邱县人民法院通过整风反右组织司法工作全面大跃进的情况和体会   <河南省沈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虎臣>   八年来我县司法工作在党中央、毛主席和省、地、县委,人委的英明领导下,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日程千里的辉煌而伟大的成就,如剿匪反霸、土改复查、三反、五反、镇压反革命等一系列翻天复地的革命运动,真正的作到对人民实行了民主、对敌人实行了专政,保障了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工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别是1955年的镇反成果,促进了农业合作化的蓬勃发展,推动了工业生产的建设高潮,这些光辉灿烂而又伟大的成绩,也是我们司法工作者值得自豪的。   1956年以来,由于国际帝国主义,特别是以美帝国主义为首的侵略集团破坏我社会主义阵营的团结,匈牙利事件以后,国内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我党猖狂进攻的情况下,农村的不法地、富,大肆反攻倒算,各种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互相呼应,千方百计地进行破坏。我县法院一度出现资产阶级右派占上风,并攻击说什么党委对法院只能从方针政策原则上领导,不能干涉具体业务。“审判员有五年权利要求独立进行审判,”(原放权到合议庭5年,后收了,右派分子不满)。攻击党委批案是从群情出发,不考虑法律,散布“无敌论”,“阶级熄灭论”,“有利于被告论”,“无罪推定论”。攻击1955年镇反“扩大化冤枉了无数的无辜良民”,企图把院长和工农红色干部赶出法院。声称“请副院长下台”,妄想改变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法院使之为资产阶级服务。对于这些乌云,经过反击右派斗争,现在基本上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通过党的整风运动,展开了“双反”“双比”,以此为纲协同公、检组织人民司法工作全面大跃进,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方式,同志们纷纷表示决心:要大干、苦干、实干、拼命干;眼熬烂,腿跑断,十人工作一人担,一年工作十日完;誓师当个促进派,天安门前去见面。办案口号是:侦查似火箭,破案如闪电,预审象透视,判决赛指南,敌人敢破坏,来个歼灭战,全民齐动员,实现安全县。根据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的建设社会主义这条总路线,依照正确、合法、及时的原则,人民司法工作应积极的为政治、为生产、为群众服务;并为“安全县”“玻璃板”“水晶石”而奋斗。通过实践,现将整风以来的初步成就分述以下四点:   第一、通过党的伟大整风运动,我院全体同志在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取得了空前未有的胜利。经过反击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的斗争,划清了大是大非,挖掘出了右派分子,同时开展了“双反”“双比”运动。我们抓住了这条纲,猛攻了右倾保守,横扫了七气,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以政治挂帅,先务虚,后务实,在以虚带实的情况下组织司法工作全面大跃进,如在4月初公安开展十无运动,全县34个单位集训即将结束(一个镇除外);政法部门组织36名干部11个合议庭分片包干配合集训干部(党委书记动手,治安主任民兵队长领导,两个教员整理材料),就地审查材料,批准逮捕就地预审、起诉、公判和宣判,在苦战三昼夜实现无积案的口号下,自17日至20日三昼夜中,整个政法部门处理761人(捕484名,拘留102名),宣判处理613人(判徒刑438人,判管制167人,罚款8人判后才补办法律手续),召开群众大会45次,直接教育群众133,200人。在这三昼夜的时间内,超过1957年任务(410)的148%。初步的树立了敢想、敢干、敢说、敢作的共产主义风格。   第二、县委自从1957年9月开展党的全民整风运动以来,9个多月的时间内镇压了敌人,惩罚了犯罪,支持了运动,保卫了中心,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共计收案1,559人(占全县人口总和的0.26%),全部结完没积案。根据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精神处理了大批反革命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对罪恶重大血债累累非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坚决的给予镇压。如赵同仁(解放前为匪抢劫、杀人放火、用马车贩卖大烟和枪支。1947年解放时率匪打我区公所,打死我革命工作人员9名,并将孙占兴等三同志腰铡三节,又将我一名女同志轮奸后杀于河下,解放后畏罪逃亡,拒不自首),以及其他继续违法犯罪的反革命分子等,总计被判死刑的28名,已批杀11名,判处死缓与无期徒刑的25名,其他均判处有期徒刑或少数的交群众管制(320名,占全县人口总和的0.053%)。我们判处的类型是各种反革命分子456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如合作化、粮食政策等)207人,贪污犯6人,流氓偷盗诈骗犯372人,杀人放火犯18人,强奸犯36人,侵犯人权妨害婚姻与家庭案213人,其他各种刑事犯罪分子271人,由此可以看出反革命分子还有,在我县还占相当大的比重,这些事实充分的足以击破象王怀安等右派分子“无敌论”的谰言。为此,我们法院还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八大二次会议精神。对于其他的残余反革命分子和各种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也必须继续加以镇压。   第三、民事工作自去年6月毛主席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发表后,法院于6月底报请县委、人委批准召开全县各乡、社调解工作会议,学习了毛主席的报告,总结了调解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处理民事工作的目的主要是有利于团结、有利于生产、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并依照先国家、集体后个人的原则,布置和开展全县的调解工作。1957年第三季度民事案件总和大大地下降为第二季度的53%。由去年6月以来,县委一直对正确处理人民内部问题的工作抓的很紧,并采取县包乡、乡包社、社包队、队包户,一包到底的办法,大力的发挥乡、社干部的一切积极因素,运用了原、新建立的调处(解)委员会,我县的民事纠纷基本上消灭到农村,和事件的萌芽时期。如纸店乡调处委员会今年4、5两月统计、调处大小民事纠纷304起,计有工分纠纷72件,小型愉盗13件,婚姻纠纷27件,生产纠纷9件,债务纠纷6件,贪污11件,虐待14件,其他71件,没有一起到县(庭)诉讼,效果良好。法院自1957年9月至今年6月14日的9个多月时间内处理民事51件,结51件,全部都是婚姻案件,处理的结果:判决离婚的12起,判决不离的2起,和解离婚的36起,自动息事的一起。全县34个单位,到县(庭)解决的15起的一个乡,4起的4个乡,3起的3个乡,2起的7个乡,1起的7个乡,无民事到县诉讼的12个乡(占32%)。今后应当继续为无民事诉讼县而奋斗。   第四、我县法院通过审判刑、民案件的全部活动,大力的开展了法制宣传。据不完全的统计,在全县范围内抓住典型案件和中心工作上的案件基本上作到90%以上的就地公判和宣判。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和案件,就地取材,结合实例,系统的进行法制宣传,全县广大群众一般都受到1—3次法制教育。如在刘福乡的调查统计,全乡23,385人,自整风以来我们在该乡召开十次公判和宣判大会。旁听群众直接受到法制教育者3,300人,每人平均1——10次。再如:今年3月29、30两天中全县各乡都开展跃进誓师万人大会。我们主动的和各乡党政领导联系好并组织11人分头带着需要宣判的案犯63人(其中有判处死刑的12件,枪杀1件),趁大会形式讲解了法律,宣判处理了案件,揭发了犯罪,以法律结合实例生动的教育了广大群众。除此以外,还印刷布告5,000张、判决8,500份,分发各乡到处粘贴或开会宣传。并将有线广播、通讯报导等都利用了起来。因而取得的效果是今春社会秩序好,麦收工作很安定。   总之,上述成绩是很大的,应当加以肯定。同时也有缺点,如整个工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两种偏向:一种是在整风运动开始,我院领导与同志均存有右倾保守思想。表现对敌人的打击不够有力,对某些案件的量刑还有些畸轻畸重的现象。如城关乡刘坟村恶霸地主刘金铭,解放前(1946年)霸占良民宋良之妻,又将宋良灌醉用菜刀把宋的头割掉,尸体扔到河内。解放后(1949年)判处七年徒刑,在劳改期间又越狱逃跑,被捉后加判半年,1956年期满释放,返家后破坏农业社生产工具,将耙齿退掉、木床烧锅,又被我院扣压四个月,判半年群众管制后,又倒算砖头路子、墙头土、偷土坯50块,槐草5个,秫秸2个,在运动开始,又轻判十年,报商丘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查指示后复呈死刑,现已批准执行。另一方面是在运动后,业务工作有些粗糙,如一次报死刑复核十卷,就已打回五卷,事实不清者4件,判决手续不合者1件。集训案件的收结处理上,大部都是法院直接受理十年以下的案件,以致形成了业务手续不够完备,质量不够高。   上述成绩是主要的,缺点是暂时的个别的,同时在发现以后也及时作了纠正,这些成绩取得的原因是:   首先,有县委、人委的领导,法院才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法院只有绝对置于县委、人委领导之下,才能作好一切工作,否则是寸步难行的。如整风前,我院以刘松德为首的右派分子反对党的领导,主张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以致造成该杀的不杀,该办的不办,重罪的轻判,拖延不办,党委不满,群众反对,有关部门有意见。自从整风以来,法院置于县委绝对领导之下,才充分发挥了审判工作的积极性,如今年3月法院组织审判工作大跃进,第一次7个审判干部配合公、检部门,在3月16日至23日的7天中,清处128名案犯。这次案件的特点是:大案多,积案多,难案多,计死刑犯10人,死缓4人,无期4人,十年以上徒刑者18人,共计犯人38名,占总清处的总数20.8%,这样如没有县委的领导重视,政法工作要想清处这么多的大案、难案、积案是不可能的,光指法院的几个干部,根本就不行。这些重大问题,我们随请示,县委随指示,因而出现了史无前例的5无县:(一)无集犯的监所,也就是监所内无现押案犯。(二)无错捕错判。(三)无畸轻畸重。(四)无积案。(五)无潦草结案。   其次,法院密切了公、检兄弟部门的配合,通力合作,团结一致,在统一对敌的基础上发挥制约的作用。三长组织了联合办公室,采取七统一的方法:(一)统一领导。(二)统一思想。(三)统一计划。(四)统一布置。(五)统一力量。(六)统一行动。(七)统一总结。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团结起来,联合作战,运用速战速决的战术,双管齐下的办法,或者来个总体战,真正达到敌动我知,敌破我击的目的,只有如此政法工作才能准、稳、狠的痛击敌人,多快好省的也是正确合法及时的全面大跃进。如我县师范,以李培时为首组织反革命集团,主犯6人,成立所谓反动的“中国青年救国党中央委员会”一案(内有主席、总理、常务委员长),组织6个政法干部,从捕到判整个过程三天时间在五千余名干部、教员大会上公判处理,及时办完法律手续上报。   其三,有广大群众和干部对我们的工作积极支持和帮助,才取得这样大的结果,同时我们司法工作也只有走好“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依靠好乡社干部、群众力量,才能办好一切案件。我们的办法是带卷和带案犯下乡,深入工地和田间,案件的公判、宣判均和乡党委研究,还有社干治保主任证人等参加,所以犯人坦白的好,问题交待的快,如某一事实有出入,马上通知证人来,事实无根据的随即消除,事实不清的保留,这样作既能克服我们办案的主观忆断,孤立办案,坐堂办案的旧法观点形式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偏向,又能保证办案质量,正确合法及时的打击敌人,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如4月份在李楼乡与乡党委书记王碧臣研究案件时他说:“这次真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很大”。随时下通知开万人大会,进行宣判,严厉的打击了敌人,教育了群众,基本上作到五满意:(一)党委满意,(二)有关部门满意,(三)群众满意,(四)乡社干部满意,(五)承办人满意。再从整风运动中我们处理的1,559名案犯看,只有一案六人上诉,事实还是没有出入。   总合上述原因,足以说明我县司法工作在伟大的整风运动中,政治战线上和思想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胜利,今后必须继续加以巩固和发展,我们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1.经常的作好向县委汇报工作,使县委能随时知道法院的工作进展情况和现存的问题,力争县委随时指示,听好县委的话,才能使法院工作在县委的直接领导之下,发挥应有的审判作用。如在整风运动的过程中,县委给我们出了不少的主意和办法,挖了不少潜力和窍门,对我们的政法工作支持特别大,凡是县委审批的案件随找随研究,根本没有积压,及时有力的打击了敌人。再如我们所不能解决的一切问题,只要一请示就能及时的解决,每个扩干会议,让政法部门发言贯彻部门工作,为中心服务,县委并在布置工作时要把打击敌人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专作一项报告布置,因而我县对敌人打击的准、稳、狠。如刘福乡共有23,385人,判刑69人,占乡总人数的0.264%这次被判的犯人从阶级成份上看,地主被判19人,占地主总人数(934)的2.01%,富农被判7人,占富农总人数(688)的1.02%,中农被判14人,占中农总人数(4,455)的0.31%,贫农被判23人,占贫农总人数(17,308)的0.13%。这充分的证明法院工作在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打击敌人既深透又正确。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用县委布置,分片包干的办法,对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也比较好,如1958年1月至6月14日止,有44%的乡出现无民事诉讼,关键就在这里。   2.始终采取三员办案,三长定案,带卷下乡,就地公判和宣判,依靠乡、社力量,走好群众路线,处理时先争取乡、社意见,然后法院依法处理,方法很好,既正确又合法及时。全县以三个人民法庭所辖区域为基础,共分三大片,每片都有公、检干部参加,合并办公,各办各的法律手续。我县始终这样作的经验证明,案件清理的快,质量也高,至今没有积压。在处理案件上,我们早就抓住两头(死刑和轻微刑事犯)带动中间(徒刑犯),集中力量突难案的方法,我县已经批准死刑犯11名,这对整个运动和中心工作推动很大,这样作是抓住了西瓜,事实证明也只有把大案办好,小案办快,中间案随着就解决了。   3.严格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采取发动群众与领导控制相结合、辩论斗争与逮捕相结合、集训捕处与安置生产相结合、公判宣判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处理既有历史罪恶、又有现行破坏的各种反坏分子和流氓、懒汉以及公众认为是坏人的人,从而震慑了敌人,惩办了犯罪,安排六千余名被集训分子的生产,大张旗鼓的处理,广泛的开展宣传,以最大限度的分化瓦解了敌人,交出大批的反动文件和武器,计有排击炮一门、长短枪五十余支、分弹三千余发、烟土三十余斤,其他还交出大量的金银财宝如海马、蝴蝶杯等物甚多,因而我县出现了空前未有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如刘福乡党委书记张致君说:“现在的社会秩序真好,啥工作都好搞”;乡长吴永长说:“捣蛋鬼也没有了”。   4.在整个整风运动中我们真正的作到了三抓一保卫。   (一)整风运动开始抓住工作业务两不误。如整风第一阶段开始,在机关整风要鸣放深透,农村整风运动结束,案件清完的口号下,我们既要搞好机关整风,又要支持好农村全民整风运动的同时,提出整风一段,工作一段的循环方式(都是5至7天的时间)两个多月组织5次的鸣放高潮。经验证明我们这样作,集中工作,集中鸣放,干部思想集中在一个问题上,解决问题大,资产阶级右派分子,才能充分的显示出来他向党进攻的疯狂性,露骨的现出他的魔爪,现已搞出×个右派分子,纯洁了法院组织,处理案件也是巡回下乡,就地处理,运动结束,案件处理完,保障和支持了党在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   (二)在整风运动当中,抓住运动的发展处理案件,这样炮才放的响,案件处理的及时,支持运动有力。如这次全民整风运动是共分两批开展的,我们采取先斗争成熟而后逮捕,群众正在斗志高昂的情况下,就地公判处理,这样才能充分的发动群众,严厉的打击敌人,有力的支持运动。如城关法庭,三个审判干部,配合公、检每天开三个合议庭。在三昼夜的时间内处理9个乡的案件,各乡均召开一次公判和宣判大会,连同管制处理154件,严厉的打击了敌人,支持了运动。   (三)机关整风反右和农村斗争即将结束,我们以“双反”“双比”为纲,组织了司法工作全面大跃进,光从判案上也是一个大跃进接着又来一个跃进,从3月起连续出现三次跃进高潮:1.为了迎接县委组织的全县人民向千斤县跃进的誓师大会报喜,我们法院组织7人配公、检部门,从3月16日起到23日止的7天中处理128件,实现了史无前例的五无县(见上述)。2.县委扩干大会结束后,全县各乡,在3月29、30日两天中开展跃进誓师万人大会,我们主动的与各乡取得联系,并组织11个干部分赴各乡,宣判63件,对全县工作跃进推动很大。如前张营乡召开万人大会,枪杀了反革命分子赵同仁,乡党委书记、乡长亲自指挥布置会场,首先书记陈起龙报告,其次青年、妇联、治安主任发言.其三检察员出庭讲解了法律,其四法院宣判,结合实例,系统进行了法制教育,最后陈书记布置回村开会讨论,检查爱国公约,地、富、反、坏检查守法公约,实现全乡十无,消灭犯罪。事后群众反映说:政府的法律真好,犯罪就办,安心生产,请跃进啦。3.在搞十无运动时,我们提出运动结束,案件清理完的口号和要求,由于我们的措施先进,同志们的干劲大,三个部门配合的好,依靠乡社力量,在三昼夜时间内,完成了一年以上的审判任务(占1957年的148%),镇压了敌人,惩罚了犯罪,对全县跃进震动大,由于县委的领导正确,全县人民的思想跃进,所以到处出现先进单位。省、地委多次组织参观团来沈参观指导。   (四)有计划、有组织、有准备的作好夏收夏种秋田管理,午征统购的保卫工作。首先配合公、检、兵役部门成立专门办公室,抽调大批干部,分片包干,配合乡社,全党动员,全民动手,组织护麦大军。其次麦收前夕,结合清理积案,就地处理,大张旗鼓的宣传,从5月15日至31日的半月时间内,处理各种犯罪120人,其中在5月28日到30日的三天时间内,就地处理6件(枪杀两犯),公判和宣判19次,直接教育群众32,000人,印发布告1,200张,保卫了麦收的良好秩序。其三麦收中间,随即转向打击敌人和刑事犯罪分子的现行破坏活动,从5月31日起,经过几天的工作,全县逮捕各种现行犯23人,并就地调查就地审讯即时召开大会处理强奸犯3人、破坏青苗犯6人、夫妇杀害母亲犯2人(现已杀过),破坏合作社财产犯3人、偷盗犯7人、侵犯人权犯2人的同时解决了麦收中的民事纠纷10件(未成案),通过处理案件开展了法律宣传,印发判决2,500张分发乡社。其四,麦收完毕,根据县委指示,我们在午征统购粮食分配工作的前夕,组织了7个干部分赴重点乡,从6月7日到11日三天时间共处理瞒产私分粮食案6件6人,采取召开干部大会辩论(4,700人左右)进行公判和宣判,以及巡回宣判的方式,还印综合判决2,100份,发至乡、社、队学习,有力的打击了农村资本主义思想,提高了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保障了粮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位同志,让我们在总路线的光辉照耀下和一天等于廿年的伟大时代里,携起手来,共同跃进。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办公厅编《人民司法工作在跃进》(人民司法工作必须贯彻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第三册),法律出版社,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