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判工作大跃进的几点经验总结   <山西省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梁奋勇>   我院自开展司法工作大跃进以来,在审判工作上大大跃进了一步,每个合议庭每个办案工作日办案平均达到两件半,比过去平均办案一件左右提高了一倍到一倍半。结案速度上除个别重大复杂者外,一般自诉案件十五天,起诉的十天以内即可结案,这样由过去经常有积案六、七十件的情况,基本上做到了月收月结无识案。案件质量基本上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适当,处理正确。通过审判案件有力的打击了敌人,配合了中心,并在审判作风上更深入的走了群众路线,同时创造了不少的先进工作方法。兹将工作跃进中的一些先进方法和经验综合如下: ## 一、领导方面   1.加强政治思想领导:经过整风和双反运动,对于右倾保守思想进行了深刻批判后,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已有了显著提高,但有的同志对司法工作能否跃进和如何跃进的问题则未得到解决,因此,有些人认为其它工作可以跃进,唯有司法工作不能跃进。再加当时法院处于人少积案多,因此,有“跃进即不能合法,合法即不能跃进”和“结案迅速即不能保证质量”等错误说法。针对上述思想,我们于3月中旬在召开全县政法工作大跃进会和贯彻省六届检察会议精神中,对大家进行了启发教育,并学习了省、专司法工作跃进指示和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批判了右倾保守思想,表扬鼓励了先进,坚定了跃进信心与决心,于是一致提出“苦战两月,扫清积案,5月底达到无积集”的行动口号,普遍制定了庭、室与个人和全院计划,并且结合制定计划掀起了本院互相之间与兄弟县院之间的挑战竞赛浪潮。通过上述思想发动之后,司法工作能不能跃进的问题解决了,于是在实际工作中行动起来开始跃进了。由此说明跃进是贯串着先进与保守思想的斗争的。由于加强了干部的政治思想领导,才掀起了干部的干劲,出现了跃进的局面。其次在每段工作结束后领导又注意及时检查、总结,公布跃进成绩,表扬先进,帮助落后,不断地推动与鼓动大家的干劲,使大家始终情绪饱满,心情愉快地向前跃进。   2.领导动手,带动大家,加强了计划,发挥集体智慧:在跃进中首先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的具体领导,院长首先当促进派,一马当先地亲自办案,下乡就审,从而克服了以往某些审判人员不愿下乡与早出晚归、坐堂问案的不良工作作风,尤其是创造了集中到乡、镇就审,结案迅速,打击敌人及时,且扩大宣传的作法,并及时进行了总结,推动了三个合议庭。其次是领导上对整个工作采取了长计划短安排的方法,即根据工作进行情况做出周或旬计划,在每周、旬终了后,一面总结,一面安排下一步工作,领导掌握全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对大家明确地交待了任务,让大家想办法,找窍门,大胆的改进审判工作,因而发挥了审判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创造了不少先进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 二、为中心工作服务方面   1.深入下层,调查研究敌情,针对敌人和犯罪分子的活动,采取措施及时打击,并对各类案犯成批地、声势浩大地处理,特别对有关中心工作或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及时分赴当地处理。如我们对全民整风运动揭发出有违法犯罪的地、富、反、坏分子按案件类型和分布地区分批深入乡社展开了声势浩大的审判和集体宣判,这样严厉地打击了敌人的凶焰,鼓舞了群众对敌人的斗争积极性,进一步揭发了地、富、反、坏分子的捣乱破坏,推动了整风运动。又如庄头村是一贯落后的三类社,地、富捣乱破坏,群众生产情绪不高,在我们大张旗鼓地判处了两名地、富破坏犯,捕回一名劳改假释又再犯罪的反动富农后,打击了地、富、反、坏分子,对改变该村的落后面貌起了应有作用,群众迅速鼓起了生产高潮,乡人委会和水库奖给了这个村两面红旗。   2.以审判为中心运用各种形式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法律宣教。我们自跃进以来除公开宣判和集体宣判外,结合审判进行法律讲演17次,罪证展览3次,用有线广播向各乡社广播5次,印发布告等宣传材料2次700张,受到教育人数约有九万余人,每次讲演广播群众成百聚听,每次张贴布告群众成群围看,地、富、反、坏望而生畏,人民群众兴高彩烈。这样,法律教育普及全县各地,对儆慑敌人,消灭犯罪,鼓舞群众,起了很大作用。因而乡社干部反映说:你们讲一次比我们讲10次都强。特别是充分运用农村宣传员,给他们发宣传材料,布置宣传任务,深入各生产队和各家各户进行宣传,还有的编了快板、独幕剧经乡审查后进行演唱,群众非常爱听,宣传的也十分广泛深入。   5.找出典型案件在专门训练班公判,配合集训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如5月15日在全县农业社会计训练班公判了两个贪污案,县委书记讲了话,有的会计坦白了贪污问题,保证今后再不贪污。又如同月30日在城关的社会改造集训队公判偷盗与无理取闹的3个案件,并进行了法律讲演后,有20人交待了自己的问题29件,12人检举揭发了他人的犯罪材料19件。有的人自集训起来半月未交待问题,当晚即开始交待,有的互相进行检举和规劝,他们说:“咱们如再不交待都够判罪了,赶快走坦白路子吧!”管训的干部说:原来都说谈完了,公判后坦白的问题记也记不过来,这一下很顶事。同时对被改造分子的教育改造作用也特别大。 ## 三、群众路线的审判作风方面   1.带案下乡,就地审判:公判庭深入到农村、街道、机关、学校,大部案件是发生在那里、到那里处理,同时还采用深入到田间、工地调查,利用生产空隙审判。3、4、5月份共审结刑事案175件,民事案85件,其中:刑事72%,民事90%的案件是到被告所在地的乡、镇进行了公判。它的好处是:(1)便利群众、节省人力财力。我们利用当事人、证人劳动休息时间进行审理,节省了很多劳动日,如在县院审理,有些地方交通不方便,离县又远,往返就得两三天,3、4、5月份下乡就审202件刑、民事案件,每案以平均两个证人两个工计算,共可节省工808个,每个工以8角计算,共可节省640余元工资。并可节省不少住宿盘费;(2)便于查清案情、及时结案。因案件发生当地,调查方便,传证及时,被告亦无法狡辩抵赖,只好老实交待;(3)扩大宣传,推动生产,因而乡、社满意,群众欢迎。下乡就审中,一般均利用群众劳动休息时间,参加旁听群众每次均有二、三百人,既不影响生产,又扩大了法制教育。如审判员王尚智到吴右庄村公判完反攻犯李梅后,又进行了法律讲演,社员仇奋岐说:我以前认为这些人改变了成份和我们一样,经过这次旁听,我才认清地、富对我们死也不满意。富农分子李有福听了公判后将反攻夺回群众的东西全部退出,要求从宽处理。   2.现在与乡、社加强联系,过去我们认为法院独立审判,很少向下联系,乡、社很有意见,我们的工作也有不少困难。下乡就审前,首先与乡、社取得联系,得到他们的支持与帮助,主动给我们找公判地点,通知有关证人和旁听群众,协助查对材料等。在处理中并听取了他们的意见,使案件处理更为正确,并根据当地情况召开集中宣判大会,进行法律演讲,配合了中心,推动了生产,因此乡、社满意,如寇庄乡长高兴的说:“象这样你们多来几次,你们讲一次比我们讲十次也顶事。”大夫庄乡长赵侃说:“今后多来给处理这些坏人,以便扫清大跃进中的绊脚石”。   3.疑难案件交群众讨论,使审判与辩论相结合,是解决疑难案件的有效办法。如山甲店村发生乱拔苜蓿破坏青苗的情况,乡、社制止不住,要求法院处理,但因拔的人较多,数量又不太大,不好依法处理,即发动群众展开辩论,于是进一步揭发了情况,对拔苜蓿的人进行了严肃批判,拔苜蓿的认错检讨,保证具结,最后进行了法律演讲,制止了乱拔苜蓿的情况。又如受理雁北运输管理局诉大同机务段火车撞坏汽车损失八千余元的重大复杂技术案件,我们邀请了农业部长、县长、交通局长、车站站长和火、汽车的技术人员当事人,共同讨论研究检验了现场,展开辩论,结果辩明了是非,使案件得到及时正确的处理。   4.对民事案件尽量采取调解的办法,以加强人民内部的团结,有利生产,特别是婚姻案件更应深入群众,了解当事人的思想情况与争执的焦点与原因,除个别真正感情恶劣,调解无效给予及时判决外,一般的结合社会力量多方进行调解。实践证明,经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凡是感情并不十分恶化,有和好希望的,均可和好不离,属于必须离婚的也可经过调解达到两愿离婚,执行顺利并不发生问题。如我院4、5两月共审结婚姻案49件,其中经过调解和好,撤销原诉的即有25件,调解离婚的11件,调解数占处理总数的74%,滋润法庭还与各乡婚姻登记站加强联系,使婚姻登记站对离婚也做调解工作,并加强结婚的审查,这样转变了过去一方提出不进行调解即推到法庭的做法。由于采取上述方法,群众十分满意,转变了过去认为法院就是判决离婚的看法,并使离婚案比去年下降了31.5%。   5.简化不必要的手续,便利群众诉讼:将以往民事原告告诉要写诉状,接到诉状后书记员要抄一副本邮递被告,等收到答辩状才收案审理的旧规程改为原告口诉,审判员或书记员代为记录并直接和被告见面,向被告说明原告告诉情况,问他有何答辩理由,给他记下,同时进行查对了解,这样做既能减少群众写诉状的麻烦,又可缩短结案时间。 ## 四、改进审判方法   1.加强计划性,在工作中采取了长计划短安排的方法,即按月、旬、周分别作出全院与个人的工作计划,在制定办案计划之前首先与公、检取得联系,了解案件多少,何时起诉等。然后根据本院现有的案件进行安排,如4月份上旬了解到检察院将有很多案件要起诉,因此我们将现有的14件刑事案件进行排队,结合民事分路下乡处理,于检察院起诉前我们将现有案件基本处理完毕,争取了主动。同时在每周终了后,个人进行小结,每旬与月终全院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总结并安排布置下旬或下月的计划,这样做的好处是:领导掌握全面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审判人员根据刑、民事案件的简、繁、缓、急与案件发生地区,订出具体办案进度和计划,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展。在办案中一般是掌握了“四先四后”的办法。即:先现行、后历史,先中心、后一般,先在押、后未押,先易后难。   2.取消了预备庭,实行了三员研究、三长讨论、党委决定的办法:自取消了预备庭后,对公安局预审终结的案件,准备起诉前即通知检察员,审判员共同研究,经研究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案件即决定起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实的案件,审判员即提出需补充材料的意见,再补充侦查。三员意见不一致时,提交三长决定。这样做的好处是:集思广益、考虑问题全面,保证了办案质量。同时减少了文来文往,处理案件及时又密切了互相关系。   5.改进阅卷和审理的方法。阅卷的方法是:先看起诉书与预审总结,二看被告口供,三看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应先看主要的,后看次要的,抓主要关键,互相核对,分析研究,审查有无矛盾,矛盾是否解决了,一边阅卷,一边摘记笔录,给审判打下底子,改变了以往从头到尾看一遍,费时误功的现象。审理中采取直接审问的办法,先宣读起诉书,然后征求被告对起诉书有无意见,然后才逐条审理,这样做既费工又显的重复,现改为宣读起诉书后,即根据起诉中的事实,逐条审理,如被告对某一事实有意见,审理即可说出来。这样作既节省了时间,审理记录和旁听群众听起来又不混乱。   4.成批准备、逐案审理、集中评议、集体宣判。将审理的案件成批进行准备,在审理中将审理的几个案犯一次提到法庭,同时查明被告人的身份,宣布法庭组成人员与被告人的权利,并集中查点证人,宣布作证的义务,然后将人犯押下,逐案审理,审理完集中进行评议,然后集体宣刊,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办案效率,得到迅速结案,如在跃进前每个合议庭每天只能审结1至2件,而现在能审结6至7件(指在法庭的活动),比跃进前提高了三倍多。   5.加强内部联系,审判员与书记员在工作中要拧成一股绳,既要各尽其职又要互相协作,我院只有一个书记员如事先联系不好,势必发生工作打架,不能按时完成计划。因此我们采取了在作审理案件计划时,审判员事先互相联系、串插计划。即你公判我准备,我开庭你写判决的审理方法。同时与书记员也得密切配合,首先在研究案情时书记员参加并阅读审讯提纲与卷宗,这样使书记员了解案情,特别是对于人名、地址、被告的罪恶事实等心中有数,记录时既能节省时间,审判员又不用等待记录,所作笔录一般较为准确、清楚,且能如实地反映审判庭的全部活动。   (6.改变了轮值陪审制度,节省了人力财力。我院过去不管有无案件,每天均有陪审员在院轮值,这样浪费了陪审费的开支和陪审员的劳力,同时下乡就地邀请,陪审员熟悉情况,对陪审案件也有好处。)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办公厅编《人民司法工作在跃进》(人民司法工作必须贯彻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第三册),法律出版社,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