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斯兰教在少数民族中的势力和影响大为削弱   <统战部、供稿>   本刊讯 自1958年在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中,开展以废除伊斯兰教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为中心的宗改革斗争以来,伊斯兰教在这些民族中势力和影响已有很大的削弱。现在,这个斗争在大部份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中已经基本结束。根据宁夏、甘肃、陕西、新疆等地区的部分材料来看,主要情况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宗教上层分子在群众中的威风已经被打垮,宗教的封建特权已经废除。他们再不敢强迫担负无偿劳役,再不敢对群众进行鞭打惩罚和残害了。歧视和压迫妇女的各种宗教制度,如限制妇女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活动、干涉婚姻自由等等都已经废除。妇女在精神上得到了解放,大批妇女参加了生产劳动和各种社会活动。回汉结婚已不再受到限制。结婚的多起来了。在新疆和其他地区有许多妇女已经揭掉了面纱。同时,有一部分宗教职业者已经表示不愿意再当隐訇,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群众中确实是被搞臭了。南疆有的妇女说:“当阿訇的没有好人,好人不当阿訇!”   (二)群众的宗教负担已经大大减轻。如马震武的老家所在地宁夏西吉县白崖公社纱沟大队的回民群众,1957年,每人每年的宗教负担,占全年总收入的42.96%,到1959年,全大队一百二十四户的宗教负担,只有十五元左右,有些地方的阿訇不但不敢明目张胆地收“乜贴”,甚至连群众送钱也不敢收,还去报告政府。   (三)群众信仰宗教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改变,出现了一大批不信仰或者基本上不信仰宗教的人。根据中央民委工作组在宁夏吴忠布的调查,已经有30%左右的群众(他们绝大部分是贫雇农和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人)基本上不信仰宗教,60%左保的人已对宗教信仰发生了动摇;坚持宗教信仰的人只有10%左右(其中除宗教职业者和一些宗教信仰很深的老年人以外,多数是地富成份和老上中农中的一些落后分子)。随着宗教信仰方面的变化,群众的宗教活动也大大地减少了。据估计,在西北几个省(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中,不封斋的人已达70-80%,封斋的大多数是老年人。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不少地方出现了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养猪的现象,甘肃平凉有一个回民女子还当了养猪场场长。陕西有些地方的回民职工的制草生产合作社也开始用猪皮作为生产原料。   (四)清真寺、“拱北”(即教主的坟墓)和轻文学校的数目已大大减少。甘肃全省只剩下了四十五座清真寺,“拱北”剩下的也很少了;宁夏的西吉县全县剩下清真寺一百零四座,占原有清真寺的46.8%,陕西全省剩下清真寺五十一座;新疆的清真寺也减少了很多,如皮山县的清真寺比原来的减少了24.6%。许多清真寺已成为公社的食堂和托儿所。新疆喀什专区的经文学校已全部取消,经文学校的学生绝大部分进了公立学校或者参加了生产劳动。此外,现有清真寺占有的生产资料一般已归人民公社所有。   (五)宗教职业者在政治上要求进步、靠拢党和政府的人愈来愈多,并且大部分人参加了生产劳动,开始走上了自食其力的道路。以新疆疏勒县为例,全县的宗教职业者,左派已由原来的13.42%上升到20.8%;中左由原来的7.46%,上升到47.9%;中右由原来的22.4%,下降到11.9%。全县参加革命各种体力劳动的宗教人员有一千四百五十人。   所有上述情况说明。反对宗教的封建压迫、剥削制度的斗争,已经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这场斗争,使广大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群众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大大鼓舞了群众的革命干劲,使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人民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极为深刻的变化。广大人民群众说这次斗争是自己的“第二次解放”。   但是,这次斗争在全国来看,还没有完全结束,同时在那些已经基本结束的地区,有一些宗教上层反动分子还不甘心于失败,仍然在暗中造谣破坏,企图恢复已经废除了的宗教特权。对于这种活动,各地有关党委已经采取措施,予以坚持反击。尚未完成宗教改革的地区,废除宗教中封建压迫和剥削制度的斗争,还在继续进行。(统战部供稿)   来源:根据1960年4月2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