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家屯区少数下派干部胡作非为违法乱纪极为严重   <马启智编>   新华社沈阳18日电 最近辽宁省人委直属机关支援农业生产劳动大队在沈阳市苏家屯区八一人民公社进行了调查,发现苏家屯区少数下派工作组干部胡作非为的情况极为严重。主要表现如下:   一、强迫命令,弄虚作假。如工作组薛组长在插秧时对群众说:“不好好干就逮捕你们!把你们送进五类分子训练班!”杨树林生产队工作组的干部说:“能拿动针的就得下地干活”。工作员李片长竟规定大庄科生产小队每人每天插秧八亩(较强的劳动力每天只能插一亩多),完不成任务不给饭吃!”该小队八十多名劳动力夜战到十一点钟,仅有八人完成了李片长规定的“定额”吃上了饭,其余七十多人都没有吃上饭。工作组干部强迫群众往荒草地上播种、插秧,群众提出“这样干,不能打粮”,得到的回答是:“你们就这样干,由我负责!”任家甸工作组逼着有病的妇女下水田,说;“有病也得下地,死也得死在地里,死在地里是光荣的。”有些工作组和生产队的干部中,为了骗取上级信任,追求个人荣誉,弄虚作假,虚报成绩。如八家子生产队还有一千多亩插秧任务没完成,工作组干部罗绍福就向公社党委报捷。起先记工员没有按照他的意图虚报,就遭到辱骂。以后罗让生产小队长按照他布置多少就报完成多少。有的工作组甚至命令党支部向公社党委虚报成绩。   二、不关心群众疾苦,不实行“四同”。来胜卜生产队工作组强迫群众搞夜战时说:“掉几斤分量不要紧,完成任务就行!”工作组干部坐在村头上,看见谁回来早就往回赶。群众仅能睡三、四小时。大庄科生产队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干了一天活,晚上想回家看看无人照顾的八十多岁的老婆婆,然后再来搞夜战,但向工作组请假未允,又下跪哀求说:“你行个好吧!”工作组的干部竟回答:“我不会行好,我尽做坏事!”工作组的片长王喜元等人为了吃干饭,到托儿所入伙,他们捞干的,让小孩喝稀的。有的工作组向群众要吃要喝,群众吃稀粥,他们吃米饭,群众喝面糊涂,他们吃油煎窝头。群众反映:“不给作好的吃,他们就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永胜堡生产队工作组薛组长要住好房子,生产队一时找不到,只好把他送到产院去住,挤走了接生员。有些工作组干部不与群众一起干活,他们睡够了,穿得干干净净,在地埂上蹓蹓跶跶,指手划脚,监督群众劳动。有些工作组和生产队的干部假公济私,吃大米、白面、豆油不给钱,不给粮票、油票。   三、凌驾党组织之上,肆意违法乱纪。有些工作组凌驾于生产队党支部之上发号施令,甚至拒不执行公社党委的决定。有次公社党委召开支部书民会议贯彻省、市委会议精神,四十七个支部只到会十几个,其余多被工作组阻拦而未参加会议。有的工作员随意撤销或任命支部书记的职务。烟台工作组长刘成春不经公社党委同意,擅自将支部书记袁世喜停职反省,并将袁的入党介绍人也停职反省一个多月。新台子生产队工作组长敖广文,竟个人决定让一名预备党员担任支部书记。有的工作组不让支部抓生活,说:“地打不出粮来,抓生活也是白搭。”有的竟命令撤销蔬菜专业生产队。公共食堂咸菜卖多少钱一碟,也要工作组说了才算。工作组和生产队的干部打人,骂人的现象也比较普遍。来胜卜生产队副队长张五喜在池埂上休息不到二十分钟,打个盹,被工作组长孙镇家踢了两脚,还令其停职反省三天。杨树林生产队近五十岁的贫农高德海因眼睛不好,已得上面同意不参加夜战,但他在天黑回家途中却被工作组干部田文庆抓住脖领就要打。老头哀求:“你要打,等我把眼镜摘下来你再打,这眼镜是我的饭碗子,没有眼镜就不能干活了。”高把眼镜摘下后,田竟上前打了四个咀巴,踢了两脚,还命令高在桥头等夜战收工时才能回去。高在桥头上一直等了三个多小时,田又把他带到空房子拘禁了两夜才放回家。工作组还在很多生产队举办了“集训班”,名曰教育群众中的“落后分子”,实际上是变相体罚。据不完全统计,二十个生产队就举办了六个集训班,受训人数一百六十人,其中贫雇中农八十九人。在有些集训班里,干部随便打人、骂人或罚跪。有时群众触犯了干部就送到集训班“改造”。有些工作组的干部严重违犯群众纪律,有的趁社员不在家,撬开房门,偷吃蔬菜、豆油、酱油,或拿用柴火,有的随意没收群众自食或准备出卖的蔬菜,损坏群众的东西。   由于下派工作组部分干部思想作风存在如此严重的问题,群众非常不满,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就不能充分调动起来,甚至有些群众对党的某些政策发生怀疑。   上述问题已引起省、市委的重视,正责成苏家屯区委进行严肃处理。   来源: 1960年9月19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