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江苏等地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对省委若干政策规定的反应   <新华社>   本刊讯 山东、江苏、广东、湖北等省为贯彻中央关于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和农村名项基本政策,调动人民公社、生产队和广大社员群众的积极性,根据本省当前农村实际情况,作出了若干政策规定和措施,以布告和宣读的形式传达到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做到家喻户晓。 ## 广大群众热烈拥护   这些政策规定和措施,完全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完全符合广大农民的要求,抓住了工作的关键和核心,因此一经传达、公布以后,立即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山东省委的十八条政策规定,在历城县南郊公社小队长以上干部会议上传达时,个个都聚精会神地听,有的拍手叫好,有的还感动得流了泪。在讨论中,有的干部说:“一两年没开过这样的会了,这两年开会不是布置工作,就是挨批评,大家都不愿来,这回可把这些闷气消掉了。”有的人把省委的规定比做是“投开把锁的钥匙”,认为“这样办起来,一两年的工夫,农村的面貌就会大变样”。从初步讨论中看出,群众是感兴趣的是对体制五年不变、种植计划因地制宜、牲畜固定、自留地保留以及休假制等方面的一些明确规定。他们认为有假日很必要,并列出有五大好处:(1)有休息的盼头,干活有劲;(2)可以料理家务;(3)可以走亲戚,访访朋友;(4)可以管理自留地;(5)妇女有时间缝补、拆洗衣服。江苏省许多基层干部,把以省人委名义公布的布告当作“指南针”。许多群众把它比作撑腰的“保镖”,说:“现在省长说了话,不怕做不到了。”南通县东沙公社社员唐万红,看到小孩子摸弄布告,就立即加以阻止,唯恐弄坏,他说:“我虽不识字,但听别人多讲两遍也开心呀!”广东省委的若干政策规定和措施同群众见面后,农村情况立即发生变化,原来在农村暂时困难下所出现的消极情绪大大减少,公社各级的经营积极性和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大大提高,过去大家都不要的土地,现在争着要争着扩种,有些人还争着把散失的农具找回来。从目前情况看来,只要把这些政策和措施,通过大宣传、大动员、大讨论,发动群众迅速坚决地贯彻下去,就一定能够克服目前困难,办好农业,办好粮食,大大扭转农村形势。 ## 少数人还有顾虑和怀疑   对上述政策规定和措施,少数干部和群众还有如下一些怀疑和顾虑:   一、怕变。怕这些规定朝令夕改,说了不算;上边说了算,下边不执行。如山东历城县有的社员说:“政策很好,就怕说了不算,订了不照办。”有的还说:“郑州会议的决定是毛主席提出的,可是后来也一样变。”   二、不相信能兑现。如湖北省秭归县水田土壩公社社员王功新说:”现在要秋种了,又来了个十项措施,哄我们搞生产;将来粮食丰收了,又要眼红了,好来个一、二、三(指一要干部带头,二要听党的话,三要割资本主义尾巴),反正是收收放放。”   三、少数干部怕今后工作不好做。江苏省常熟县有的干部说:“布告二十条,条条压干部,今后工作难做了。”南通县部分干部怕政策贯彻后,会出现出勤率降低、肥料难管理、粮田面积减少以及生产任务难完成等后果,因而顾虑重重,不敢把布告张贴出来。   此外,也还有少数人乘机否认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否认大跃进所取得的成绩。湖北省有的地方传达了省委的十项规定之后,有些人说是1957年高级社的政策又来了,并说:“象1957年高级社那样办,我们的生产准不会弄成今天这个样子。”有的富裕中农甚至又提出了倒退的包产到组、到人的建议。   来源:1960年10月14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