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省委决定坚决地改正“责任田”办法   <新华社>   新华社合肥讯 安微省委在3月上旬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对政正过去省委推行的“责任田”办法进行了讨论。省委根据会议反复讨论的意见,作出了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目前省委已将这一决议发给各地、市、省委和各公社党委贯彻执行。   “责任田”办法,是过去省委在去年春天“五风”严重和农村生产力遭到破坏的情况下提出的。这个办法实际上就是包产到户,在方向上是错误的,不符合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与中央提出的“六十条”和“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是背道而驰的。因为这个办法只能调动农民的个体积极性,引导农民走向单干,其结果必须要削弱和瓦解集体经济,走资本主义道路。   目前安徽省农村人民公社,实行“责任田”即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已达85.4%,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队只占13.8%,实行包产到组的生产队占0.8%。包产到户的面很大,但实行的时间有长有短。全年作物都包到户的占39.2%,秋季作物包到户的占35.6%,秋后才包到户的占10.6%。根据几个调查材料,群众对“责任田”办法的态度,大体是:有20%左右觉悟高的干部、党团员、积极分子,以及困难户和劳力少技术差的户,不愿意搞“责任田”;有10%左右搞投机活动的社员和超产特别多、觉悟不高的社员,主张继续包产到户,不愿意改正“责任田”办法;有70%左右劳力一般、超产不多的户,处于中间状态。这一部分人,只要工作做到家,道理讲清楚,也愿意改变“责任田”的办法。   从以上情况看,改正“责任田”办法是会得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但是,这一工作也是相当艰巨的。因为不但有10%左右的人不愿改,就是在愿意改的人中间,也还存在着许多顾虑。如怕生产上大呼隆,分配上大混堆,再刮“五风”;怕统一上工,再吃食堂;怕不能搞副业;还有的顾虑会不会收回自留地等。同时,目前不仅要破除“责任田”的办法,还要按照中央指示建立起一寺新的办法。   为此,省委认为,在改正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党掌握以下几点:   (一)要采以积极谨慎的方针,有领导有步骤地改正过来,不能急躁草率,更不能闻风而动,采取强迫命令的做法,这样会犯新的错误。一定要按政策办事,把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改得好,生产搞得好。   (二)关于改的步骤,总的要求是在1962年内大部分改过来,其余部分在1963年内改过来。如果个别生产队大多数社员不愿意改,仍可保留下来,继续进行教育,不要急于去改。   (三)要逐级把思想工作做透。在向社员进行教育时,一般可先宣传中央提出的“六十条”和关于改变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精神,使大家看清中央的办法是最好的办法,然后就“责任田”问题启发群众摆矛盾、讲危害,进行自我教育。要防止强迫命令,不要戴帽子。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大多数群众愿意改的就改,大多数群众不愿意改的就暂时不改。   (四)要认真处理各项问题。主要是午季青苗的处得问题,应提倡一次改过来,如社员坚持不同意,午季可仍照“责任田”办法搞,但要保证不影响春种作物的播种和管理。凡是决定一次就改过来的,对社员在“责任田”上所用的工本费,应该据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过民主讨论,妥善加以处理,对麦亩长得特别好的,也要给予适当照顾。   (五)要及时建立正确的生产责任制度,注意克服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这不仅关系今年生产的好坏,对于消除群众怕又搞“大呼隆”的疑虑也有重要作用。   (六)要注意培养新的风气。改正“责任田”办法,不能单纯把它看作是经济工作,还要把它看破成是一项政治任务。“责任田”办法何时改、怎样改,都要取决于群众的大多数,个别生产队如多数社员不愿改,要耐心等待;新的责任制度怎样建立,也要由群众讨论决定。处处发扬民主,培养新的良好作风,在生产队内确实建立起民主集中制,保障生产队切实履行它所有的自主权。   (七)要认真加以领导,及时检查督促。   (八)确定暂时不改,仍然实行“责任田”办法的公社,要向他们讲清“责任田”办法暂时不改,以安定人心。并要特别加强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发展集体经济,鼓励社员做集体活的积极性。对于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应及时检查,通过群众讨论,定出适当办法,积极加以改进,产量减少各顾各、瞒产不产、两极分化等现象。   来源:根据1962年4月4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