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部分农村将开展粮食复制品换粮业务   <戚休>   新华社贵阳讯 贵州省委决定麦收以后,在一些粮食情况比较好的农村开展以粮食复制品换粮业务。省粮食部门已拔出一千万斤粮食给各地农村供销社,作为经营粮食复制品兑换粮食的“家底”。   兑换的东西有:酒、熟食品、粮食加工制品(包括粉条、面粉、酱、酱油、醋等)。兑换的方法是按国家牌价,各计各价。兑换的比例大体上确实:每斤白酒(45度)换粮食三到四斤,小杂粮、洋芋、红苕等按当地粮食部门杂粮折算标准兑换。粮食复制品参照当地饮食业加工成品率,确定合理的兑换比例。此外,供销社用酒糟、粉渣等粮食加工副产品与社员订合同换猪。   贵州省委的这项经济措施,是根据黔西县沙窝区供销社的经验。这个供销社半年来经营以酒换粮业务,供应白酒三万三千四百多斤,换回粮食七万六千五百多斤,从中盈余粮食一万一千四百多斤,获纯利二千三百多元,国家增加税收一万八千六百多元,同时,也满足了群众的要求。(戚休)   来源:1962年7月6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