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盗窃风   <四川隆昌、李盛照>   [说明:在原件第一页上有“人民委员会1961.6.12‘人民来信’”戳记一枚。]   四川隆昌地区现在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大干部大偷,小干部小偷,(食堂)管理员挖腹心油,社员偷点儿‘毛毛秋(菜)’。”这也许代着些无政府主义情绪,但却很好地表述了现存的偷盗风。现将光荣公社双龙管区原三队,现在的三、八队情况传述于下:   按偷盗物的所有主不同而可分为:   甲、农民彼此间的偷窃。偷窃物为家禽、蔬菜、柴草。这是历来就有的,现加上了偷菜苗的新内容,因为自留地中断两三年,而致菜种奇缺,价格昂贵。西瓜、茄、辣椒秧每棵曾高达五、六分,很多种子按粒论价,或每两1-2元;   乙、农民偷社。偷窃物为粮食、蔬菜、柴草……现在小春收获季节,葫豆、麦就是主要偷窃物。   去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口粮标准极低,最高(六)级劳动力每天吃两斤红苕,因而小春播种、中耕都进行得极为粗糙,但由于雨水好,加之群众性的多次重复的挖“野红苕”[注],实际上等于很好的中耕,因而小春生长极好,但却遭到诅咒。因为增加了收获工作和每担麦捆的重量。人们说,麦子再好也只喝点儿连狗都追不上的麦羹(因水多麦粉少,羹倒在地上流动快得连狗都追不上)麦粑也吃不上一顿。因为平均人口的口粮10.3两(16两秤)不到,六级劳动力吃15两,食堂就只吃羹,要吃一、两个粑,或者更稠的羹就只有另想办法,或如所说的打野食。[注:挖野红苕:收获时遗留在泥土中,发芽后,寻芽挖苕]。   八队陈家湾组仅收了二百多斤葫豆,一百多斤豌豆,连种子也不够。其它三个组稍好,但比用种量没有多很多。小麦长得很好,播种面积也扩大了,但到收获完毕时可以肯定地说不会比去年多,粮食哪里去了?秘密在哪里?粮食被盗了,参加偷窃的是所有农户,几乎100%的能行动的人。   葫豆结荚像鞭,豌豆则像铃样,收获或晒打时则只有空荚或如干部所批评的“只结荚,不长豆”。只有1/2到2/3的麦秸有穗,而有的穗还无粒。为了防止偷盗,收获是集体进行的,因而有很大一部分粮食却正是在这时被盗,因而就可以说盗窃是公开、集体进行的,而且盗窃者互相关照,代为望风和运送,因为怕公社、管区和队的个别干部发觉。豆是从生产着的苗上剥下,而麦则是从穗上搓粒或割穗回家。麦粒可直接生吃,或烧穗后吃粒,也用锅烘干穗,搓粒磨粉后煮羹或做粑,因数量有限而大多吃羹,当然比食堂的要稠得多,这些工作大多是在深夜而设守望的情况下,以纯手工方式进行,这一切不能也不必在农民中彼此隐瞒。   这样的野食不是每天都可靠,数量也不稳定,在偷得多的一天怕被抄家搜查时发现罪证的一餐吃掉,以致在厕所及田野的大便中往往有没消化的豆和麦粒,不少人拉肚子,叫肚痛,尤其是小孩!   在偷窃和运送时,怕被捉住而慌乱的进行,而致在荚和穗上留下很多粮食就被烧掉或抛弃,老年人在谈到这样天一半、地一半的糟蹋时,无不叹息,但为了寒饱肚子,他(她)本人也继续干这样的伤天害理暴殄天物的事。农民在闲谈或评论干部对偷窃的批评时则说吃饱了谁愿意偷?土改后那几年有几个人偷东西?连自己的庄稼还愁收不回来,哪有闲心去想偷别人的东西!   每人都能回忆起偷盗风的发展过程。去年收小春时,六级劳动力每天吃1.2斤原粮,因不能吃青,只好在田野吃几粒生豆,但决不吃生麦,谴或偶尔吃点火烧豆,但决不或极少拿回家,而且舆论对此是谴责的。收谷以后口粮极急剧减少,六级劳动力每天吃两斤红苕,人们就把红苕偷回家在深夜吃一顿,而把食堂分得的两餐红苕做一餐吃,因食堂每天只吃两餐。从此,舆论对于偷窃采取原谅,同情态度,在谈到捉住某人时则说:肚子饿了,能偷到东西吃就会偷的。并引用古老评语:“衣食足才礼义兴,衣食不足扯‘衿衿’”指扯烂衣服。对盗窃者的态度,也可从以下看出。公社规定:凡犯过偷窃的人,不准吃青。当食堂吃嫩葫豆时,无论干部和群众都没提到这一决定,虽然这使大多数人可以多吃些粒豆,这在饥饿时很重要。这是由于他们是劳动者,根本不同于天良泯灭者,而是最善良的人,以虔诚的佛教徒的慈悲来原宥一切可以原宥的人,何况他们也有类似行为,因而对不幸被发觉的同伙只有同情,并对他们所受损失表示惋惜。   红苕收获完毕,无物可偷,人们就开始吃观音土,这已经是连续二年的实践了,因而水肿病开始猖獗,60-70%的人口,有的全家得这种病,死亡率大大提高。去年9月双龙管区有1300人,现有1240人,其中包括从城市、工矿回乡的人,据计算这半年死了约100人。而且应该指出和周围比较,隆昌决不是最坏的地区,而光荣公社在全县也算较好的,双龙管区也列入中上地位。比如凤林桥管区二食堂有300人,而去冬今春就死亡42人。农民称水肿病为饿痨病,认为饭是最好的药,每天有两顿稀饭吃,要不了一个月就会好。   偷窃风对生产当然起着极大的影响。收获时为筹备下一餐口粮而考虑,又怕被捉住,因而影响工效。此外还影响下一季生产,如在播种时隐藏种子,虽然用了比需要多得多的种子,但秧苗仍然不足。种子不仅在保管、播种时被盗,播下以后也不可靠,如花生用药剂拌种,但仍被挖食,红苕种长出苗后还被小孩挖食。   从去年秋天就采取种种措施来制止偷盗:   加倍赔偿。首先是没收家禽,再就是没收为老年人准备的棺材或衣物,农民称之为倾家的办法。破产是可怕的,但这仅对有产的人来说,在失去仅有的三、两只家禽后也就再不害怕什么了。   按偷一粒豆罚0.1-1元或每次扣4斤口粮:   组织民兵或者人巡逻,每天补助二斤粮。这对大量职业盗窃也许有效,但对只装满衣服荷包的收割者当然无可奈何;   突击抄家搜查,怕彼此包庇而由各队交叉进行;   由县、社举办偷窃者学习班,农民称之为土劳改。   以上措施对偷窃起了抑止作用,据熟悉黑市市场的人谈,豌、葫豆是不多见的。此外,当然就不可能起更大的作用了!   在这样偷盗风之下,干部中有的就吃“大口饮食”,不仅大吃,而且将所余出售,这是黑市存在的根源之一;至于最诚实、善良的好干部也最多自己不盗窃,而对家人的这种行为装眼瞎,并被骂为“吃现成”的人。这是由于他们和群众一样挨饿,特别是基层干部,不仅需要担任公职,而且要和社员一样劳动。三天不吃饭已很难装作卖米汉,人们的毅力要做得更多当然就更困难了!   偷窃是应被谴责的罪恶行为,但在长期人为的饥饿面前,它却立了功,为社会保存了劳动力。农民说,去冬人们黄皮剐瘦,皮包骨头,走路都提不起脚,近个把月,小春熟了,人们脸色才好些,在比较其它地区死人较少时,则说,要不是在山上打些野食还不是死一样多人,而且现在也不会有这样多的人能出工,因而使土地能多种庄稼,为在以后有东西可偷却成了鼓舞生产劳动的巨大力量。人们互相提醒:应该干活路,否则会像××地区样遍地光生生的,草都少见,想偷都偷不到一点东西吃,人都会饿死!   农民有了自留地,农畜产品价格高,又能打野食,这使城镇居民开始羡慕,而且愿意当农民,有的学生也不愿再读书,而愿搞农业生产,这当然是可喜的现象,虽然是不愉快的!   这里的人不承认根本不存在的自然灾害,而造成这些以及其它恶果的原因除已经总结为理论的“一平二调”、共产风外,人们切实感到的有以下两点:   首先,是1958年取消自留地和饲料地,因而对沪州专区地委书记邓自力抱着极大的怀念和留恋,把它当作为他们偷天火而被锁的克罗米休士,因为他主张分给农民自留地和饲料地而被当作右倾、倒退的例子在农民中宣传。人们现在说,照邓自力的办法不但不饿饭,连肉也会吃不完,而且传说他当了更大的干部;   其次,是执行省规定2×3、3×4的插秧规格和县提出的消灭中稻的口号。按规格栽一亩双季稻要多费一倍以上的劳动,而收成只及中稻的60-70%,晚稻要多费同样的工,收成最多只有30-40%,有时无收。集中力量栽双季稻,而使高粮、红苕减少。密植的双季稻绝大部分倒伏,不仅粮食减产,而且无草喂牛,使50头死去1/3。由于密植要求达到荒谬程度,而按这种要求所用的谷种全管区就浪费了四、五万斤,几乎相当于两个月口粮。   农村工作通讯第三期刊载了改变耕作制度方面的“先进”队,而在产量方面是落后队的事例,这里也流传着对官僚主义的种种指示实行阳奉阴违的队,从而减少了损失,这样的生产队长受到崇敬。   1946年9月19日苏联部长会议和联共中央的决议,谴责了实际上不让社员决定农庄生活中的问题的做法。苏共中央和部长会议在1955年3月9日《关于改变农业计划的决议》也指责了计委、农业部、采购部在农业计划工作中存在着的严重缺点和错误。正是这样一些性质完全相同的问题,在我们实践中造成了悲惨的恶果,虽然这早已明显地感到了,但迟迟没得到承认,而要对此进行严厉而公正的谴责,恐怕只有期待于下一次党代会的召开。而那些明确意识到这点,并企图防止可能造成恶果的人却被歪曲并受到打击,他们能活到理智完全取得胜利的日子吗?有人理会并描述这一悲剧吗?这还有待于历史的证明。[跋注]三。   人民的双手完全有力量摆脱强加于它们的劫难,为此必须取消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农产品征购实践,在新的条件下贯彻党的三定粮食政策,在三包及确定农村人口最低口粮标准的基础上规定义务征购额,为了防止歪曲而用国家立法形式公布。各管区、队的征购额,即使相当于已往的最高水平也会起鼓舞生产的定心作用。对因增产而超额出售的农产品规定更高的采购价格,比如高50%。   双龙管区各队都订了三包合同,也宣布了征购义务,而且决定管区和队共同保管粮食,各队自行加工。农民对征购额虽然半信半疑(怕屙尿阿屎在一次小便的时间内变动),对生产仍然起了定心的鼓舞作用,但以下措施却起了消极作用。怕被私分和偷盗,管区又集中保管粮食,集中加工,这不仅增加了往返运输量,而且使农民顾虑:怕生产再多粮食仍然吃不饱。   · 来源:   根据作者或他的亲属提供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