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农村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李梅恩>   新华社长沙讯 目前湖南农村部分地区出现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部分人认为社队规模越小越好,包到户的东西越多越好,社员小自由越多越好,甚至有人认为要过好日子只有分田到户。这种情况在后进地区、灾区较突出,丰收地区以及国家机关也有此议论。这种倾向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生产队的规模划得过小。零陵上半年有七千零八十二个生产队,经过分队后增加到七千三百七十二个。吉首县白竹公社双华大队第一生产队二十三户,最近有十五户自由组合为四个生产队:三户的二个队,四户的一个队,五户的一个队;八户没有组织。类似情况其他地方也有发现。   二、分田(土)到户。浏阳县分旱土到户的约有三一四万亩;分田到户的约十万亩。据石门、资兴、道县、吉首、衡阳五县二个后进大队和三个后进生产队摸底,一百一十三个干部中有分田到户想法的占半数,二百七十六户社员中,主张分田到户的占60%。凤凰吉信公社十三个大队支书有九个主张单干。该社五个党委委员有三个主张单干,全社秋季作物都包到了户。公社书记姚明中的工作重点——油菜塘大队第三生产队,田土、农具、耕牛都分到了户。   三、包工包产到户。湘阴县九岸公社一百五十个生产队有三十二个队的晚秋作物包产到户。长沙沙坪公社十六个大队有十四个大队的红薯、秋杂全部包产到户。浏阳百圣公社龙乌大队支书杨昌林最近写信给毛主席,要求实行土地国有化,租让给农民。   四、社员小自由泛滥,集体生产处于瘫痪状态。零陵一千二百个生产队(占16%),程度不同地存在这个问题。该县五里公社千家洲大队第八生产队,5月把四十三亩土分给社员,谁种谁收后,私人生产搞得很好,可收粮食一万六千九百斤,平均每人二百八十七斤,而集体生产却搞得很差,包产五万六千斤,实际只能完成二万三千斤。该县蔡家公社廻龙大队下方生产队的二十五个劳力,经常搞集体生产的只有三个人。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党的政策没有认真贯彻到底。凡是认真贯彻执行十二条、六十条的地方,上述问题就少就小;反之则多则大。湘潭地委农村办公室联系十一个县的十一个重点公社中,攸县菜花坪、岳阳筻口、临湘桃林等三个公社政策贯彻较好,工作较扎实,因而生产好,如菜花坪公社平均每人有四、五百斤口粮,这些社问题较少;而醴陵普口、平江安定公社政策贯彻差,生产落后,象普口公社的许多大队,早、中稻预分,每人口粮只有百把斤或几十斤,问题较多。   二、许多干部和群众把工作中的错误与社会主义制度混淆一起,是非界线不清。错误地把“五风”危害和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严重损失都归于集体所有制,同时看到今年小自由生产搞的好,认为“只有分田到户才是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唯一出路。”凤凰县三江公社党委书记吴国柱说:“要搞社会主义不能分田到户,要发展生产还是分田到户好”。还有一些干部虽不同意分田到户,但看到过去坚持的东西现在都恢复到1957年的样子:食堂散了,供给制不搞了,搞按劳分配,自留地拨了,私人有小自由了,自由市场活跃了,供销社和手工业合作社恢复了,社队规模缩小了。现在群众又要求分田到户,不知上面的态度如何,不敢明确表示意见,抱观望态度。有些社员推测说:“去冬下放自留地,今年春天散食堂,夏天搞预分,秋天借田生产,冬天分田到户是大势所趋。”。   三、有些干部片面理解群众路线,放弃领导,当了群众的尾巴。通过整风整社,许多人认识到群众路线的重要性,但是有的人片面认为,“群众叫做什么就做什么,才叫做群众路线”。自治州农业局干部唐成五在凤凰禾库公社五口大队办社,最近开会研究冬季生产时问群众:“今年冬季作物是三包好,还是包到户好?”群众说:“包到户好”,唐说:“要得,包到户,走群众路线。”   四、经营管理工作赶不上去。一方面有的地方一套好的经营管理制度没有执行;另一方面,在经营管理上有的地方偏重于个人负责制,忽视集体。如稻田管理,集体只管收种两头,中间一段包给个人,旱土作物包给个人管的更多一些,认为集体就管不好旱土。这种倾向与农民小私有观念和狭隘意识结合起来,助长了一部分农民的单干思想。   来源:1961年10月9日新华社《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