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对周居正的起诉书   被告,周居正,化名张华,笔名未来,男,现年38岁,汉族,家庭中农,个人反革命,高中文化程度,四川省合川县人。(大哥周镛,二哥周敬之均係反革命判刑劳改)1943年在武胜中学读书时,参加三青团任分队长,发展成员2名,接受过“监视异党活动”的任务,并带头参加青年军,煽惑青年“有功”,被提升为中队长,同时参加了国民党。1946年被告著书“活源”一文中,竭力为蒋匪的反动统治诏媚献策。1947年参加反动组织“光复会”和青邦,勾结军统特务陈建若组织反动的“中国青年革新学会”自任主席兼联络部长。重庆解放后,伪造历史冒充地下党员,混入重庆市人事局、教育局、中共中央第七党校工作。利用职权介绍反革命分子周若尧(已镇压)等7人,钻进国家机关伺机活动。1957年借整风之机,向我党猖狂进攻。被划为右派分子,开除公职,1958年4月强制劳动教养。因主谋组织反革命集团,于1963年2月18日依法逮捕,经省公安厅预审终结,移送我院,经审查被告周居正犯有下列罪行,其事实如下:   被告周居正投入劳教后,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地敌视社会主义制度,1961年7月与劳教分子彭恢荣共同策划成立了反革命组织“中华工农民主联盟”后,为了掩盖其反动阶级复辟的本质,更能迷惑人心,达到推翻人民民主政权,建立反动的“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目的,于1962年3月将反革命集团名称改为“中国马克思列宁主义者联盟”,设有“中央委员会、书记局、组织、宣传、保安三部”和“省、专、县盟委书记长”等反革命组织机构,自任书记总长,委任魏昭担任“书记局书记”和彭恢荣、陈仲伟等7人为“中央委员”。还委任陈玉平、杨应森等15人为上海重庆、成都、四川以及川东、川南、川北、川西、西昌、壁山、荣县等地区“盟委书记长、书记。”同年6月在新胜茶厂设立了直属“中央”的“永胜茶场盟委会”,设有组织、宣传、保安3部和4个分部8个支部,自兼任总负责人,并委任了各分、支部书记。与骨干魏昭、彭恢荣等先后数次密谋,由被告亲手草拟了“中国马列主义者联盟”极为反动的民主社会主义纲领、路线、方针、原则及活动的手法。在其纲领中,大肆叫嚣要“推翻共产党的统治”,建立所谓“以知识分子为核心”,“六权分立”,“议会总统制”,“一切党派退出军队”的国家。同时主张实行“私有经济自由化、土地归农民个人所有,工厂归工人所有”等反动的政治经济制度。并企图建立反革命根据地,举行“武装叛乱”,制定了军事上攻城陷阵的三大战略十大战术”。大肆发展反革命成员,该集团共有成员68人,其中被告亲自发展陈仲伟等15名,妄图“在3至5年内成为一支有组织、有纪律、又有战斗力的队伍”,并规定“入盟”必须缴纳已用过邮票一张,背面注写永久通讯地址,按月缴纳“组织费”,只准发生直接的联系,不准横的联系,接头的暗语是“新”字开头,6月6日落尾,以及“保守秘密,服从组织,决不叛变”等三大纪律。1962年3至5月,被告先后向骨干分子冉茂涵、熊绍武(62年5月解除劳教)布置在川东、贵州、湖南、湖北交界处开展“农民运动”,建立游击根据地,组织武装暴动,夺取政权。同年8月又写信指使骨干陈仲伟等人在重庆成立“盟委地下贸易委员会”以投机倒把,破坏国家经济的手段,牟取暴利,筹集反革命活动经费。被告在劳教人员中,大肆诬蔑煽动:“社会主义制度没有给劳教分子起码的民主自由”“不仅要统治人的肉体,而且要统治人的灵魂”,恶毒咒骂人民领袖是“混世魔王”“无产阶级专政是流氓专政,是中国历史上最残暴、最蛮横、最凶恶、最专制的社会,人民公社化更使农民失去了土地自由,成为奴隶”等。并且,还对我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国内外形势等进行了一系列的造谣和诬蔑,广泛传播,企图借此坚定反革命成员的反动意志,以达到所谓的“挺身而出,打垮共产党的专制极权统治,建立民主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反革命目的。   综上所述,被告在解放前为强化蒋匪帮的血腥统治,出版反动书籍,积极诏媚献策,解放后隐瞒其反革命罪行,伪造历史混入革命队伍后,一贯进行反革命活动,劳教期间主谋组织反革命集团,亲自草拟反革命纲领和行动计划,大肆造谣煽动和发展反革命成员,阴谋组织武装暴乱,妄想推翻我人民民主政权,实属罪大恶极的坚决反革命分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第5条、第10条、第13条之规定,特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严惩。   此致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 岳鸿杰1963年7月13日   附:1、被告周居正现押四川省公安厅看守所;   2、被告人卷宗材料4卷。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