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葛村群众为什么殴打基层干部   <河北省委办公厅、宣传部> ## 编者按:黄葛村的主要干部用打骂捆绑和企图开枪的方法处理人民的内部问题,是完全错误的。他们用这种压服的方法不仅没有解决了人民内部问题,反而让农民用扁担教训了他们。事实证明:处理人民内部问题必须坚持说服教育的方针。希望读者从黄葛村群众殴打基层干部的事件中吸取有益的教训。   大名县北峰区冢北乡黄葛村,有246户,土质多沙,宜种花生、荆条等经济作物,群众有纺织习惯。一九五六年春农业合作化高潮中,同北峰等14个村合并建成高级合作社。一年来,虽有一定成绩,但问题也很多。某些社员特别是劳力少人口多和较富裕的社员与村、社干部关系紧张,一直发展到社员群众性的往回牵牛,与社干部打架。   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当村干部去冢北乡赴庙会的时候,社员胡国功、黄其顺等4户从社内拉回牲口,扬言退社。党支部书记黄秀钧、村主任安新科闻讯后,即气势汹汹地令民兵多人,带枪到胡国功家,当时胡国功不在,干部们即大骂起来,并将胡的爱人(已怀孕六七个月)捆绑起来带到大街上;随后又找黄其顺说理,双方发生争执,黄拿出刀子要和干部拼命,后经双方商量,同意到区说理。但干部的这种行为已引起黄章文(党员,复员军人)等40余人(也有党员)的公愤,前往干涉,即殴打起来。这是支部书记号召用枪打(未开枪),架越打越凶,群众围住了支部书记、村主任及副业会计杨可新等人毒打,其他村干部见势不好避而远之。40余名社员乘胜带领胡国功的爱人到北峰区里讲理。经区干部说服回村后,第二天就有42头牲口被社员拉回家去,并抢走社里一部分饲草。当十余名县区干部到村进行工作时,群众情绪仍未缓和,而党内未参加打架的部分支委和党员也表示不闻不问。31日把该村在本县工作的五名干部也派到该村帮助做善后工作,被吓跑的六名干部才敢回村,社员拉回的大部分牲口送到社里,事件始告平息。   发生这一事件的原因何在?经过分析,原因虽然很多,但基层干部作风不民主和经济上苛待群众,是根本的原因。   一、有些村、社干部,依仗职权骂人、捆人,欺压群众。村主任安新科作风恶劣,经常出口伤人,妇女开会不到就集合光棍汉去找,对怀孕妇女说给人家剥出来,这是引起群众不满的开端。尤其是村干部捆绑群众侵犯人权的行为,更遭到群众的亟大的反感。胡国功因要求退社,去年一年就被捆过四次。当这次村、社干部在粗暴无理地捆绑孕妇时,激起群众的公愤,对他们进行了殴打。这种蕴藏已久的矛盾突然暴发,并非是偶然的。   二、经济上苛待社员。农业社规定了若干损害社员个人利益的不合理制度,并以简单粗暴的手段强迫群众去执行。如社员自留的花生,按市价交社,榨成油也要按市价取走,社内除得利润外,还留下油饼归社;对纺织副业社内卡的更死,规定40%的柳条子(副业生产原料)归社员,但不叫社员得实物,市价每斤柳条6分,社内按2分收购。社员因缺钱自己卖了一部分柳条子,社内就进行干涉,并强制社员到大社去纺织,报酬很低,又不实行短期分红。社内统一经营的七种大宗副业,社员投工7400多个 ,一年来没有分过红。社里收购花生按1角1斤,卖给国家的超额价款却又归社所有,仅此一项社内即赚款24,000元。这是社员对社干不满的第二个具体原因。   三、社干部多占工分。该村22个社、队干部,补工达960个,党支部书记黄秀均比别人多补20个,加上干部取巧做轻便活计的工,差不多每人都在150至180多个劳动日。五名主要干部不扣义务工;而社员们一般都在150个劳动日以下,还得扣29个义务工,社员分红又按毛工(比原包工低30%至40%)付酬。这样以来,社员和干部的收入悬殊过大。黄秀钧一个劳力光分粮即达1200斤,与他同样条件的黄玉和挣工140个,扣去29个义务工后,只分粮600斤,提起这件事来黄平和就掉泪。社员们反映:“有活干,没饭吃。”“斗倒了老地主,又出了新少爷。”这也是干部脱离群众造成关系紧张一直发展到群起打干部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以上情况来看,黄葛村的村、社干部不仅不关心群众的切身利益,反而百般苛待甚至以国民党的作风欺压群众。群众被逼不过,只有采取非常手段起来反对,这也是村社干部恶劣作风种下的苦果。 群众闹起来以后,要求清算社的帐目,撤换支部书记、村主任和三名队长,实事求是地解决粮食和副业报酬等问题。这些要求基本上是合理的。大名县委当时即组织干部去该村进行工作,满足了群众的合理要求,把事件平息。   来源:河北省委办公厅、宣传部编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闹事问题》,195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