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干部独断专行有什么坏处?   <河北省委办公厅、宣传部> ## 编者按:社干部不公开社的帐目,擅自借用公款,挥霍浪费,社长专断地决定有关社员切身利益的分配问题,就必然会促使社干部与社员的关系紧张,甚至引起闹事。红光农业社事件告诉我们:必须贯彻中央指示的民主办社的方针,切实执行定期公开收支帐目,有事和群众商量,社干部参加生产的三项重要规定,以便积极地改进社干部与社员群众不正常的关系。   唐山市郊区红光农业社是1956年合作化运动中占20个初级社合并组成的。共有计员2400户,耕地18000亩,分8个生产队。该社大部分社员是由小商小贩逐年转变为兼营土地的,生活水平提高,缺乏勤俭朴实的风气。解放以来,虽然粮食收获量逐年提高,但很少积蓄,每年春夏雨季有些户还须政府救济。高级合作化以后,由于大力开展了农副业生产,社员的收入已普遍增加。如:该社1956年农副纯收入为469,091.76元,全年用工198.767个,一个劳动日应分红2.36元。五街生产队1955年余粮户只30多户,1956年就有120户。但是,由于社的干部在作风上存在着不民主的严重缺点,所以发生了社员闹事事件。 ## 一、闹事的经过   1957年1月20日晚,五街副社长张玉才(党支部书记)由总社回去和生产队长张德春说,总社决定每个劳动日按2.36元分红,但须从中扣0.65元的基金,实分1.71元,当时张德春就很不满意。1月21日上午张把这消息说给社员庞志远(富裕中农),庞志远就非常不满地说:“先说2元8,又说2元3角6,这回又1元7,再过两宿就没了。”张德春说:“照这样不行,咱们得开个会。”庞、张就叫社员孙翠英、常玉兰召集该队社员开会(五街是一个生产队),并主张把张玉才(副社长)、胡士臣(生产队长)两个人绑起来。社员莫士武说:“总得把两个社长绑上吊起来,饿他四天五天的。”有的社员说:“社长也不用了,把社干脆推倒,各干各的!”庞说:“得找绳子,绑上就倒刨猪抬着去红光社。”并说:“谁要走露风声就先把他打死!”庞叫大家到红光社,因为意见不一致上午没有去。晚上庞、张为首集合80余人首先找到张玉才、胡士臣,让他两人跟着找社长去要钱,张、胡向大家解释时,庞志远和张德春就已准备好绳子要绑,在社员的逼迫下张玉才、胡士臣只得跟着去社办公室。到办公室因没有找到社长,社员就大闹起来,当时镇委副书记张树青、派出所长崔洪勤、镇长赵国元也赶到向社员解释说:“对分红有意见可以提,不要这样闹,可等社长回来再解决……。”社员不听,最后由张树青、赵国元出面答应次日下午四点答复结果,社员才散去。22日上午庞志远、张德春又在大庙召集约百余名社员开会,并发动了89名社员签了名,按了手甸,准备要求退社。   社员21日晚上在社的办公室大闹以后,区委夜间即召开了一次紧急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22日上午派区委文教部长张化童,宣传部长光辉协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等深入社员中进行工作,当到达五街时正当社员开会,只好到大会上向大家解释,但社员不容分说,只提要钱,并派人把守庙门不许干部出入,经过半天的相持,最后社员提出三点意见:1、把扣除的0.65元基金先扣一半;2、要求社算清帐目;3、允许把大社分为小社。为了缓和局势,由区委宣传部长光辉同志答应可以考虑大家的意见,分社只要大家都同意可以分,但须与区委研究后决定,区委同意后还会支持你们的,算帐和扣基金问题,可与社研究解决。同时向社员说明如此闹下去问题更不好解决,并提出大家可选出代表来研究解决办法,以免耽误大家的事情,并答应在23日上午给予答复,至此,社员选出了七名代表后散去。当天下午两点,赵庄生产队又有社员赵连珠连续三次腰插宰猪刀、菜刀和绳子到社长家和生产队办公室找社长陈玉楼要钱,并大嚷:“杀三个两个的,找社干部算帐”。第一次持刀走至社长家门口,被社员赵玉歧、赵国荣劝回,赵玉歧并把刀给留下;赵又从家拿来一把菜刀和绳子到处找社长,因没找到就去生产队办公室命令会计陈少卿停止分红,追问分给赵全义的钱是谁办的(赵全义三口人分20元),分给我11元是谁决定的(谁家七口人),经陈再三解释,并答应自己借给他40元,赵才离去。同时也有一些社员对赵的行动表示同情。其他各队情况也很紧张,社员也互通消息,准备参与行动。 ## 二、闹事的原因   (一)社的规模较大,社干部缺乏管理大社的经验,尤其是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虽然副业搞的还好,收入增加,但是因社干部作风不民主,工作方法生硬,社员有很多意见。如社长陈玉楼事事包办代替不与社员商量,对待社员态度生硬,整天的限于事务圈子里,就是队里一切工具或零星东西,也都须要他自己筹划,遇有应付不周社员就不满,甚至影响生产。   (二)该社副业生产收入较大,对困难户给了很多照顾,但解决困难户的吃穿问题不够普遍,照顾的不平衡,有些真正没吃少穿的不及时解决,有的社干部本来不困难反能由社预支款。如社长陈玉楼,副社长唐志成等都由社支款,他们有时在饭馆大吃大喝,任意挥霍;会计赵连魁由社支款300余元,买了自行车和手表,还经常在社员面前夸富。贫雇农社员借款过多,而对中农社员借款限制的过严。因此,没有借到款的贫困户和中农户有的说:“合作社是一座阎王殿,陈玉楼就是阎王爷”。还有的社员说:“合作社许进,不许出”。意思是说,社员可以向社投资,社员困难时就不能向外拿钱。   (三)高级合作化以后一年来,社的帐目从来没有向社员公布过,社员只看到收入看不到支出,曾提出:“社里一麻袋一麻袋的进钱,怎么没有看到花钱呢?”确实社里的副业收入很多,但是没有向社员公布收支帐目,使社员心中没底,怀疑社干部有贪污。有的说:“社干部大吃大喝,买车子、买手表那里来的钱?”   (四)该社原计划每个劳动日2.8元,在决算时公布每个劳动日实分2.36元。因生产底垫就占去了25万多元,此款在头一次决算时忘掉扣除,所以分红时社里决定每个劳动日扣0.65元的基金,按1.71元分。但是有的队在“边打边分”中所分的粮食已经接近了2.36元,还有的超过了2.36元,这次决算分红各队分到的现款就不一样,有的队不但分不到现款,一算帐还得退钱。这个情况事前没向社员讲清楚,甚至连社干部也不完全知道,分红的决议没有经过任何会上讨论,只由社长陈玉楼,副社长李恩隆二个人一研究就决定了。如副社长杨树青说:“分红的事连我都不知道”。这就使社员更加怀疑起来。再加分红已经晚了些,正值春节将到,部分社员急等分红过年,当一听到每个劳动日按1.71元分红,分到现金很少,有的一文钱分不到,还有的一算帐还须退钱,所以发生恐慌。认为劳动了一年连春节也过不好,有些富裕中农因减少了收入,对社也不满。这就造成了闹事的条件。   三、在事情发生以后,即由区委书记列车同志专门掌握情况,连续召开了会议研究事件的起因和平息办法。由于22日在会上暂时应下了五街社员所提出的要求,局面缓和下来,区委立即抽调了区、镇20余名干部在列东同志的带领下深入各队社员中,首先从党员到社员进行了说服教育工作,有些社员情绪开始稳定下来。同时,对社员的生活情况也摸了底,教育了少数不困难叫喊困难的社员, 弄清了那些是真正有困难的。通过召开小型座谈会和有代表性的座谈会,对社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检查,既肯定了成绩和合作社的优越性,也揭发了社干的缺点和错误,使社员都说出了内心的话,凡是社员的正确意见均给予了支持。除清查社内帐目外,对过年真正有困难的社员,采取了从本社有富余的社员手中借出1000多元和从银行暂贷了2000元的办法,帮助他们过年,社员表示满意。   来源:河北省委办公厅、宣传部编印《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闹事问题》,195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