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恩施专区农村中开展“民主运动”造成严重恶果   <曲一凡>   新华社湖北5月29日讯 湖北省恩施专区自3月16日到4月7日在全区开展了一次“民主运动”。这个运动是中共恩施地委作为推动春季大生产运动的三大运动之一提出来的(另外两个运动是劳动竞赛和处理社内经济遗留问题)。这个运动的名义是要打击不法地主、富农分子对合作化和农村生产的破坏行为;可是由于指导思想的错误和政策界限交待不清,下面具体执行的结果,除了大部分地、富分子不分好坏一律受到打击以外,更严重的是对许多中、贫农群众,也以“资本主义自发势力”、“调皮捣蛋、破坏生产”等罪名进行了无情的打击。开展这个运动的时机,正值湖北省委召开地、县委书记联席会议传达毛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指示,而且是在中共恩施地监委和建始县监委检查批评了建始县花坪区区委“斗争落后”的错误做法以后。(按:花坪区情况已刊于本刊第二一七三期)   据全专区不完全统计,在这次“民主运动”中被斗争的人数共达一千二百多人;在斗争中被逼死、吓死的有二十二人(其中地主、富农七人,中农六人,贫农八人及原小土地出租者一人)。以恩施、宣恩、建始、巴东等县斗争人数较多。宣恩一个县斗争了四百三十三人。恩施县新塘区斗争了三百多人,其中贫农、中农占一百多人。该县屯堡区干部提出“打一儆百,杀鸡吓猴,扫碍脚石,打拦路虎”与“村村点火,社社冒烟”等一系列的错误口号。该区区委鉴于有些干部对这个运动有怀疑、抵触思想,曾在区、乡干部中掀起了反保守、反“右”倾、反落后,批判所谓不敢向“敌人”斗争的思想。   有些乡、社虽然找不到“破坏生产”的人物与事实,但是为了迎合上级指示,制造紧张空气,也变法斗争一通。如恩施县联合乡第四社没有查出破坏行为,社干部却为了完成任务,硬把中农社员邹远清去年入社时砍了几棵桐树(当时对政策不摸底),加以“破坏森林”的罪名开会斗争一通。在斗争会上,其他社员都说这人入社后没有破坏行为。屯堡区区委书记夏××发现花支乡未搞斗争,就亲自出马去作示范,一到那里,就找社主任说:“弄几个调皮的人来,让我整给你们看看!”社主任说社里没有这号人,夏书记就大发雷霆。社主任被逼没法找了几户过去说过不满的话的残废人来,夏书记当即通知各社主任前来参观他的做法,他将这几个困难户拍桌子打板凳臭骂了一顿。事后一个会计说:“对这样的困难户你怎么能狠心骂得出口呵!”区委书记反过来批评会计“立场不稳”。有些地方把“五爱”(即爱国、爱社、爱社员、爱劳动、爱公共财产)当作“五查”,对社员个个进行批评。如巴东县平阳坝乡七星社,共八十户社员,经“五查”结果,只有十五户爱社,其他六十五户(贫、中农五十一户)都是“落后”,都挨了斗争或批评。   各地在盲目乱斗中,普遍地使用了侵犯人权的非刑吊打办法。巴东县有三十七人在斗争中被捆绑,六人被打,十人被罚跪。该县杨柳池乡提出:刮、骂、打、吊、罚(指罚款、罚工分)、斗、反省、订保证和扣“资本主义”帽子、不准参加社委会、派重活干、责令退社等十二种刑法。此外,各地乱罚款的现象很普遍。建始县三宝乡九百十八户,被罚款的达一百六十四户;其中因为交不出罚款,遭到乡、社干部进屋搜查、翻箱倒柜的就有一百三十一户;全乡规定罚款二千元,结果追查出粮食四千九百八十斤以及活猪、被子、现金等共值三千多元。   恩施地委开展这个“民主运动”时,没有向省委请示和报告;省委得到消息后指出地委在政策上有错误时,地委委员(如地委秘书长阮季平等人)也未根据省委指示及时加以检查纠正,一直拖到4月7日专署石源专员从省里开会回来,才指示停止。近来,地委正在检查所犯的错误和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地、县委决定向错斗者登门赔礼;对死伤者进行抚恤慰问;被罚款、罚工分者宣布一律无效。    (根据新华社特约通讯员耿兴寿和湖北日报记者闻华等两份材料合编)   来源:1957年6月5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