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迅速制止小偷摸行为的报告   (上缺)重。据我们对元厚金沙管理区的调查,占该管理区21.5%的小偷小摸行为。复兴公社有两个生产小队,因留粮量不一致,互相偷窃的占70%以上。沙湾有八个生产小队被盗乾苞谷2,010斤,谷子520斤,蔬菜4,625斤。有袁昌贵一个人今年以来就偷了30多次,究其原因:主要是前段农村粮食供应量较低,一部分社员私偷公社或个人的苞谷、洋芋、瓜菜等;也有的是一贯好逸恶劳、好吃懒做的社会不良分子,有的是敌人或贯盗贯窃分子混水摸鱼,乘机进行偷窃活动。农村中这种小偷小摸行为,它的特点都是随偷随吃、偷来就吃了,偷来出卖的也有,一般偷的次数多,受害面宽,数量不大,价值不高,但影响极坏。这种行为直接伤害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了多劳多得的原则。但是,今年小偷小摸行为的人、据我们重点调查,绝大部分都是过去没有偷窃过的基本群众。沙湾生产队有偷窃行为的29人(中农3,贫农20)中,有贯偷1人,59年以前有小偷行为的7人,其余21人原来都没有偷过,不仅是一些基本群众,甚至还发现有个别落后的党团员积极分子。金沙管理区有小偷小摸行为的126人中,有8个就是团员。天台管理区龙顶生产小队长唐天林,头天偷了社员的苞谷教育后,第二天又去偷果木社,被社员抓住捆送到社里。该生产队的会计陈子由,晚上背着枪出去看强盗,出去后打了两枪,回来把家庭三口人约去偷苞谷,被社员在他家里拿出赃证。这种行为,群众非常痛恨,但有的基层干部认为小偷小摸现象是难以避免的,他们说:“头上有毛,那个愿充秃子呢?”甚至还错误地认为“饿盗不为贼”,没有看到它的普遍性和严重性,没有引起注意,听之任之、不加制止;有的把这种行为夸大化,采取草率粗糙的办法,号如群众捉小偷,以“捉贼者奖,为贼者罚”,有的甚至用乱捆、乱打、乱罚等压服手段加以制止。如沙湾生产队,赵起英因偷了5个苞谷,被罚5个劳动日。个别基层干部还号召群众,捉一个小偷就奖40个工分,据说隆兴公社有一个地主就捉了8个贫农小偷,得了一笔从贫农中罚来的奖金;大同公社有搬一个苞谷被罚两块钱的;土城公社红星生产队,捉了一个小偷,生产队长和民兵队长发动群众捆扎来吊起打,第二天早晨放回去就自缢死了;有的生产队、管理区,甚至是个别的公社干部片面地要求处理。   上述情况说明了制止小偷小摸行为是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否则,将会严重地影响群众生产积极性,破坏农村社会治安,同时,对这种行为如不及时处理,也将会伤害群众对敌斗争的积极性,为此,现就根据省委指示,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第一、所谓小偷小摸就不是指重大盗窃和贯盗贯窃,是属于人民内部的问题,就必须坚持教育的方针,进行爱国、爱社、爱护公共财物,尊重他们劳动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的教育,遵守国家法律的教育,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一致性的教育,树立劳动光荣,偷窃可耻的观念,在群众中造成抵制偷窃行为的气氛,这是从根本上制止小偷小摸行为的有效办法。农村党、团、基层组织,要教育党员、团员,基层干部,积极分子,自己不偷不摸、不乱拿,要以身作则,撑起腰来,教育群众。   第二、作好粮食供应和早熟作物的分配工作,认真安排好生活,及时解决群众的困难,帮助群众组织生产自救,从物质上减少小偷小摸现象的发生。   第三、组织群众,进行保护早熟作物的专题辩论,统一了认识的基础上,修订公给,用自我教育的工具,达到共同遵守,互相监督,保护早熟作物。公给要群众通过辩论后自己订,这样,大家才(下缺)   来源:贵州省档案:“关于迅速制止小偷小摸行为的报告”摘要   · 来源:   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