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同治安灾害作斗争的意见(贵州省委公安厅)   (省委:)   同治安灾害作斗争的工作,在省委和各级党的密切领导下,目前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尤其是今年三月,省政法部门发出联合紧急指示以后,更加推进了这一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国家的各项生产建设事业提供了有力的安全保证。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大跃进形势的发展,随着新建厂矿和新工人的增多,不安全的因素也相对地增多了。我们在同治安灾害作斗争的问题上,仍然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这是迫切需要大力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已知的材料,今年一、二、三月份,全省共发生了各种治安灾害事故一千五百二十六起,伤亡职工、群众二千二百六十六人。根据可以计算损失的事故的统计,在经济上造成的直接损失约达二百四十五万多元。这些事故的分类是:火灾八百三十五起,伤亡三百三十人;爆炸六十起,伤亡一千零九十七人;交通事故四百四十六起,伤亡三百六十九人;其他工程质量、船只翻沉、农药中毒和工伤等事故一百八十五起,伤亡三百七十人。从上述数字中可以看出,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次数最多的是火灾,而为害最大的却是爆炸。如黔桂铁路墨冲车站三月二十二日发生的一次爆炸事故,就炸死炸伤职工群众六百零四人。省政法部门的联合紧急指示下达后,这种情况虽然有所好转,但重大的灾害事故却仍然时有发生。继绥阳城关火药加工厂爆炸,死伤职工九人之扣,桐梓铁路工程处和三都水阁乡的炸药库连续于四月十七、十九两日发生爆炸。此外,根据都匀市和贵阳市公安部门的检查,目前存放在该二市(包括郊区)的炸药竟多达八百四十六吨之巨,此外尚有雷管二百一十万只,导火线十二万一千多公尺另六万五千四百多根(其中贵阳市存炸药四百八十九吨、雷管一百一十二万只,都匀市存放炸药三百五十七吨,雷管九十八万只),这些爆炸物品降少部份存在专用库房并有专人看管之外,绝大部份是散存在厂前厂后,村左村右,甚至宿舍和办公室里,既无专人看管,又无严格的管理制度,只要偶有疏失,就会造成严重的灾害。尤为突出的是都匀市大十字百货公司零售部,竟在百货堆中存放了炸药四吨,贵阳市水泥厂的六千多个火雷管竟放在办公室里。   为什么在一再强调同治安灾害事故作斗争,强调两条腿走路的方针贯彻之后,还会有这样一些严重问题存在呢?我们认为,这里面有属于思想认识上的问题,有属于规章制度的废立问题,也有些是属于缺乏防范经验和常识的问题。但最根本的问题却是有些单位的领导同志,只顾埋头生产,不顾过问安全。他们对于国家颁布的法令条例和上级规定的若干制度,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马马虎虎,满不在乎。在这方面,公安机关坚持执行制度的态度不坚决,不严肃,一般偏重于动员劝说,偏轻于在必要的时候执行国家赋予的权力,也是有一定责任的。以滇黔线岩寨隧道工程为例,去年十二月份曾经多次发生瓦斯爆炸,死伤多人,但未引起有关部门的应有重视和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结果又在今年元月二十七日发生了炸死炸伤职工九十五人的惨重事故。由此看来,任何迁就姑息的结果,都会给党和人民造成极度严重的后果。这是我们从若干事例中所取得一条深刻的教训。   为了防止治安灾害事故,特别是杜绝爆炸事故的继续发生,为了给社会主义的建设大跃进提供更加安全的保障,现提出如下几点意见,如果省委认为可行,请批转各地执行。   一、认真加强对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教育,切实树立“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正确观念;树立人人是生产者,人人又是安全保卫者的责任感,办法就是把现在正在开展的安全运动,认真深入地进行到底,做到贯彻始终,达到安全的目的。   在运动的掌握上,应当是防止爆炸重于防止其他事故;工矿、城市、码头和交通沿线重于一般农村地区。在工作安排上,则应当是从深入检查入手,边宣传、边检查、边建设三者并举并进。因为检查过程的本身就是最实际有力的宣传、建设过程。离开检查的宣传,往往会流于形式,空喊空叫;离开检查的建设,往往会无的放矢,事倍功半。   二、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要发动广大职工群众进行一次认真地检查总结,从中找出原因,吸取教训,订出改进方案和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如果经查实是属于敌人破坏,则应当组织专门力量迅速破案,坚决打击破坏者。对于造成责任事故的责任者,亦必须依据情节给予适当的教育和处分,特别是对于其中个别玩忽职守、屡教不改、忽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而后果又极其严重的,必须从严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也必须注意保护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不要把处分的面扯得过宽。与此同时,对于既能完成生产任务,又没有发生事故的安全单位和个人,则应当进行表扬,树立方向,推动安全工作的深入进行。   三、严格加强对爆炸和易燃物品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一切生为爆炸物品的工厂、作坊,必须和周围的建筑设施、交通要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绝对禁止在群众居住集中的地方设立。不按规定建立的,要限期迁移。(下缺)   · 来源:   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