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委工作组“关于麻城县红专人民公社整党整社选举的报告”   (省委:)   根据王任重、王延春等同志的意见,我们组织了黄冈地委和麻城县委的同志参加的工作组,在红专人民公社进行选举试点。在选举过程中,根据群众要求,坚持贯彻了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民公社的各项重大政治、整顿了党、团组织,改进了工作作风,教育和提高了干部和群众,进行了一次群众性的整党整社运动。现将红专公社整党整社选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组进社,首先遇到一个突出的问题是该社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民公社许多重大政策不够。特别是执行“统一领导,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政策不够。红专公社在公社化时期,是以宋埠迁来的国营农场为基础、县直机关全体干部参加、吸收周围六个高级农业社、准备成立一个全民所有制公社,作为共产主义过渡试点而建立起来的。农场、机关参加公社以后,共占用了农民土地1510亩,占用房屋412间(土地占全公社8904亩的16.8%,房屋229户占全社1583户的14.5%)。在万人大会上,县委肯定了生产队的基本所有制,同时又决定红专公社目前是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并存,并根据两种所有制并存的精神算了账。由于县委在红专公社的管理体制上执行政策不坚决不严肃,缺乏深入的监督检查,虽肯定了生产队的基本所有制,但没有坚决根据“统一领导、队为基础”的原则把占用农民的土地、房屋、资金等问题退还给农民。公社的负责干部抱着“没有全民所有制就没有红专公社”的念头,加上县委对执行政策缺乏检查督促和个别基层同志的态度不明,因此,公社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是认真的去执行“队为基础”的政策,而是在群众中积极酝酿动员转全民所有制。全社六个生产队有四个生产队进行了较长时期的酝酿。二个生产队准备立即行动。由于管理区体制造成的基本思想没有解决,对于上海会议以后,中央和省委格定的一系列政策也执行较差。省人委根据中央指示公布的八条布告多数没有张贴。二生产队检查:发给他们12张布告只贴出三张。自留地没有认真分配、口粮没有分到户,三包未落实,按劳取酬的政策没有深入人心,食堂一轰而全部垮台。群众反映:“上级政策好,就是下不来”。有的说:“挨几天就转‘国营’了,吃饭不饿肚子(指供应多),按月拿20多元的工资,还谈什么这和那啦!”思想混乱,生产消极。工作组发现这些问题以后,及时向县委做了汇报,县委专门召开,进行了研究、分析和检查,并派县委张文礼同志随同工作组严肃的认真的处理了这些问题。决定国营农场秋后搬回宋埠(那里有土地房屋,百事俱全),机关干部生产大队占用的土地房屋现在就全面退还,各工厂占用的土地,凡是多占的一律退还。修建厂房所占基地按国家征用土地法令,给予合理地价。现在,农场、机关、学校 单位退还给生产队的土地295亩,房屋185间,现金18000元,劳力60个。其余土地和房屋,经过农场与群众协商,根据有利生产队的原则,决定秋收以后,余数退给农民,收割一块退一块,搬走一间退一间。对于占用土地而影响生产队的收入,由占用单位与生产队协商给予生产队合理的补偿。有的采取比例收益,有的付给农业品的副产品。在坚决执行“统一领导,队为基础”的同时,又结合×××××收益分配,重新审定“三包”方案和全年分配方案,使工资制和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政策和落实分配政策落实到户,深入人心,同时对于大集体中的小私有、小自由等方面的 政策问题也进行了认真的处理。据统计,已经分给社员自留地1172亩,每户平均0.29亩,退还社员粪窖(有的是给予赔偿)621个。社员早公社化时期无偿投资给生产队和食堂的小农具、小用具2547件,应当退还的已经退还,不能退了的普遍进行了清理登记作价,分期还款。上述几个方面的政策一经贯彻,广大群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党与群众的联系大大加强,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大大提高。二生产队的社员说:“毛主席真伟大,一下子看到我们心里去了”,“共产党真是一心为群众,大错大改,小错小改”。而生产队社员刘用来(贫农),家住九小队,有屋三件,农场搬来时占用了,生产队安排他迁移到二小队,全家五口,住房一间,原来他在劳动上是个“勤快人”、热闹人。搬家后,劳动一直消极。在人多场合也不多说了,经常自语:“想不通”。开始宣传政策时,别人开会他不去,工作组找他谈心,也是见面就避。公社开群众大会宣布农场搬家,占用的房屋、土地等一律退还,他又相信又不相信。对社员们说:“恐怕没有那么好的事情”。未过二天,农场占用的房子全部退出了了,找到工作组同志说:“想不到兑现这样快,感谢共产党,毛主席!”现在劳动积极了。有一天下午放工回来,队里计划晚上送爱国粮,可是谷没有扬出来。他听到这个消息,放下晚饭不吃,一口气把一千多斤谷子扬得干干净净,使大夥儿按时送上了爱国粮。红专公社在贯彻执行政策过程中,遇到主要障碍是不坚决、不彻底。有的同志感到:刚刚搞的热热闹闹,现在要退,真是感到舍不得。先要搬来,现在又要搬走,实难开口。解决的办法,首先是领导担担子,层层做检讨,说明过去在许多政策上的错误。主要责任在于领导,这样就使下级的同志能以更加愉快的精神去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县委都检讨了,我们还有什么顾虑”。在解决思想问题的基础上,领导机关以身作则,带头贯彻执行政策,以实际行动促进层层贯彻政策,这是政策能否迅速兑现的关键。公社看到县直机关干部生产大队占用的房子、土地都退了,自己也积极给生产队兑现。生产队及小队和社员的兑现也是如此。在具体贯彻执行政策中,层层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如公社欠生产队的钱、公社没有钱兑现,县贷款解决)。并根据有利生产、团结群众、互相有利的原则,解决、兑现中各项具体政策问题。其次,从实践中反复教育干部,认识坚决贯彻政策的必要性和严肃性,说明党的政策是从群众中来的,是从有利生产、团结群众出发的,是各项工作的动力和灵魂,使其自觉的去执行贯彻党的各项政策。为了使党的政策能以彻底贯彻,在方法上充分应用了社、队干部和社员群众三结合的政策,检查时,边检查、边访问、边征求意见、边解决问题,这样保证了政策贯彻的坚决彻底又深又透。   党的各项政策,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不够,与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力不强和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有密切关系。县万人大会以后,红专公社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有利很大的改变,打人骂人以及其他侮辱人的事件大大减少了。生产上与群众商量的事情增多了,贪污挪用有了根本的改变,广大群众非常满意干部的这些转变。另一方面在纠正缺点向前迈进的过程中,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上又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最突出的干劲不大。据94个党员的统计:一般没有过去干劲大。其中严重松劲的有12个党员。这些同志在工作中,前怕狼后怕虎停滞不前,遇到坏人坏事也不敢开展批评与斗争。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事也不敢想不敢去作。在抗旱开始时,县里提出修建虎形地水库的送水坝和渠道工程,急救一万余亩田地的号召,社队干部迟迟不敢组织群众行动。有的同志说:“又刮风啦”。产生上述松劲情绪的主要原因是一部分党员干部对1960年的大跃进缺乏正确的认识。一方面是认为1958年一切都搞糟了,搞糟了就是干劲鼓大了,于是干劲不仅不鼓了,许多同志连“干劲”二字也不敢提了。另一方面实地贯彻万人大会以后,一系列的重大政策缺乏全面了解,认为指标越低越是“落实”。协作车大水是“刮共产风”。对地主、富农的破坏活动置之不理叫做兑现等待。这就从思想上支持了右倾情绪,解除了鼓干劲、争上游的革命热情。干劲不足的另一方面是对1959年继续跃进的有利条件看得少,困难方面看得多。有的同志说:“今年生产不能与去年比,劳力少了,肥料少了。肚子饿了,赶上去年是困难的”。这就给右倾保守松劲情绪的人开了大门。也有不少同志由于在纠正过去的强迫命令工作作风方面,对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缺乏正确的理解和应用,以致束手束脚,干劲不大。红专公社围绕当前抗旱保丰收的生产运动,在贯彻政策的基础上,开展了反右倾鼓干劲的整风运动。首先将通过总结会议1958年的大跃进、1959年上半年克服困难获得麦子、早稻的丰收,和当前抗旱斗争的伟大胜利,说明只有冲天干劲,勇于克服困难,在任何条件下,我们的工作是能以获得更大成绩的。生产是能以获得更大跃进的。相反的,如果有消极松劲、向困难低头,工作上带来的后果是不堪设想的。通过总结回忆,肯定了成绩,划清了界限,提高了认识,许多同志说:“这次眼睛算擦亮了”。结合会议总结,开展一个群众性的对立面典型大讨论。在党员干部中,主要是开展了五生产队支部书记李成斋和三生产队支部书记沈祥荣的对比讨论。李成斋同志在抗旱斗争中,首先积极领导和组织群众车水抗旱,水不车了,就带头领导亲自挑水抗旱,塘堰水抗完了,积极领导群众挖浸垱,找水源,结果保证了全队340亩中稻得到了丰收。沈祥荣同志在抗旱斗争中,怕困难,不积极领导和组织群众抗旱,使900亩棉田不应受旱而受旱减产。通过两种思想、两种作风、两种结果的大讨论,进一步认识到右倾松劲情绪的危害性,一致认识到还是“鼓干劲、争上游”。为了大扫右倾松劲情绪,大鼓革命干劲,紧接着开展了一个全党 全民的评比模范、广树标兵的群众运动。全社共评出干劲足而又联系群众的模范党员和模范干部192人,模范社员341人。这样就此反右倾反松劲,鼓干劲,争上游的群众运动取得了初步胜利。   在反右倾、反松劲的同时,对于少数干部中存在的罚款、罚工分、流放、劳改、扣口粮的强迫命令压制群众的工作作风开展了批评和斗争。现在看来,用上述方法对待群众中的有二种人,一种人是好人,占多数,平常的工作方法就是简单,加上政策贯彻不够,部分群众思想有疙瘩,不大听话,不大积极,于是就产生了粗暴;另一种是本质恶劣,累教不改的少数坏分子,专用这些方法压制群众。对待前一种人主要是通过总结讨论成功与失败的典型经验教训和通过民主选举运动,认识到在工作中走群众路线,群众就更听话,工作就更好搞,干部就自觉地克服强迫命令的工作作风。对于后一种人,主要发动群众开展批评甚至斗争。在克服强迫命令、发动群众路线工作作风的过程中,少数干部思想上出现了许多界限不清的问题,这就是群众路线与放任自流问题,大规模的抗灾行动中强调组织纪律性与强迫命令的问题和听什么人的话,以及对待不正确意见的处理方法等,主要是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划清界限,教育提高。二生产队五小队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情:有一天上午罗先放领导10个社员插二季稻,到后来剩下48个秧,恰遇附近一个机关吹休息号子,一个老上中农社员说:“号子响了,该兑现了”。上中农的话还未说落音,富农鲁明轩拔脚就往田岸上去,队长说:“兑现现在兑现吧”。支部书记闵先合来了,一看田里只剩下48个秧了,就与其他七个社员商量插完以后回去休息好呢?还是放下这点秧来回跑好呢?七个社员一致同意插完再去。老上中农不说话了。富农也往田里走了。不一会儿,48个秧插完了,支部书记就抓住这个典型进行总结,教育干部和党员。说明听群众的话主要是听贫农和新老下中农的话。对于群众不正确的意见要加以解释,不是什么人的话都听,什么人的话都从。正确与不正确的意见都一律“兑现”。教育干部和党员学会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以及解决各类矛盾的方法,主要就不会发生许许多多的糊涂事情了。总之,反对右倾,反对松劲,鼓干劲,争上游是当前整党整风的主要内容。但是,对于少数干部中存在的对群众的强迫命令的工作作风,也必须进行严格批判。这样就能更好地把干部的干劲和群众的干劲紧密结合起来,把冲天的干劲和科学分析精神结合起来。党员和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上一些缺点是与党的组织不健全、战斗力不强分不开的。全社六个生产队党支部,只有一个支部有委员会。支部不召开党的会议,党员不作党的工作,不明自己的任务。二生产队支部从去年底到整党前开了三次支部会,却吵了两架。支部书记不是集中精力管党内外的政治思想工作,和群众中生产、生活中的重大问题,而是忙于发牛×分稻草等一类琐碎事务,党的政治教育、党的组织生活以及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就更没有人管了。红专公社通过工作总结,评比鉴定“五好”党员和“六好”支部,普遍进行了一次整党。通过整党,对党员进行了一次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选举了新的支部委员会和总支委员会。公此,应当转正的三个预备党员进行了转正工作。一个混入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进行了组织处理。新发展预备党员四个,并培养了一批预备党员对象,并根据党的章程规定,和支部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了支部工作制度和生活制度。在整党的同时,对共青团的组织也进行了整顿和选举。在整社整党的基础上,放手发动群众,从党内到党外,从下到上进行了民主选举。选举结果,全社原有公社、生产队、生产小队349个干部中,落选84人,占原有干部的24%,新增加92人,占现有干部25.5%。其中,生产小队级落选48人,占原有干部的26.4%,增加82人,占现有干部的28.1%。生产队落选6人,占原有干部的13.3%,新增加8人,占现有干部的17.7%。公社级干部原有9人,新增加2人。生产队支部原有委员8人(其中六个支部书记),新增加12人。公社总支委员会原有委员8人(县机关负责兼职在外),新增加5人。在生产队和生产小队落选干部中,属于阶级异己分子有4人,属于品质恶劣累教不改的有35人,能力差38人。可以落选可以不落选的10人。在小队级落选干部中正副队长12人,妇女队长22人,保管27人,会计9人。在选举过程中,发生了这样两个问题:一是少数同志,企图不去认真的教育提高干部,教育发动群众,改善干群关系,就简单举行选举。如果采取这样做法,其结果有二:一是不能真正的放手让群众选举,二是落选的干部过多,这是对广大干部和群众不负责任的态度;二是有少数干部经过工作后,群众仍然不选他,上一级的干部却不同意。原因是这些同志只听上级的的话,不停群众的话。只注意完成任务,不注意完成任务的方法。结果严重的脱离群众而落选。在这种情况下,只能遵从群众的意见而不能遵从上一级干部的意见。   红专公社通过整社整党和选举,不仅教育提高了广大干部,而且教育发动了广大群众,有力的推动量当前抗旱保丰收的生产运动。全社2200×××90%的地区保住了丰收。目前正大抓一季晚粳、棉花和其他作物的抗旱、大抓晚秋播种,争取实现全社粮食作物产量比1958年增加29%,超过“三包”产量27%。   在整党整社和选举工作中还存在如下两个问题:(1)由于运动发展得不平衡,部分生产小队还在政治上存在一些遗留问题。农村占用未退的土地、房屋应该按协议办事,补偿生产队损失的规定要坚决执行,以建议公社继续进行处理。(2)公社代表大会会议上选举的郑×良社长,由于在选举前酝酿不充分,加之郑×良同志强迫命令作风检讨改正不够,代表大会虽然通过了,但是有相当一部分社员不同意,以建议县人委不批准郑×良同志为社长。并由县建议公社根据群众意见重开一次代表大会,重选社长。   以上报告妥否,请指示。   (随报告附上有关干部、手工业、房屋等三个政策问题的调查意见,见)    中共湖北省委工作组1959年8月20日   · 来源:   湖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