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通渭县委关于逮捕不法地主郭文勤等21人的报告   主送 中共定西地委   抄送 通渭县人民检查院 (共印3份 )   本件1页 中共通渭县委秘书部(室)1959年12月4日印发   (地委:)   我们研究决定对不法地主:南洀,郭文勤,玉荣西,南星斗,姚发昌;反动富农:黄玉文、金自鸣;历史反革命分子,张焕南,残害儿童犯张凤林;投毒犯王振声;反社会主义分子:崔俊峰、崔逢吉、董俊;杀害耕畜犯:景彦海、王启周;破坏粮食犯:杨建仓、杨建祥、何海邦;破坏分子,杨承福、郜宪章、黎顺清等21名,应依法逮捕,现将原卷21宗随文报上,请审批。    中共通渭县委   (附:)   单行材料21份    1959年12月3日   来源:中共通渭县委秘书室,全宗号:1,档案室案卷号: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