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肿病”发生的情况   本刊讯 从1958年1月以来,在云南、四川、河南、甘肃、山东、湖南等省,相继发生“肿病”。   河南省 从9月到12月20日止,据许昌、开封、南阳、洛阳等四个专区不完全统计,“肿病”患者有十五万二千一百三十二人,死亡七千四百六十五人,病死率1.63%,其中以许昌专区和开封专区的尉氏县最为严重。   四川省 从10月下旬到11月在资阳县发现“浮肿”病人二千O七十八人,死亡四百O五人,江北县亦有脚手肿和腹泻等病人一百九十八人,死亡二十四人。   8月间在眉山、大足、江津等十个县市曾发生脚肿病,患者有三千一百O五人,死亡二十一人。   云南省 从2月到10月工有“肿病”患者三十三万四千人,死亡四万五千人,病死率13.77%,其中以曲端和玉溪专区最为严重,占全省发病总人数的58.6%,死亡人数占全省总死亡人数的63.4%。   甘肃省 从57年12月起即在天水专区发现了“浮肿”病人。在秦安县有一千O二十六人得病,在徽县有一千一百一十三人因“浮肿”死亡,有三百二十七人因“干瘦”死亡(发病人数无调查材料)。   山东省 4月间据安丘、平度、临淄、汶上、昌乐等五个县部分乡的报告,有一万一千一百五十五名“浮肿”病人,死亡二人。   湖南省 1至5月间,邵阳、湘潭等地区发生“肿病”,患者达十万余人。   根据上述省的情况来看,“肿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营养不良而引起的;其次是有些地区卫生状况不好,肠道传染病多,引起消化吸收障碍而得“肿病”。   来源:1959年1月10日新华通讯社编《内部参考》。   · 来源:   美国图书馆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