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民政厅分党组1959年本厅工作组在泸州区、崇庆县对公共食堂敬老院及其它民政工作的检查报告   (1959年2月19日—4月29日) ## 富顺沿滩区瓦市公社   (上缺)们公社的两个工作好的中队,3中队是党委书记亲自领导的头一名中队,58年公社奖给3中队资金即达600元。第二天在13中队我们即发现公社介绍情况与实际情况有两点出入:(1)公社讲每人每天吃大米6两,红苕3.5—4.5斤,而有的食堂却全吃红苕,一月多未吃过大米,有的虽然吃了也只吃过几次,每天只不过一、二两;(2)公社讲的每顿二菜一汤、三菜一汤,实际一般食堂都是群众自带泡菜,食堂很少供给菜。我们当时就给公社陈秘书提出:“你们规定的标准,下边是否都执行了?”并告诉第八分队食堂的炊事员、群众和病人都说的一月多未吃大米了,特别是住在公社的基建队只吃4次大米,我亲眼看见他们吃的两餐饭都是尽红苕,没有大米,但陈秘书一口否定说“我亲自给基建队拨了两千斤大米,我们的米多得很”“八分队的那家是老中队,他不满意。”我又再次解释:“产啥吃啥,红苕吃饱也是好的,过细粮关是59年的事。”但他还是说各食堂都吃了6两米的。在我们调查中已发现群众与干部的说法不一致,有的群众说话看干部、小孩说话看干部或大人,可能有些问题,为了弄清情况,我们作了比较深入的调查访问,发现他们确实说了假话,并且采取了不少办法来应付我们。   (1)“六两米”的问题,当我们调查敬老院时,我叫马贵旺同志先去一分队食堂,这食堂离公社近,经过参观的人不少,马贵旺同志以过路者身份调查他们办食堂经验和记账办法,在他们账上记载的是“11、12两个月共吃了十一次大米,一次开现场会吃了半斤,一次打牙祭吃了半斤,其余每次都是一两多”,当我们去时,分队长给我们介绍时还是说的每天吃大米六两,我再三追问,他们还是说吃的六两,当顿还吃的是二两米(每人)稀饭和煮红苕(后来调查那顿稀饭是从敬老院借的20斤米),当吃饭时他发觉马贵旺同志是与我们一道,才承认了。第二天我们到了3中队,由于我们曾经表示我们走到那里,看到那里,饿了碰上就吃饭,那里晚了我们就在那里睡觉。晚上听见电话上讲“都在这里”,看样子很担心我们乱跑。这个中队介绍情况也是每天六两大米,我们就分头去调查,我一个人乘黄昏走到一个叫桂花嘴地名的食堂外边时,从旁门有人看见了我,里面就叫“来了,来了”,我到了食堂正在煮饭,全部是红苕,我问他们做啥饭,一个老大娘说:“午饭吃的干饭,晚上煮点红苕汤。”问了两个十岁上下的小孩,小孩不说话,大人赶快接过去说:“他忘了,午饭吃的干饭,你都忘了吗?”我又看了看公布的账:“十一月全吃的红苕,十二月每人每日平均六两米,不到一斤苕(全月平均27斤苕),我就问会计,他初不承认红苕每日每人不到一斤,后来我给他算了账,并且说:“红苕还要去泥、削皮,那不是不够吃吗?”他承认了,并且说:“冬天,天短,节约一点,够吃了,我们每顿吃二两米稀饭,四两红苕。”我马上和他到厨房看正在下锅红苕有50斤上下,全食堂共有53个人,每人平均一斤左右。我又反问他是否弄错了账,他又说:“是账算错了”,我叫他拿账出来帮他重算一下,他说没有账,是估计秤的吃。我们到过的食堂均不给我们看账,有时会计就对我们说:“会计不在”(后来了解他就是会计)。晚上我们凑了一下情况,和向少数干部和复员军人作深入的调查(苏照亮、张云清和原3中队张支书及其他不知名的群众),各食堂在领导指示下,都做了假账公布,专门应付上级的。当马贵旺问一个小孩“吃饭没有”,他答“吃了”;又问他“上学没有”,他答“是六两”。当晚吃了一餐稀饭与煮红苕,第三天早起后,中队干部领我们到了一个食堂,我到了厨房看见正在办席,说“你们做甚么好吃的?”他们说:“快过年了,杀了猪”,并且说“我们常吃”,那天早饭13桌,每桌13个菜,有很多肉、菜、油炸红苕做的席,吃的大米干饭。后来调查,肉是瘟猪肉,还到街上请了一个厨师来做的菜。对这顿饭,我们对中队和公社干部提出了批评意见。后来我们又到了他们的综合工厂,又碰见两个穿新白围腰的妇女在舂米,原来是中队保卫干部比我们抢先走了一步而布置给我们看的。总之,为了六两米,布置了不少的假情况给我们看,实际这个公社一般食堂一月多来全吃红苕,很少吃米,开现场会多,参观多的食堂吃米多一些,但也不是每天吃六两米。   另外,我们看到了一个幼儿班和一个婴儿室,幼儿班中有几个大的孩子是街上读小学的,临时放进去给我们看的,婴儿室3个老人带3个小孩,经与他们扳谈的结果,原来是3个祖母带领自己的孙子和外孙,看样子也是给我们看的。   (2)不少的食堂都贴了很多的标语、画和纸花,放了很多牙膏牙刷,牙刷有的掛在墙上,有的是在桌上摆了一大堆,3中队吃饭大小人全是用的细瓷碗。原来瓦市公社给三中队的六百元钱全部买成了细瓷碗,据说细碗牙刷和标语是食堂“几化”之一的内容,为了打扮食堂的形式,花钱是不少的,我们问他们食堂评比条件是甚么时,中队长告诉我们的条件有:一是标语,二是清洁卫生,三是节约。他们对办好食堂的主要标准是认识不够,更多的偏重形式,在其他公社食堂也发现类似情况。   (3)瓦市公社十岁以上无论男女老幼均订有一份报,每户买有一张“人民公社通天堂”的画,一个综合工厂的桌子上摆了30多本八届六中全会决议的文件,报是成堆的放着,画报也比较集中的贴在食堂,我们吃饭的那个食堂即贴“人民公社通天堂”的大画14张。后来在全县先进分子会上询问了沿滩区干部和该区各公社干部,各公社干部说:“原来是一人订一份报,后来改了,现在我们是一户一份报。”看来书报有摊派和浪费情况。   这个社显然有些问题,据我们调查的材料,该社确实增产,红苕是敞开吃,晚稻收后,吃了一个时间的大米,群众是满意的,但为甚么他们要说假话呢?1,粮食产量可能搞得不准确,他们报的早稻平均亩产950斤,晚稻平均亩产985斤,但我们调查时,三中队长早晚向我们谈的产量数字不一致,我和他算了很久的大账也未算清。去年为了赶种晚稻,早稻达八成就收割了。晚稻为了响应抢收的号召,公社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必须收割完,据说不到八成,有的稻粒还是浆浆就收了。因为我们未深入细致调查,弄不清到底产多少。其次多留了种籽粮(每亩约100斤),公粮又多卖了30多万斤,也是少吃大米的原因。2,据群众反映去年11月中旬党委书记就曾讲过“吃六两米是政策”“为了爱护社的荣誉”,看来为“六两米”的问题专门向群众作过布置的。3,党委冯书记工作办法多,但作风不民主,干部和群众都怕他,他说甚么就是甚么,我们调查过的群众都向我们说“千万别说是我说的”。一个原三中队支部张支书说:(现系在公社工作)“干部和群众都怕冯大爷刮锅巴”。我问了问“甚么叫刮锅巴?”他说“是照单人象(就是在群众面前检讨)罚款和送劳教队”,去年曾经有一个队因为栽了80多亩中稻,罚款100多元,劳教队取消了后就放在13中队,凡是说“送你到13中队”意思就是去劳教。这件事我们没有返回十三中队深入了解,不知确实与否。   另外,在富顺县的一个先进分子座谈会上了解几个情况:“(1)永年区肖绍华(特等残废军人、党总支委员)反映:他们社里在发薪的第二个月,是发的由信用社自制的条子叫当夜去供销社拿东西,过夜即作废,结果推销了工业品,有的连盐巴都没有了,在社员大会提出意见以后,再就没有这样做了。(2)干部参加劳动少,开会多,管区一两天一次,中队排以上干部每三、四天开会一次,因此开会的东西还未带下去,又开会了,他们也就参加生产少,瓦市公社三中队11个干部都不在食堂吃饭,是集中在中队部开小伙。(3)铁道部在下面不通过公社就贴招生广告乱招生,未经过公社批准的也叫去了,群众不满意。   以上情况,我们均向县委余书记等反映,他们已集中了一些干部准备在整社中解决,据该县民政料张科长谈,县委会专门找瓦市公社冯书记谈过话,他承认他作风不民主,有报喜不报忧等情况。   在富顺、隆昌、泸县等地死猪严重,仅牛佛区(16万人的区)即死猪25,000多只,以小猪死的最多,现在尚未完全停止,猪死后剖开看,肠中有虫、肠烂,据说系去年红苕地猪儿虫很多,猪病系由于以未煮熟的苕藤喂猪而发生,加之管理不善,小猪抵抗力差,(下缺)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