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委检查团隆昌组关于龙市公社五管理区(大队)干部作风问题的报告   (编者注:隆昌县属四川省宜宾专区)   四月上旬,龙市公社五管理区在算帐期间,群众揭发出该管理区支部书记代土中任用亲信,擅自将罗在恒提为财务主任、肖建成提为副业大队长、罗在洪提为大队出纳,并以代为首对群众实行强迫命令,目无党纪国法违法,乱纪等情况相当严重。现将初步揭发的问题报告如下: ## (一)   一、任用来信排斥异己   为了巩固个人地位,满足个人私欲,不受人反对,代土中自五八年秋调来五管理区(原是行政村)作支部书记后,即大批撤换和处分干部。该村原来的四个主要干部除一人是乡上调的职务外,其余三人都被代撤职或排斥。原小社的二十六个正副生产队长,未经乡和公社党委批准,被代擅自撤换和排斥的有十一人。生产队长陈开高提了代土中的意见,批评代不该大吃大喝,不该要妇女给干部做鞋子,就被撤职,同时还受了“搬家”(即搬出原来的住房)和管制生产的处分。同时,又私自提拔干部任用亲信:一贯贪污拉用出名的“小分配”能手罗在恒,因经常请代吃酒吃肉之故被提为大队长;解放前几年的富农,合作化是富裕中农的肖建成被提为副业大队长;罗在恒的堂弟罗在洪被提为大队出纳。代土中将自己亲信提到领导岗位,掌握了管理区的实权后,就伙同其在群众中作威作福、任所欲为,引起了群众的愤恨,称他们是“土匪”,“伪保长”,“土皇帝”。对全管理区的生产工作造成了很大损失。   二、强迫命令滥施惩罚   为了压服群众、迫使群众按他们几人的愿望办事,对群众实行了严重的强迫命令。他们经常采用:预惩、补惩、罚款、降职、降级、吃清稀饭、扣口粮、静坐反省、搬家、“土劳改”、撤职、斗争、管制生产等十多种方式惩罚社员,全管区八百多个评级的社员中,被扣工资的有一百一十人,扣饭的有七、八十人,受到罚款、罚搬家、“土劳改”处分的有二十多人。其中罚款最多的达一百元。三小队受过处分的社员占评级人数百分之五十。去年年底代土中等四人组织打狗突出队,晚上闯进社员李开常家打狗,狗被打死后,李开常要求将死狗留下,触怒了代土中,代马上叫人将李捆送大队部。经社员警告李友三劝说,让代将死狗带走后才没捆人,但李开常和社员李友三却分别受了扣口粮三天和五天的处分。群众对此事极为不满,反映说:“半夜三更,又吵又闹,又鸣枪,又要捆人,简直象土匪。”社员李德成从水库回来没吃上饭,吃了社内一点红苕就被斗争,并受到“立即搬家”处分,群众劝说无效,当晚李家大门就被贴上封条。李全家(有八十多岁的老祖母)应在屋外红苕藤上过夜。公社化后,管理区干部估将两间旧房与范方元新盖不久的九间房子对调,未经同意就组织二、三十人去勒令范搬家,范全家哭哭啼啼不愿搬走,大队长罗在恒还骂:“你还哭嘞,没打整你就是好的”。大队加工厂需要房子,也不经房主同意,就逼其搬家。社员范方兴的母亲因被迫搬家后,管理区未给其解决住房问题(全家五口只住一间小房子),刎颈自杀(因救未死)。社员黄老妈向代土中反映了口粮不够就受到“罚劳改三天”的处分,在“劳改中”给黄吃稀饭、睡猪圈。为了讲阔气排场,代土中等竟在农活正忙时,将管理区的木工和突击队调来修礼堂、戏台和球场并用各种办法威胁惩罚工人逼其日夜加班。修建所需的原料不取得社员同意,而是谁家有就在谁家拿,社员反映“代书记来了比强盗还凶”。   三、利用工作之便吃喝浪费贪污挪用   利用工作上的方便吃喝浪费、贪污挪用公社财物是代土中等人的家常便饭,群众揭发的吃肉问题就是一例。该管理区去冬今春猪仔死亡很多,代土中等就趁机大喝大吃,初步揭发由该管理区直接处理的七千四百九十四斤净肉中被他们吃了或私分了的就有四千四百一十四斤。大吃大喝的办法很多,一种是巧立名目公开吃喝,如开“吃红苕现场会”一次就吃了清油八斤、条粉八十多斤。干部过年聚餐,因菜过多,几顿都未吃完,而将剩余的倒进(此处有1个字不清)水里。另一种是干部经常背地吃,吃的暗语是“搞宣传”,“书记挂帅”。参加吃的人数少在十几人,多时达三、四十人,除有一次外,其余每次每人吃肉都在一斤以上。为了吃肉,有时群众已经到了的会都停下不开,让群众空跑一趟。自己吃的同时他们还请客帮吃和暗地偷盗,工作组到社后,他们家里都还有四、五斤腊肉未吃完(偷的)。但对群众的吃肉问题漠不关心,有些小孩出麻疹、害病,想吃一点肉哭哭啼啼向他们要求都割不到、甚至还骂,有时虽卖一点给社员但骨头很多。四小队有一次买的十五斤肉中就有猪头、蹄子八斤,社员说:“一支猪八支脚没有腰身只有脑壳。”   代土中等除利用工作方便吃喝浪费、偷盗社内的油、菜、鱼等东西外还经常采用预支、干部集体私分、多收少上帐、多报支出、收入不上帐、开白条子等各种恶劣手段贪污拉用社内公款,从初步揭发的材料看,他们几个贪污挪用的案件就达几十件之多。就是社内搞评比奖励、欢送青年参军等活动他们也要借机循环舞弊。三月五日评的五十个模范中,干部和干部家属就有三十一人(罗在恒的岳母和爱人极少出工也评为模范)给干部得的奖品是五角四分一条的毛巾,奖给群众的毛巾只值三角四分。欢送青年参军时,以发动妇女与参军青年做鞋为名给大队干部做了六双鞋子。平时生活上代土中等也表现特殊,群众每天吃六两米他们却吃一斤半,社员吃红苕他们吃净米。公社刘扬柱发现批评了他们以后,他就不给刘的饭吃使刘饿了一顿。社员范方元因受了代土中等糟踏而伤心的说:“房子占了,小菜吃了,甘蔗干(吃)了,草也烧了,他们比强盗都凶”。   四、阻挠算帐   算帐开始,代土中等怕问题暴露,便用各种办法进行阻挠:(1)除自己拒绝参加县上召开的五级干部会外,同时还不让公社党委通知的陈如金等了解情况敢于揭发的八人到县开会;(2)在群众中散布消极情绪,说什么“算帐把百分之五十的社员算消极了”,“干部不敢领导了”,“算帐使社员偷胡豆了”等等;(3)公开威胁打击报复。扬言“工作同志走后要把提意见的一个一个的打振”,骂提意见的社员是“害了伤寒病、脑壳发烧了”,指使家属骂提意见的社员。同时还限制了解自己情况的人的行动,威胁范方元说:“你到处煽动,小心二天我打振你”。由于代土中的阻挠,这次算帐工作受到很大影响,群众提到帐目就摇头叹气,话到口边留半句欲言又忍,即成说几句也不准作记录,“怕二天遭振。” ## (二)   代土中、罗在恒等四人问题这样严重而未及时制止,其原因主要是这些干部思想不纯,品质不好。但公社党委的领导作风不深入,走群众路线差与这些问题未及时发现制止也有一定关系。公社党委有时布置任务脱离实际,强要群众接受,这就给了品质不好的干部犯强迫命令作风可乘之机。去年公社布置“小麦上山”,代土中等就强迫群众把已长到四寸高的豌豆拔了种麦子,有的小麦每亩播了二十多斤种子,认为稀了,强迫犁掉重播上四、五十斤种子。公社布置打狗,代土中等就趁机把打狗当成中心任务成天胡闹。公社党委派下去工作的同志工作简单生硬,把惩罚当成完成任务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下缺)   来源:四川省委办公厅“省委关于整顿人民公社工作的指示(三),1959年”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