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退猪、算账情况和问题的简报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部办公室>   (农村工作情况简报 第五十三号)   (主送:省委常委)   ((共印30份))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部办公室印)   各地退猪工作已基本结束,应退的猪只大部分已经退完,并作了复查。据全省统计共退猪接近300万头(不包括退钱的),目前正在进行算账工作。退猪后,大大激发了生产队、社员养猪积极性,普遍加强了领导,大抓了以饲养管理为中心的饲料、配种、防治、疫病等工作。“三主”方针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各级养猪比重起了显著变化,据十一个专市不完全统计,在猪只总数中,公社养猪的占3——6.6%,管区养猪占11.1%,生产队和食堂养猪占85.24%。   但在六月中下旬以后到现在,据各地汇报和我部工作组下乡检查在退猪和算账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在退猪方面:第一,按规定应退的猪只大部分已经退了,但不是原猪退原队,而且打乱退或拉平退,即甲队的猪退到乙队,乙队的猪退到甲队;有的生产队的猪没有被抽调,但管区为了照顾吃肉平衡,也“退”给了一些猪;有些还发生了捷足先登、先下手为强的现象,先到管区去的队牵走大猪、好猪。后去的队只好牵小猪、孬猪(广元、邻水、崇庆县都有此种现象)。第二,少数公社、管区退猪不彻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上调时怀孕母猪所产的仔猪,未按省委规定退给原生产队,资中县归德区调了生产队母猪300多头,生了小猪900多头、一头未退,此种现象在其他地区也较为普遍;(2)公社直属队卫星队,红专学校等抽调的猪未退,温江专区反映,主要是怕退了没有肥料,故而未退。有的公社调了直属大队的猪,认为属公社所有,不该退,也没退;(3)有些公社管区干部思想仍然抵触,不愿退或迟迟不退,如大竹县田坝公社抽调猪只18头,一头未退,党委书记说“反正肉烂了在锅里,退不退都是大家的”;(4)剑阁县去年猪只下放时,把全部母猪抵交公共积累转为公社所有,这次退猪时就没有把母猪列入应退之例;(5)下边仍有虚报退猪数的现象。第三,有些公社、管区退过火了,不该退的也退了,把猪退光了,公社、管区一头猪都没养,合川、广元、荣昌、资阳等县都有此种情况。   在算账方面:第一,有些管区,因财务管理混乱,卖猪调猪账目不清,有的无账,有的单据丢了,有的管区合并后,账目未结算清楚,现在算账难于进行。第二,账目不符。如三台县黄林公社公社化后到去年五月这段时间,各管区自报卖了227头肥猪是公社收的款,但公社账上只有87头,相差140头。第三,剑阁县金仙区规定:退猪原猪按原价,不算增重和减重。这样执行结果,有的上调的小猪,增重部分不算,不调单位吃了亏;也有的上调的是大猪,喂肥后已出售或死亡,退的时候又以小猪一头抵一头,按原价算生产队就吃了亏。第四,合江县龙洞公社一管区,不管社员是否吃了死猪肉,采取每人平均摊款0.57元,社员很不满。第五,纳溪县义合公社前锋管区所退的猪不算大小,每头平均让生产队负担精料费6元。第六,剑阁县白龙公社算账时,不按猪只具体重量计价,而按大猪、小猪、架子猪分类平均计价,幅度又太大,很不合理,而把10斤以上至80斤以下的都算架子猪,都是一个价。第七,有些地区,从别的公社管区无偿的调猪支援重点公社管区,现在猪和价款尚未清理,剑阁县白龙公社春风大队就有51头是外队支援的,现未算账。   退猪后,有的地区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第一,领导未加强,有些公社、管区的干部放松了对养猪工作的领导,认为猪归生产队所有,与公社、管区无关。如富顺县互助公社八管区四生产队两头猪生了病,找管区借钱买药,管区竟置之不理,致使无药吃死去一头。第二,有些生产队圈舍缺乏,有的把十多头怀孕母猪关在一个圈里。第三,猪只饲养太分散,如广元县大石公社青崖管区二生产队50多头猪,分散在34户喂。这样既浪费多占劳力,增加农业生产和养猪争劳力的矛盾,又不可能把猪管好。   对上述问题,我们的意见是:   关于退猪方面:所反映出的问题,省委文件均已规定有解决方法,现在主要是继续坚决贯彻执行的问题。各地应当结合三反运动再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时间内,把这些遗留问题解决完,不要再拖尾巴。至于退猪退过火了的,公社、管区今后可以用等价交换办法向生产队购买一部分小母猪来喂,已退了的,就不要再抽回去。   关于算账方面的问题:第一,账目不清,无账可查的,应结合农村三反,发动群众、清账查账,组织了解情况人员回忆座谈,力求把账搞清。只要发动了群众,账目是可以搞清楚的。第二,帐目不符,必有一方有问题,应该认真查对清楚,如有贪污,由贪污者退款。第三,退猪不算增重和减重的作法是不对的,应按调上、调下时猪只具体重量折价,增重减重都要算清退补。第四,死猪价款,应该谁吃谁还,每人平均摊款的办法是错误的,应纠正。退下去的猪,应按猪只增重多少算账,不应算精料钱。第五,猪只调上调下都应按具体重量分等论价,不应平均计价,如上调时没过称的,双方应协商回忆估算每头猪的重量,折价算账。第六,关于无偿调猪支援重点公社管区的这类问题,都应包括到退猪算账的范围以内,进行处理,不得遗漏。  生产队猪圈不够用的,可在八月间农忙间隙时间,抓紧改建,扩建、修建一部分,以应需要。对养猪过于分散的,也应在这段期间适当集中一下,但也不要过分集中。    中共四川省委农村工作部办公室1960年7月20日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