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广东省罗定县农村三反后仍然存在严重违法乱纪及补课情况的报告   <中共罗定县委政法领导小组>   根据省、地委的指示,我县于三、四月份曾开展了一次“三反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搞得不深不透,严重走过场,因此,某些方面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制止,且还有了发展。根据这一情况,县委于9月下旬召开全县四级干部会议布置进行了补课。   据全县到会干部3179人(公社书记11人、党委委员108、公社干部209、小队干部1486)听揭发暴露的问题,是严重的,三反前后有各种违法乱纪行为的有678人,占到会干部总数21.03%。其中党委书记7人,占书记总数的1.03%,党委委员30人,占委员总数4.4%。大队正付书记112人,占书记总数16.5%;正付大队长164人,占大队干部总数24.04%;小队干部265人,占小队干部总数37.5%)。其具体表现有如下几方面:   第一、强迫命令,逼死人命的干部有60人(公社书记2人,党委委员2人、公社干部2人、大队书记3人、大队干部20人、小队干部27人、其他干部4人),迫死群众63人(其中三反后的8人)。素龙公社三和大队大欧塘生产队社员夏华元于8月24日在田垌失去一只小鸭,怀疑社员李玉莲(女,47岁,贫农)偷去,队长谭泉庆(伪民社党员),大队信用社主任谭善庆知道后,曾三次责骂李玉莲,又召开小队社员大会,对李进行大会辩论,迫李承认,最后便宣布处罚12元,限期15天分三期交清,并处罚义务劳动15天,李因此而忍受不了于27日上午服药自杀。李在服药时,其80多岁的家公前来请求队长和干部赶去急救,但队长不但不理睬,并说:“死十个当五双”,死后也不过问。大队总支书陈乃杰,公社党委何新林知道了也不前去追查原因。   第二、非法殴打群众的干部有37人(公社党委书记2人,党委委员2人,大队正付书记11人,正付大队长11人,大队干部2人,小队干部9人)。围底公社荔枝冲大队,大队总支书陈镜光,大队长陈荣佳于7月7日把13个共偷窃了10斤花生吃的社员,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斗争,并把7个被斗的男社员重重打了2个耳光,斗争后还派社民兵前去抄家,没收了上述人员的棉被7张、现金16元,三鸟12只,面盆2只,作为赔偿。素龙公社上宁大队贫农社员李树桥,由于8月6日中午,在山上挖自留地的番茨时,因贪小便宜挖了生产队3斤,当即被民兵李盈才发觉拉回饭堂处理,赃物、工具全部被没收,李树桥不服气,上前把铲夺回,队长李相才即拿双绳叫两个民兵把李捆绑,并拳打脚踢至重伤。   第三、搜查房屋,没收家产的干部有60人(公社书记1、党委委员4、大队书记4、大队长12、大队干部4、小队干部35)。如南江口公社南度大队被没收部分或全部家产的更有13户,其中2户几乎扫地出门),共被没收去物资:计锅头13只、云▉4只,棉夹被7张,衣服27件,布一疋,木柜3个,锅铲一只,菜刀2张,鞋一对,洋铲一只、烟叶10斤,鸡仔12只,现款7元4角,与及面巾牙刷等物一小批。该队贫农社员关林本人于58年外出搞鱼花,家里只有一个妻子和三个小孩,大的关永光,今年13岁,是个学生,因父亲外出,生产队要把他留下看牛,不让他上学读书,在8月27晚上他所看的两头牛其中一头拴得不好,逃到田间吃了点作物,当时被包产队长关木辉发觉,他即把牛拉到另一个牛栏关起来,边报告总支书周桂刚,周即令在夜雨中分三路出兵,一路派包产队长关木辉马上把关永光捆绑起来斗争,算损失帐,要他赔偿23.3元,一路派人同其母亲去寻牛、一路派出五名干部到他家没收家产,小孩关永光被斗后逃跑了,其母感到儿子失踪了,丈夫不在家,家产又被没收,走投无路,便服毒自杀(救回没死)。该公社黄岗大队,社员彭伯洋一家七口,土改时划为贫农,一向在家耕田及南无,于6月下旬被公社党委、大队戴上搞自发(主要是搞了2亩5边地)影响生产的“尖头户”帽子,除被拉去与地主一块斗争,划为“上中农”,并要赔偿因搞自发影响生产的损失帐240元,当时彭无法交款,次早,大队便派了三名干部清彭的家产,共没收了生猪二头(140斤),大衣三件,衣服8件,羊毛毡1张,小孩衫一件,锅头1只等。   第四、私立罚则,克扣口粮的干部有186人(公社书记2人,党委委员3人,大队书记22人,大队长23人,大队干部18人,小队干部108人)。如围底公社寨脚大队,今年7月以来,订出了几条罚则:(一)请假经批准者准吃口粮80%;(二)无故旷工者,一律不给口粮;(三)到大队开会者,每人每次记回工分5分,到小队开会者记回三分,无故缺席者,一律扣5工分和五两口粮。9月以来被罚的便有22户,口粮18斤,如二队贫农陈世昌因患严重水肿病,已经批准到公社集中医治,吃去8天补助粮(4斤4两)治好后即被大队扣回,致造成了基本口粮也没有保证。南江口公社南度大队,10个包产队干部中,便有9个无理克扣社员的口粮,先后被他们克扣过的社员则有17户,口粮25斤。贫农关火原规划其负责田间管理,7月中旬,因思想落后受其舅舅影响外流了7天,致有些田受旱,队长除将其全家5口人的口粮全部扣除外,并向关算了一笔损失帐,要其赔偿950元,这样关每年的工资和供给收入才得150元,那么全部六年不吃饭不领工资,也赔偿不了,就这样,干部便把其家产没收了。   第五,私设劳教场,乱罚劳役的有32人(公社书记2人,党委委员1人,大队书记7人,大队长11人,大队干部5人,小队干部6人)。围底公社荔枝冲大队,大队长陈楚佳于三反结束没几天,他则在群众大会宣布三大罚规:(一)开会迟到要罚;(二)与干部顶嘴要罚;(三)不听指挥要罚。8月下旬有一天,社员陈端凤因种番茨曾与其顶了两句嘴,陈则说:该妇女牙擦,要当众处罚“立正”一个钟头,和在晚饭前(当时已下午4时多),担10担粪下田,完成不了任务要斗争。南江口公社平罗大队总支书于6月下旬,以所谓搞“试验良种场”为名,私设劳教场,先后把有小偷行为的贫农社员2人,被撤职干部2人和自发户1人,集中于这个“良种场”劳动改造,派出三名专职民兵看守。   上述问题的性质是严重的,情节是恶劣的,给党和政府的威信带来很大损失。为了挽回党和政府的政治损失,县委除了在全县四级干部大会上开展“法制教育”和对违法乱纪分子作重点批判以外,对个别情节恶劣的严重违法乱纪分子已进行了严肃处理;计法办亲自动手斗争殴打社员13人以致死亡7人严重违法的公社书记黄海全,和利用职权强奸妇女,无理没收社员家产,以致社员被迫自杀的大队总支书记周桂岗,以及严重破坏党纪国法,克扣社员大批口粮致引起社员大量死亡的公社书记孔宪枝等三人。其余违法人员亦分别作了适当处理。   三反后仍然出现这样严重违法乱纪事件,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几方面:   一、前段三反不彻底,严重走过场。表现在:(1)前段只搞了一些贪污分子,对严重强迫命令,违法乱纪,虚报浮夸等作风,搞得很少。如南江口公社南度大队,在三反运动中,干部没有反掉六风,而且把运动的锋芒转到一些有贪污行为的贫下中农身上,特别是总支书周桂岗三反前有严重的强迫命令,虚报浮夸,三反后不但没有改变,而且还想出更多的花样,继续施行其强迫命令的作风,如把有些污点的贫中农称所谓“尖头户”,并经常对这些人说:“要算帐,清家盘产”。有的干部经常在大会宣布说:上级规定了凡是偷东西的人,①没收锅头;②清家动产;③房屋不准住。这样严重地破坏了党的政策,伪兵出身的大队干部关楚田便乘机活动到处借抓盲流人口之名,没收盲流人口300多斤粮票,高价出卖,并贪污了衣物一批。(2)对现有严重违法乱纪的干部,处理不坚决。如素龙公社上乐大队治保主任梁汝列,三反前克扣了120多人的口粮,被其捆绑、吊打、罚跑,斗争的群众达20多人,社员梁汝文因病不能出勤,被扣口粮致饿,迫得吊颈自杀,70多岁的寡老社员梁汝文因食过头粮,没有解决口粮而饿死,也没作出严肃处理。   二、有的公社党委书记法制观念不强,三反后作风仍没有改善。有的甚至支持下面的违法行为。如素龙公社党委第一书记杨德全,三反前因强迫命令受过留党察看处分,三反后仍然不改,3月初旬他召开的“谭井良种场现场”会议,在会议中,杨知道回福大队有两个社员去罗定买东西,便立即下令拉回处罚,每人中耕一亩,完成了才准回去,并交带四福生产队干部,当晚,召开社员大会辩论,以致造成大队、小队干部对社员采取克扣处罚、捆绑、斗争以迫死人命等行为。又如南江口公社平罗大队美其名为“良种场”其实是“劳教场”的问题,公社党委知道也不制止,党委朱书记还作了支持。   三、组织内部不纯,还没有彻底清理。   据南江口公社的古蓬、素龙公社的三和、上宁等三个大队的调查,在大队干部中仍有国民党党员4名,民社党员1名,释放犯1名,反属3名,小偷1名,地、富子弟3名,这些人还乘机作恶破坏。如素龙公社三和大队欧唐生产队队长朱桂芬是个国民党党员,经常克扣社员口粮,并把扣到的粮食高价一元一斤出卖。该社上宁大队饭堂主任梁汝文是个国民党党员,自7月当主任以来,70%以上的社员都被其克扣过口粮,而且偷了社员20斤口粮高价出卖。    中共罗定县委政法领导小组1960年10月26日   发:各县(市)委、肇庆镇委、地委各常委、地委各部委、专署公安处、检察分院、法院党组(印64分)   1960年11月19日印发   · 来源:   广东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