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邛崃县孔明公社十三管理区第五生产队干部队伍不纯、集体隐瞒私分等情况报告   <四川省委粮食检查团温江地区检查组>   (省委:)   今年十一月四日,我们到邛崃县孔明公社十三管理区了解小春生产、粮食保管等情况时,发现该管理区第五生产队干部队伍不纯,集体隐瞒私分粮食,私宰生猪,贪污公款,私养鸭群,打击党支部领导,攻击党的管理区统一掌握粮食政策,现将有关情况汇报于后: ## 一、该生产队干部政治情况   封良珍,女,共青团员,原任生产队长,今年“三反”时,因隐瞒私分粮食被撤职。她家有十三亩好田地,经常雇短工耕种,剥削超过25%,土改时划为富农成分,土改复查时,她用腊肉、汤园等贿赂住村干部万兴云(女),而被改为富裕中农,并混入共青团。伪装积极,1957年窃取了小社社长职务,建人民公社后任生产队长。论封建家庭关系,她在上封营、下封营(十三管理区辖地)是总老辈子,所以未撤职前独控制三、五两个生产队,就是撤职之后,三、五两个队的实权还在她手里。   陈家俊,男,老上中农,现任生产队长。解放初期积极参加叛乱活动,任叛匪大队部中队情报员(又名通讯员),专门打听我方情报,并负责匪中队部之间通讯联络,土匪称他“小滑稽”,抢过三次人。叛乱平息后,乘我审查不慎,混入了人民解放军,1957年转业回来,1958年大办钢铁时调到灌县煤厂当工人,去年被封良珍用假信叫回,排挤出原生产小队长、贫农社员李家喜,继任了生产小队长,今年三月,封良珍调到三生产队当队长,他又接任了生产队长职务。   李兴仁,男,老上中农,现任生产小队长(这个生产队只有一个队长,无付队长,全队又只有一个生产小队,所以生产小队长实际是付生产队长),解放前曾给国民党24军军需官吴大英当狗腿子,贩过鸦片,解放初期,亲自在吴大英处背回四支短枪,参加叛乱,并在北河桥一带抢人,叛乱平息后,交群众管制,1952年清匪复员时才揭帽子。他亲哥哥李炳兴,是叛匪中队长,在劳改期中死了。据社员说,他是这个生产队实际掌权人。   陈家宝,男,家庭实际是富裕中农,自己假报为贫农,共产党员,原十三管区主任,现任第七管理区党支部书记。解放初期,曾随从叛匪抢过人。1950年参军,1953年回来,搞联组时任联组组长,1955年建小社时任社长,1957年因贪污挪用被撤职。1959年征购工作中假装积极,由党支部书记廖云林同志推荐任大队长,今年秋收前调七管理区当党支部书记。在十三管区时,积极参加该队各种违法活动,调到第七管理区后,还和该队干部有密切联系,该队隐瞒私分,贪污盗窃,黑市收入,都有他的一份。   李家庄,男,家庭出身老上中农,生产队会计。他的亲哥哥李良才是叛匪中队长,现在广元劳改。   侯隆珍,女,老上中农,生产队保管,她的父亲侯蔚东,是国民党匪军营长,1955年秋季镇反时被我法办,现在劳改。   张淑德,女,老上中农,生产队蔬果组长,她是匪军营长侯蔚东的小老婆。   李淑珍,女,老上中农,她的父亲李俊全是特务,主谋叛乱,被我镇压,与我有杀父之仇,封良珍住在她家,她就帮封良珍跑腿。最近在她家查出私分的粮食327斤(其中大米95斤,小麦133斤,玉米79斤,毛豆20斤)。 ## 二,该队的各种违法活动   1,大肆隐瞒私分粮食。今年四月,县里召开扩干会,决定供应猪粮和黄谷部分粮食。封良珍回管理区后,就和陈家俊私商量,把粮库存的黄谷私分管理区供应,为此,一面把私存粮食分散隐藏起来,一面威协管理区说:粮食吃到三月二十八日就吃完了,不供应要停火,生产要搁起,骗得了管理区500多斤粮食。在管理区开始供应不久,他们就把分散隐藏的5040斤黄谷(据贫农社员李家喜检举是7000多斤,据管理区粮食保管员陈家良称粮是9300斤),运到汉江公社全碾札成大米。按社员一天的定量标准,一天分二斤半,私分了。接着不久,他们又乘更换事务长之机(原事务长是封良珍的丈夫),把隐藏在李家仓库里的玉米(约四百余斤),按社员一顿的定量标准,一月份所用,私分了。今年五月底,他们又把隐瞒的四亩三分黑地产的小麦100多斤,按社员一顿的定量,一月分一斤又私分了。每次私分时,这个队的干部都比一般社员多分。他们不仅多分粮食,还瞒着社员分芸豆、葫豆、干海椒和干蔬菜。  2,私宰毛猪。去年农历腊月27(今年1月份),在封良珍主使下,私宰肥猪二只,社员每人分肉一斤。今年农历清明节,他们又私宰肥猪一只,社员每人分肉十两。直到五月端午节,封良珍以供销社不收了的猪为理由,又主使私宰肥猪一只,社员每人分肉半斤。今年一共私宰毛猪四只。每次私宰毛猪,干部都要多吃肉,多分油。最近,他们又准备把藏在李家志床背后喂肥的两只大肥猪私宰,被一生产队社员廖家才发现,报告管理区,才未得逞。   3,私养鸭群。去年第五生产大队养有1,200只仔鸭,秋后长大出售后还留下138只老鸭,瞒着管理区,在北河桥一带放牧。今年二、三月间,他们通过李兴仁与县委招待所管总务工作的干部李子祥是结拜弟兄的关系,把这些老鸭和县委招待所的22只老鸭伙在一起喂,由招待所顶名,伙着得利。今年九月,经社员检举,管理区才发现这些鸭子,派社员先后两次找李子祥交涉,才陆续拎回了96只,另外50只,由李兴仁与李子强勾通,作价卖给了县委招待所(由李兴仁出的收据),所得125元现金,由丰良珍、李兴仁、陈家俊、陈家宝、李家志、李家安六人私分了。但是,这138只老鸭今年约生5,000多个蛋,今查明黑市卖3百多个(每个2角5),该队社员在端午节时每人吃了一个;还有四千多个下落不明。上月底,管理区发现该队社员李家棋,赶着308只仔鸭在北河桥一带放,派人赶了回来。现在,县委招待所说这些仔鸭县委已购,问题摆着未解决。总之,这中间问题很大。鸭子问题还牵联到粮食问题。他们隐瞒私分的粮食,有一部分拿去喂了鸭,有一部分以拿去喂鸭的名,不知下落。现社员检举,今年四月间,他们背了300多斤黄谷到青龙桥,就被李子祥私吞了。上次×××的鸭蛋,国家配的粮食,也给李子祥、李兴仁私吞了。不久前发现该队食堂养着五只大猪,社员检举说,是鸭儿换的,管理区要去告,又被陈家俊等私分隐藏了。   4,贪污公款。该队干部,不仅在私养鸭群方面获得了暴利,而且在生产队收入的公款方面也进行贪污。这个生产队种植的甘蔗,估计可卖现金一千多元,但封良珍说只卖了50多元。今年一月分私宰的两只肥猪,分给社员时每个收了四角钱,这笔钱既未缴管理区,也未记入生产队的账,下落不明。   5,明目张胆的攻击党支部,阴谋篡夺党支部的指导权。今上年党支部书记廖应林同志病了,委托陈家宝代理,陈和丰良珍串通一气。想趁势把廖应林,管理区主任廖应全排挤出去。一面在群众中散播,与总社(即一生产队)的几个干部誓不两立(指廖应林等),非把总社干部搞下去不可;一面由陈家宝出面向公社党委提出原来的几个干部不称职,应进行撤换,自己当支书,丰良珍当管理区主任,陈家俊当付主任。公社党委当时未同意他们主张。他们就在各种会议上与党支部闹意见。   6,攻击党的各种政策,特别反对管理区统一掌握粮食,制造群众不满,封良珍对五生产队的社员说,不是管区核算(统管粮食),我们取消了定量也吃不完。在今年三月管理区召开的社员大会上,他当着群众吼四生产队(穷队)队长陈青云把社员饿死了(病死了几个??),造成群众对粮食政策不满。上月初,他们又布置社员,把地里几个红苕扒起来,并拔出红苕和藤子,让管理区来验收得不到真实产量,已扣了2亩,掌握不起来粮食。   7,陈家俊、李家志等还密谋打假证明,偷盖公社的公章,到广元去把李家志的哥哥、劳改犯李良才保回来。   8,该队上述的几个干部,经常在一起开秘密会,并千方百计的打击、排挤本队的贫农社员。去年生产小队长是贫农社员李家喜,×××,把陈家俊叫回来,无缘无故的把李家喜撤职,换上了陈家俊。×××叫社员签名盖章,并告诫说,谁说出去就对谁不客气。今上年,该队贫农女社员尹淑珍看到陈家俊、李家忠对私分干海椒,也参加分了四斤。因差钱用,转卖了出去,李家忠怕尹泄露,诬尹偷社的干海椒,将尹进行毒打。因此,该队社员明知隐瞒私分不对,也不敢向上级反映。 ## 三、与该队干部有关的人:   李子祥,县委招待所干部,曾与李兴仁结拜,几次到五生产队和该队干部打鱼,杀鸭打平火,李尚仁等手上经常有二、三十斤米票,群众反映是他给的,同时,粮食问题,鸭子问题和他有关。   寇炳青,县委招待所的工人,解放前帮北河乡恶覇陈大爷背枪,解放后游手好闲,今年1月由李子祥介绍进入招待所工作,该队私养鸭子,隐藏私分粮食和他有关。   吴大英,国民党24军军需官,现住城关西街,群众反映,李兴仁曾在他那里背回四支短枪参加叛乱,平叛后,李兴仁缴了三支枪,还有一支放在他那里,下落不明。   四、从这个生产队的情况来看,虽然经过了“三反”,但走了过场,搞得不彻底,必须进一步发动群众,把“三反”搞深搞透搞彻底,把××××进行整顿,把领导权确确实实的掌握在贫农和下中农手里。   上述情况,只经过两天时间的初步了解,还有进一步查证的必要。   以上意见,请省委指示。    省委粮食检查团温江地区检查组1960年11月9日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