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阳县委“关于小溪河公社坏人当道情况的调查报告”   <中共凤阳县委>   漏划地主分子缪守坚(山河大队副)1960年春带民工上水库时,强迫社员奴隶劳动,曾亲手吊打社员100多人,并先后死去35人(其中除了一个富农外,有15个贫农、19个中农)。新华大队副队长张玉兰把社员许山友捆绑送水库,许不愿,张将许反绑,用牛拖,许顿时皮开肉绽,直到许惨叫“愿意”后才放下,接着就捆绑送水库,不允许有病送回,第4天死去。   阶级异己分子张玉兰对在1957年整风运动中向他提过意见的社员史前山(下中农)进行报复。他利用民工上水库的机会,将史家两个劳动力分别调去修水库和铁路,规定一个在家常的老母和两个孩子象男人一样,每天交70斤野菜,否则不给饭吃,同时规定:不准家里冒烟(不准烧锅),否则没收。与此同时,又诬史家两个小孩偷外流地主的包袱,将两个小孩捆绑吊打。第二天,两个孩子就病了,并且越来越重。当其老母哀求张,要求住院治疗时,张竟恶毒地说:“你家住什么医院!我非叫你家死得没有开门的没有关门的!”没几天,两个小孩死去,接着老母也连气带饿死去。   又如李武大队长苏和仁(坏分子、已撤职)活埋社员徐开兰,徐曾当面批评过苏贪污病院的油,去年,当徐发生严重浮肿病后,苏不叫医生进行治疗,说:“痨病鬼,治不好。”以致徐病日趋严重。之后,苏乘乡里来人检查病院的机会,企图将尚未断气的徐开兰活埋。当时小孩在场哭闹,不好下手。就用饼乾将小孩哄走,把徐用稻草盖上,抬到外边活埋了。徐在被活埋前还惨叫:“给我稀饭吃!”   现在大量材料证明,小溪河公社产生过上述严重问题的原因,已经不单是“五风”“三害”方面的问题,而主要是民主革命不彻底,敌对阶级分子篡夺了领导权,进行阶级报复,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严重不纯,坏人当道进行各种破坏活动。   首先从公社党委一级干部来看,烂的情况更为严重。公社29个党委委员,烂掉23个(法办4个,撤职7个,停职检查1个,尚待处理的11个),占79.3%。……在12个书记中,烂掉就有11个(法办1个,撤职7个,尚待处理的3个),占91.5%。   再从大队一级干部看,烂的情况也较为严重。13个大队共有总支书记、委员92个,烂掉60个(已捕18人,撤职14人,尚待处理的28人),占65.2%。其中17个大队书记(包括两个公社党委委员的副书记,其他均公社党委副书记和委员兼任)烂掉14个,占80%……在大队总支委员中,烂70%以上的有新田、山河、小溪河、乔山、石马等五个大队。新田大队书记、委员6人,已捕2个,4个正待处理,全部烂光。大队一级的干部(包括总支委员、共青团书记、主办会计、信用部主任、采购站长等)共219人,烂掉111人(已捕49人,撤职14人,尚待处理的48人),占50.6%。   再从小队一级干部来看,烂的情况也很严重,全社小队一级干部659人(其中:正副支部书记100人,正副队长443人,其他116人),烂掉188人(法办63人,撤职61人,准备处理的64人)占28.5%。   根据现在不完全了解,在烂掉的这些干部中,就有地主成份一个,富农分子和富农成份的6个,反革命分子3个,伪干9个,共19人,占烂掉干部的11.1%,其他的大部分是坏分子和严重违法乱纪分子。长塘大队42个小队干部,已捕3个,撤职16个,正在处理的8个,占64.3%。小溪河大队7个生产队中有3个生产队为封建势力所统治(地主分子、半地主式富农成份和道会门头子各一个)。   燃灯大队副队长高金川见财起意,他看到一过路病人脚上有一双新胶鞋和一包行李时,人还未死就让他给活埋了。   万山大队雷兴生队长马林法规定:埋人要交税。每埋一个人要交二斤酒,一只老母鸡。少年社员马林英的爷亲死后,到姐姐家借钱买酒,给马林法喝了,才给埋。埋时又将死人的棉被和衣服剥光拿回家。   乔山大队山西生产队长黄学昌、副队长陈开峰经常以开会名义,集中干部赌钱。为了掩盖群众的耳目,便于他们偷吃,竟利用群众怕鬼迷信(因死人多),每晚在庄前庄后学作鬼叫,吓唬社员关门睡觉,然后大吃大喝。   来源:1961年2月10日《关于小溪河公社坏人当道情况的调查报告》,见《乡村三十年──凤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录(1949—1983)》(北京:农村读物出版社,1989)第2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