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当前秀山县农村基层干部违法乱纪情况的报告 ## [中共四川省委收文]   (省委:)   据秀山县公安局反映和我们的了解,该县今年三月份以来,据五个区十一个公社的不完全统计,连续发生搜家、捆绑、吊打群众等违法乱纪事件27起,其中属于干部直接动手或支持造成的23起,占85%,计外逃12人,罚款7000多元,后果是严重的,违法乱纪的行为,可分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乱罚款。洪安区平马公社社员龙南英(中农)等五人,伙同盗窃队上的麦种、包谷种三百余斤,支书任庭树捉住,当时该区区委付书记李万余,正在该社工作,为了制止社员的盗窃行为,支持群众算龙南英的总账,连同龙1960年喂猪病死六头和偷南瓜11个等错误共罚龙赔款2384.39元(已赔11元)。由于领导思想的错误,洪安区处理偷盗、吃青等事件多采取乱罚款的办法,据统计34户被处理罚款,共达7553.18元。   二、搜家。石马公社红旗大队食堂,3月17日被盗大米170斤,公社治安委员王朝勳等排队确定了14户有偷盗嫌疑的社员,于3月20日逐户搜查,搜出大米37斤,豆子20斤,全部没收,被搜查后情绪不安,思想混乱,有3户(9人)外逃贵州,现在尚未回家。   三、刑讯逼供,捆绑吊打群众。涌图公社长滩大队三生产队队长陈竹秀(贫农)、社员李胜荣(贫农)、罗时彩(贫农)、田吉清(上中农,曾当过伪巡逻队长,约2年,伪兵5年)和一地主儿子田如亨(现年15岁)等五人,于4月26日晚上偷割了一生产队快成熟的大麦11.5挑。一生产队队长田庆贤(贫农)了解此一情况后,将李胜荣捉去该社。当时公社社长王臣盖、区供销社驻社干部周荣跃均在场,他们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也没有予以适当处理,反向一队的群众、干部说:“今年包产是包堆堆,以后反正问你们要那么多,现在人交给你们,由你们处理”,更加激起了一队干部和群众的气愤,将李胜荣吊打了一顿。李被打后逃跑。罗时彩、田吉清2人亦逃外不知下落。现在三队提出,这三人是三队的主要劳动力,被打跑了,影响当前的春耕生产,要向一队要人。   四、非法扣押。涌图公社长滩大队社员杨文川在4月25日晚上偷割洞口大队一生产队大麦,被该队付队长向文明、社员吴明富捉住,扣押起来,罚薅包谷一天,26日晚上才释放回去。吏目公社民兵大队民兵营长杨再立,叫社员杨再德出工种包谷,杨再德不去,互相发生争吵,杨再立怀恨在心,借口说杨再德要杀他,将其捆绑送派出所,要求法办。杨再德因受刺激,致使杨再德神精失常。塘?公社支部书记杨秀富调木工专门修一间仓房,晚上将大队的地主集中关在仓内,名为防止偷盗破坏(已纠正)。   五、私立法规。中和区涌图公社南洋大队布告规定,社员私人割笋子1根,赔款1元;平讯公社总支、社委会印发七条“纪律”,指示各生产大队、生产队和公社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如按他们规定七条执行,将会出乱子。如第一条“偷杀耕牛、毛猪、破坏粮仓或林木生产和组织打击我积极干部者,根据情节轻重,除全部赔偿外,应给予现行犯论处”;第三条“破坏胡豆、油菜、麦子等,除按生产指标赔偿外,顺其情节轻重给予现行犯处理。”并查觉较早,未造成严重后果。目前小麦开始黄熟,部分社员已有吃青现象,偷盗行为也有所增长,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势必影响小春粮食掌握和社员的生活安排,对“三包一奖”的贯彻执行,也会受到阻碍。但是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对这一问题不是加强社员政治思想教育工作,而是以捆绑吊打等国民党作风来对待群众,据反映,在垫江、石柱、涪陵、酉阳等县也发生了打吊群众,甚至打死人的事件。   秀山县委对上述问题,也有察觉,并采取了一定措施,现在我们和秀山县委又作了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1,对小春吃青应按省委本年3月28日批转“江津地委关于小春吃青和管理干部生活补贴等三个问题的请示报告”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下缺)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