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共产党合肥市委员会向安徽省报告某村40%人口死于断粮   主送:省委   抄送:省委监委,巢县县委,军事学院政治部,存档。(共印8份)   本件 4页 中共合肥市委 1961年4月19日引发   (省委:)   1960年元月15日轉来羣市字54号来信,关于军事學院刘克奇同志的爱人黄淑芳反映巢县夏閣公社火箭大队生活问题,市委办公室根据县委的报告已于去年4月7日报结。根据省委复查人民来信的指示,市委对此案也责成县委作了复查,发现黄淑芳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由於当时县委偏信少数坏人的假造情况,以致对问题所做的结论不当。为此,县委有关负責同志已在县委常委会議上作了检讨,并向市委写了复查报告。   市委办公室在第一次調查时也曾派人参加,对发现的问题并未追根究底,在上报时,又偏信了县委的报告,未认真审理,只是照抄上报。說明了市委办公室在調查和处理这—案件中存在着官僚主义与粗枝大叶的作风,市委对有关人員已作了批評。   现将巢县县委的报告附后,请审查。    中共合肥市委1961年4月17日 ## 中共巢县县委关于对刘克奇同志爱人黄淑芳来信的复查报告   根据市委指示,对去年3月11日上报063号:“关於刘克奇同志爱人黄淑芳給省委曾书記的信,反映夏阁公社龟山大队刘村生活、死亡等问题”的报告进行复查。从这次复查的结果来看,黄淑芳同志反映她家乡(刘楊村)生活、死亡等问题絕大部分属实。但由于当时檢查组虽三次调查了解,因缺乏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只是片面的听取少数坏干部(当时公社书記罗中和,現已逮捕法办、公社财贸部副部长高少川当时兼大队长,現已撤职,桥东片负责人张崇志(大队副)现已撤职,桥东片支书兼刘村生产队长刘德章现已逮捕法办)的假回报。生活安排算了大帳,因而真象被掩盖,情况不真实,而我会少数同志对調查来的材料,也缺乏全面分析研究,則采取官僚主义的态度,以致结论不当。   現根据复查结果,作如下报告: ## (一)生活方面:   来信反映:“刘村食堂断粮缺食情况很紧張,青菜、野菜、山芋茎叶都吃尽,現吃水里捞的水草和磨碎的稻壳,一点粮食也没有”问题。經复查是:刘村59年11月下旬就断絕主粮,当时每人每天安排二、三斤藕,到12月分藕也断絕,社員吃自已园墑蔬菜(有的社員家无菜)和挖野蔡、吃山芋茎叶、磨碎的稱壳、捞水草等。到12月24日,大队虽拨给刘村一些口粮(每人每天三两,后二两,一两五钱不等),但由於运輸不便和計划不周,中間也有断粮天把的。二月分开始,刘村安排原粮六两,三月分至五月十三日安排米六两三钱。社员除吃粮食外,就是找些野菜吃,没有加工淀粉。而原报告称:“社員生活安排情况一般较好,11月分平均每人每天吃粮半斤、藕半斤、萝蔔二斤、蔬菜二斤,12月分吃粮四两、藕半斤、萝卜一斤半、加工淀粉三两、蔬菜二斤,元月23日至5月20日则每人平均能吃原粮1.4两”等语是不实的。 ## (二)死亡方面:   来信反映:“死人在继续,刘村已死十几个,听說杨村死的更多”问题,經复查:刘村59年秋季总人口为204人,10月分死去3人,11月分死去5人,12月分死去20人,60年元月分死去16人,2月分死去22人,3月分死去6人,4月分死去1人,5月分死去1人,6月分死去2人,8月分死去2人,10月分死去1人,11月分死去1人,共計80人,其中有36人系患各种病死的,余者44人皆是青壮年和小孩原无病症是非正常死亡。杨村59年秋季总人口为256人,9月分死去7人,10月分死去5人,11月分死去10人,12月分死去7人,60年元月分死去17人,2月分死去6人,3月分死去20人,4月分死去16人,5月分死去9人,6月分死去2人,7月分死去2人,8月分死去1人,共計为104人,其中患各种病死的31人,非正常死亡的73人。而原报告称:“皆系患各种疾病经治疗无效而死,并无非正常死亡現象”等語。 ## (三)外流和丢小孩方面:   来信反映:“因断粮缺食和死人,有些人就惊慌往外跑,各顾各的情况严重(不顾老小乱丢小孩)”問题,经复查:刘村59年11月分起至60年2月分止计外流19人,楊村外流20人,其原因是:11月分粮少,12月分有陆续断粮现象,因此社员有外流。当时流出买副食吃,也有套购販卖,如富裕中农刘朝余贩回酒、糖、餅干等回来高价出售,富裕中农秦立生外流江西,家中丢下70多岁的老母亲和小孩不顾。杨友珍、杨德秀外流到合肥丢四岁女孩二个,温求珍、刘克奇妹妹外流到南京丢小孩二个,潘英兰到巢县城丢四岁男孩一个。原报告对外流弃婴說是富裕农民和个別坏分子乱跑,而不说是生活没有安排好和12月分陆续断粮的影响。   綜合上述问题,黄淑芳所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属实。我会与60年3月11日上报市委的063号报告是缺乏深入全面細致的調查研究和如实的反映情况,而是听少数人假报情况和算大帳的片面作法。类似问题说明我們存有官僚主义。对此除县委有关同志作了深刻检查外,故特补报。妥否,請指示。    中共巢县县委1961年4月6日   来源:合肥市档案馆001-01-0163-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