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关于东溪公社外流人员情况的调查材料”   东溪公社自1958年至现在共有外流人员96人,占全公社总人口6,521人的1.47%,其中以李坝大队为最多,有外流人员52人,占全公社外流人员总数的54.16%,占该队总人口1,507人的3.45%。   根据从李坝大队的重点调查和对其他大队的一般了解情况来看,外流人员最多的时间是1959年下半年和1960年。如李坝大队52个外流人员中,这段期间流出的即有45人。外流的原因主要是:   一、几年来的严重自然灾害,带来了群众生活的暂时困难,一部分社员工由于本队的生产搞得不好,生活安排不落实,为谋生活而外流出去。如刘家大队社员蔡云中,在1960年夏荒期间,因该队集体生活安排差,每天吃粮很少,为谋取生活而外流,李坝大队社员蒋润章家有四个小孩,本人与其妻长期患病,生活困难,1960年10月外流乐山新市铺为人种菜,今年4月始归。一部分小手工业、小商反和学生等,原来就不惯农业劳动,在因灾造成的暂时困难下,不安于农村的艰苦生活,想外出找工作或做生意,以便多挣钱、过好生活而外流出去。李坝大队社员蒋润聪原来系修船工人,过去生活比较富裕,公社化后参加农业生产,过不惯农村艰苦生活,又外流出去找船修理,该队高小毕业生黄洪安怕艰苦,不愿在农村搞农业生产,听别人说外面好找工作,于1960年下半年流出几月未找到工作又才回家。   二、极少数游手好、好吃懒做的惯流和个别五类分子不从事劳动,东流西窜。李坝大队蒋洪顺在伪军当兵多年,一贯好吃懒做,在江西卖完家产后,连自己的儿子也卖来吃掉,55年回到四川原籍后,不从事劳动,经常进行偷盗,东流西窜,该队五类子蒋安邦60年10月外流回家后,政府救济棉絮一床,今年患肿病被送入大队医院治愈后,又将棉絮卖掉流到成都。   三、少数干部犯有错误,在1960年农村三反时为了“躲风”或者被斗争后外流出去。李坝大队李坝一生产队蒋安才,在1960年任队长中,作风恶劣,打人、骂人、扣饭、罚款,群众意见很大,60年三反时,为逃避运动外流半年,直到今年整风整社以后才回,大队治安委员蒋乐勋曾因盗窃大队鸭子21只、酒厂饭锅一口,于1959年9月被斗争以后外流未归。李坝五队原小队长蒋润和平时有一些小摸行为,在59年反右倾中,因棉花生产与实产相差很大,怀疑被其贪污,曾组织专业斗争队加以斗打,同时并追查斗争其妻,致其服毒自杀,蒋即将抚养的一个小孩送人并卖完家产以后外流简城附近一带,时去时回,曾偷杀大队毛猪一头,山羊二只,现被拘捕。   四、由于干部的五风,特别是干部的违法乱纪,打人、骂人、扣饭、斗争群众不堪虐待和不满而被迫外流。如二合大队队长钟开文作风十分恶劣,在1959年至61年整风前共打过67人,占该队总人数105人的63.8%。社员不堪忍受,有的说:“象这样,我过不出来,不是走就是死,不如走了还有活路”。社员严素贞(女)因本人与其女儿均长期害病,有时出工稍晚或未出工,被钟开文打过20多次,罚跪20次,扣饭20次,被迫于60年4月外流,社员钟李氏,去年月经期间,被强迫出工并被钟开文先后打骂数次,致钟李氏于60年10月携带小孩逃回娘家至今未回。特别是李坝大队,在整风整社前,干部打人骂人、斗争罚跪等违法乱纪现象十分普遍严重,因而社员被打被斗或怕打怕斗而逃跑出去的即有21人,占全部外流人员总数的40.8%。如新阳三生产队队长蒋洪才作风粗暴,动辄扣饭、打人、斗争、罚跪,该队8个外流人员,有5个即因在土内拿了一点集体粮食被斗打以后逃跑出去,有两个也因拿了点东西吓跑出去,另一个也因忍受不了他的横暴而外流出去。又如该大队李坝一队队长蒋安才也动辄打人骂人,14个外流人员中,有7个是被斗被打或怕斗怕打外流出去的。社员袁素清(女)因偷了点红苕,在大队组织斗争被打得遍地滚,还要准备再在小队斗争,致其逃回平泉娘家不愿再回,社员王信义因病两天未出工,食堂要扣饭,大队干部(原支部书记黄道树)说要弄来整,两夫妇都吓跑外流。   农村经过整风整社,干部作风已大大转变,打人、骂人、扣饭、斗争等违法乱纪现象已大大减少,按劳分配政策已得到认真的贯彻,社员个人所有制已得到保障,绝大多数外流人员已回家生产。据李坝大队统计,52个外流人员中,除有2人外流死亡、2人下落不明、有9人已在县外找到固定的工作、有1人已在本县其他公社参加生产外,有34人现已回家,继续外流的只有2人。   但是,从李坝大队看,对外流人员的安置教育和管理工作上,还存在以下两个主要问题:   一、安置教育工作差。这个大队的外流人员多是自去自回,无人过问,既缺乏对他们进行教育,使他们认识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重要意义和讲清外流对国家、对集体和个人的危害,也未很好帮助他们解决回乡后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对于极少数游手好闲的惯流和东流西窜的惯偷惯盗、五类分子等也未加以认真的管理和严格的监督,以致有的外流人员回来后又外流出去或者打算继续外流。如复员军人蒋炳辉曾以做投机生意外流数月,回后被斗再次逃跑后,60年10月又自行回家,本人劳动力差,家庭三个小孩,女人生病,生活上确有困难,大队既未很好进行教育,又未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致又外流做投机生意。五类分子蒋安邦和惯偷蒋洪顺主要是不愿劳动,好吃懒做,东流西窜进行盗窃为生。但一方面是没有很好对他们加以严格的管理,另一方面也对他们生活、生产上存在的问题未加以解决,在本地生不了根。这两个均无家无室,既无房屋,也无家具用具,宿在别人檐下,食在他家借煮,光棍一身,确实难以安心生产。致蒋安邦在大队医院治愈肿病后又流去成都。蒋洪顺亦因肿病住院,但连床也无睡的,睡光地下,生产队口粮也不及时送去,他数次到大队叫闹,竟无人理问。致其不满说:“你怕有好稀奇,只要我走得到火车站,一下就到重庆成都了”。如不很好加以教育和解决其困难问题,势必再次外流出去。   二、对外流人员加以歧视打击和采取斗争、没收财物、克扣口粮等错误作法。李坝大队部分干部和社员对外流人员存在不正确的看法,认为外流人员都是些好吃懒做的,东流西荡,不做庄稼,回去还要分粮,因而对他们回去以后不是采取关心教育和帮助的态度,而是采取歧视厌恶的态度,甚至加以斗争,致他们产生反感再次外流或者由不满意而产生仇视直至发展为对抗性的矛盾。如蒋炳辉本来系生活有些困难,只外出做了几个月投机生意,回去后并未很好加以教育帮助,反而立即对其加以斗争,致又再次外流,蒋仁和被斗(当时本人并没有大的错误,领导生产也很好,斗争是错误的)外流云龙区药厂一年,于今年春节回家,既无房屋(本人的房屋生产队给占用了)也无钱、米,大队、生产队不但不帮助解决,生产队长和大队党支部副书记雷华登却把他当成坏人,加以讽刺打击说:“你外流嘛,还能没钱过热闹年吗!”以致蒋在既遭受委屈,又被歧视打击的情况下,逐步地对当地产生仇恨而发展成对抗性矛盾,偷宰大队毛猪,盗窃队内群众的山羊、财物并与外地惯偷合流,在本队进行盗窃活动,致被公安部门拘捕。目前,打、斗外流人员的现象虽未发生,但干部随意没收他们的财物、擅扣他们以“懒汉”的帽子和克扣口粮的恶劣作风和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如李坝五生产队社员蒋润章外流回家时随带鸡蛋10个、母鸡1只、盐巴30斤,准备家庭饲养和食用。但支部副书记雷华登和该生产队会计蒋先禄竟说他有本钱又要出去做投机生意,即将上项物品一并没收至今未予退还。且由于他本人患有痨病,劳动时间较少,干部就把他列为“懒汉”(据群众反映他并不是懒汉,过去做庄稼很行,小社时自己收不赢庄稼,还要向别人换工收获),经常加以批评;同时因为在生活紧张时期,小孩拿了集体玉米16个,在7月27日发粮时,全家应领10斤小麦,就扣了他8.5斤小麦,只发了2斤大麦,致无口粮,在上游大队担粪时偷了37包玉麦被当地群众打伤,不能劳动;在8月15日分集体玉麦时,全家应分15斤,又被全部扣光。经我们了解向该队提出意见后,再次发粮时才如数发给。显然如果这样作法不迅速改变,不是逼得他们再次外流就是逼得他们进行偷盗,或者是发生死亡。   以上问题,对将外流人员稳定在农村,使他们安心农业生产、不再外流是很不利的。为了防止农民外流和外流回乡人员不再回流。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基层干部,明确认识稳定和增加农村劳动力是搞好农业生产的重要条件,纠正那种认为“外流几个影响不大”特别是有的干部认为“有那些人(指外流人员)不多,无那些人不少”的错误看法。从而使他们在思想上把防止农民外流和外流人员返乡后再次回流的问题,认真重视起来,积极地作好对外流人员的教育安置工作和主动争取外流人员返乡的工作,并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防止农民继续外流。为了对外流人员的教育安置工作经常有人负责管理,农村有基层民政工作机构的,应交由民政机构负责管起来,没有民政机构的,公社、大队、生产队各级也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切实克服那种外流人员自去自回、无人过问的现象。   二、必须端正对外流人员的认识,教育干部和群众正确地划分两类矛盾的不同性质,克服和纠正把外流人员不加分别地一律看成是坏[下缺]   来源: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1961年省民政厅关于外流工作简报(1961年4月-10月)”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