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丈亭公社红旗大队处理偷摸问题的经验   <浙江省宁波公安处工作组> ## 浙江省公安厅批语:   当前,农村形势大好,大部分地区夏季丰收在望。正确处理偷摸问题,就有利于提高群众生产积极性,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有利于保卫夏收。   红旗大队的经验,又一次说明,当前的偷摸情况是很复杂的,必须查明偷摸原因,分清是非界限,据情分别处理。切不可不调查不研究,急躁冒火,以感想代替政策。   劳动人民有小偷小摸的错误行为,这是人民内部问题,教则有效,压则有害,必须坚持教育改造的方针。这就是:一、反复耐心地进行说理教育,不公布,不登报(包括黑板报),不点名批评;二、认真热情地关怀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不歧视,不刁难;三、严肃地执行纪律约束,不讽刺挖苦,不侮辱人格。   惯盗惯窃的犯罪活动,是敌我问题,必须查明情况,核实材料,坚决予以打击。一要报经上级批准,发动群众斗争,二要根据犯罪情节,有分析地区别对待,三要既要及时打击,又要依法办事。   余姚县丈亭公社红旗大队对偷摸问题的处理经验是:查明偷摸原因,分清是非界限,据情分别处理。   去冬以来,红旗大队偷摸情况比较严重,被偷粮食一万多斤,二千九百多亩草子大部被割,六十多亩菜全被偷光。社员痛心地说:“一篮草子一担谷,这样下去秋收后连低标准也吃不上了。”并担心“大小麦、蚕豆不等成熟就会偷光”。在这种情况下,干部情绪急躁,方法粗暴,采取扣饭、罚款、斗争、搜查、照相、游街等错误做法,不但没有制止偷摸,反而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工作组帮助他们认真地学习了省委转发的省公安厅党组关于义乌县稠城公社杨村大队教育改造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的经验通报,和东阳县委关于巍山公社处理小偷小摸情况的报告,仔细地研究了四十三人的偷摸原因,其中“饿煞偷”的二十七人,“逼煞偷”的■人,“气煞偷”的七人,“老老偷”(经常偷)的四人,“破坏偷”的一人。对这四种人耐心地进行了说服教育,帮助解决其困难,个别给以纪律约束;对“破坏偷”的一人。报请上级批准,依法进行了处理。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对“饿煞偷”的人,主要从帮助安排生活着手进行教育。方XX,贫农,先后偷米一百四十斤。经研究,他劳动还积极,一家七口,夫妻两人五个小孩,生活的确有困难。对他不斗争、不戴小偷帽子,当即分给他两分田草子,安排他挖了九担郎鸡根,在自留地里种上瓜菜。通过个别谈话批评了他的错误,他交出了未吃掉的粮食,吃掉的就算了。他对这样的处理感激得流着眼泪说:“今后再不偷了。”从此,起早落黑积极劳动。   对“逼煞偷”的人,主要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胡XX,贫农,偷谷十八斤,偷菜和草子约七十斤。经研究他确有实际困难,没有帮助他解决,而且歧视他,“看成眼中钉”。去年冬天他要在自留地里种麦子,向生产队贷麦种,队长没有贷给他,还讽刺他说:“反正你会偷,你去偷好了,何必去种。”今年春节,他要求生产队救济口粮,生产队却冷冷地答复他:“你还要救济,要救济的人多着呢。”以后,他要求生产队赊给他洋芋种,队长又对他说:“你是小偷,不能赊给你。”四月初,食堂还扣了他以前欠的五斤粮食。正如他所说:“反正牌子倒了,不偷没有出路。”这样地逼他、不关心他,是不对的。不能给他戴小偷帽子,偷去的东西也不要退回,并立即借给他粮食帮他安排了用粮,同时指出他也有错误。他感动地说:“你们这样关心我,我一定要把贫农的牌子竖起来”。   对“气煞偷”的人,主要是说服教育。李XX,贫农,偷米四十斤,偷草子三次。经研究,他进行偷摸的主要原因是看到别人偷摸,认为自己不偷吃亏,正如他所说:“多劳白辛苦,会偷吃得饱,不偷饿肚皮”。由于越想越气才出去偷米。当时除吃了的三斤多外,其余都被生产队拿回,队里还把盘仓少的三百斤谷子算在他的账上,扣他二十二斤四两口粮,其余从今年八月份起再每月扣他三十斤。这是不对的。立即退还他被多扣的口粮,不戴小偷帽子,只批评一下他的错误。他感动得表示,保证改正错误,带头积极劳动。   对“老老偷”(经常偷)的人,主要是说服教育辅之以纪律约束。郑XX,中年,偷了稻谷二百七十八斤,肥田粉十三斤,以及稻草、樟木、青菜等物。经研究,他在自留地种有蔬菜,但还偷人家的,特别是偷粮喂猪,大家说得很对:“他是村里最会偷的人”。通过个别谈话和生产队会议的说理教育,他交出了偷的东西,用掉的记下一笔账,秋后再退还。这样处理,他表示保证不再重犯。干部考虑到他的偷摸行为是一贯的,与上述三种人的情况不同,需要盯着他屁股教育,选出了三个人组成教育帮助小组,对他包教育、包改造。带领劳动,防止旧病复发。   对“破坏偷”的人,上报批准,依法处理。袁礼梓,中农,偷米四百五十斤,偷谷桶、脚桶、桌子、小橱、铜壶、皮鞋等物若干。经研究,他夫妻两人,三个小孩,生活不困难。他是国民党员,干过伪保长,有罪恶,是被监督改造的。除了一贯偷窃,还三次拉拢别人偷谷,两次贿赂干部,这是抗拒改造的表现。群众说得对:“象这样的坏人不办,就没有太平了。”上报批准,依法进行了处理。   这个大队通过深入贯彻中央十二条政策,组织生产,安排生活,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正确处理偷摸问题,偷风制止了,群众情绪安定了,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干部的政策观念加强了,扭转了那种“要刹住偷风,必须惩办一批”的错误想法,大队的干部和工作组的同志都说:“如不具体分析原因,就会把阶级兄弟当成敌人办了”。通过实践,才真正体会到杨村大队处理小偷小摸的经验的重要。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保卫春耕生产,目前他们正在整顿治安保调处组织,修订爱国公约,加强对地、富、反、坏分子的改造工作。   来源:《人民公安》1961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