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眉山县尚义、义和人民公社有关“自留地”的报告   (上缺)不了的土地,社员可以私人种植,致使自留地的面积有了很大的增加。去冬刮共产风收“四权”时,县委曾叫下面将自留地全部收回,但由于从县委起没有认真反透右倾,对社员亦未进行深入的政治思想教育,所以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进行收自留地的工作,有的是明收暗不收,有的社员则收了熟地又另开荒地。   2,由于右倾倒退的结果,不仅造成了生产落后,而且直接的助长了个人私有制的发展。这两个公社的富裕农民不仅占有自留地多,个别还有任意抢种管区的正种面积,如义和公社喻沟管区上中农冯光成,将管区正种面积上种的高粱毁掉,自己再栽上红苕,为了为他们大量种植自留地制造舆论根据,他们说:“勤快的人才搞自留地,不搞的是懒人,要遇上去年冬天那情况,勤快的人有吃的,懒人就会饿死。”今春,党安排了群众的生活,并以政府的名义张贴了由管区统一掌握粮食和安排好社员生活的布告,接着又公布了农村基层干部公约后,他们又说:“管区统一掌握粮食后,国家要保证每人每天吃十二两细粮,在粮食布告上又规定了屋前屋后田边地角的庄稼完全归自己支配,为啥不多搞点自留地”!群众批评他们不出工,他们理直气壮地说:“我吃政府的粮食,又不是吃你的”!他们不服从干部的领导,认为干部一不敢打人,二不敢扣饭,怕他则甚。对于按照查勤考绩,发放工资的办法,也不以为然,对每月一元多钱的工资,不感兴趣,自己卖一对小鸡就可以得好几元。最近有的地方开始收自留地,他们又说:“去年收自留地,今年二、三月间饿死人,今年又收自留地,明年不饿死人才怪”,“你们收吧,要吃不成,大家都吃不成”!(意思是要进行破坏)有的甚至公开说:“谁敢收我的自留地,我和他拼了”,气焰甚为嚣张。   3,一部分贫农和下中农对去冬安排生活不好的情况。至今犹心有悸,他们说:“一年受穷,一世难忘”,因此也搞了些自留地,预留后路。其中有的贫苦农民,还接受了富裕农民的思想影响,也多搞了些自留地。但他们对大片的正种面积种不上。已种上的管的不好,用过多的时间去搞自留地而影响了集体生产也是不满意的,因此只要对他们进行深入的说服教育后,思想问题是容易解决的。 ## 二   由于自留地搞得多,现已给公社的集体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危害。突出表现在:   1,劳动出勤率不高,第一线劳动力上不齐,而且工效极低。如义和公社五星、金花两个管区的三个队,共应出工二百八十七人,由于搞自留地和其他私人付业而不出工或消极怠工的有三十三人,占应出勤人数的百分之一十一,其中富裕农民一十七人,占不出工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三。金花管区的富裕农民张国民,三个月不出工,宋庆荣一家五个劳力,经常出工的只有一个。而且他们公开声称干社上的活路是“磨洋工”,富裕农民张淑珍,有自留地一点三亩,队上分配她车水渗田,她车了两天只渗了一亩三分田,队长问她工效为啥这样低,她回答:“只要车的水够熬稀饭就行了”。由于富裕农民的消极怠工的结果,影响到有些社员也一有空就往自留地里跑,迟出工,早收工,出工后,等人还要延误一阵,以致平均一天每人只能参加集体生产五至六小时,大面积的田间管理进展十分缓慢,这两个公社,到七月上旬,还有百分之五十的田未薅头道草。活路的质量也很低,有的薅了草不施肥,抢栽的一季晚稻,规格质量很差,有不少是栽的白水秧,稀大窝。   2,自留地里施了大批的优质肥料,这在今年十分缺肥的情况下,又人为地减少了大面积的施肥量。例如尚义公社每二十亩地才一头猪,肥料很缺乏,但他们把人粪尿,鸡鸭粪都施到自留地里,公社用现金向社员收买也很难买到,社上的肥料又常常被人偷走,以致造成了正种面积缺肥,再加上管理不善,即出现了不少的三类苗,而自留地的庄稼,却水饱肥足,许多贫农说:“今年一厘自留地用的肥料,比一亩水稻用的肥料还多”,“自留地里油绿绿,正种面积瘦得哭”,这样就严重的影响到大面积的增产。   3,自留地种得多,对集体生活也起了破坏作用,影响到公共食堂的巩固,特别是富裕农民多的地方更为显著。尚义公社二管区七队,十七户富裕农民,平均每人种自留地零点五分,他们自留地里的蔬菜长得又多又好,而食堂却因安排不好已经断菜,现全队四十七户中,只有七户(都是贫农)还坚持在食堂吃饭,其他都打饭回家吃,这就大大影响了出工、派工、调工,开会的集体性,象尚义二管区七队这种食堂,据我们了解,还不是个别的,这种情况,十分值得注意。   对于自留地存在的问题,眉山县委在今年三月批判了武世民为首的少数县委领导干部的右倾倒退活动之后,今年四月县委曾向下打过招呼,规定在小春前已种的自留地上的作物,原则上谁种谁收,小春收获后,只准社员在屋前屋后的一厘自留地里种植,其余沟边、路边等闲散土地,交由生产队、食堂集体种植使用。六月八日县委在“对人民公社有关生产和生活问题的几项紧急通知”中重申了“社员利用零星空闲时间,在屋前屋后一厘土地上种庄稼谁种谁收……”的政策,六月二十七日,县委又在有公社党委书记参加的电话会议上再次强调将屋前屋后超过一厘地的多余土地,全部收回。但从尚义等(下缺)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