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粮食局党组关於在城镇居民补粮工作中的问题的检查报告   (省委:)   我局在第二季度末,对城镇的缺粮户进行了粮食补助,工作中曾发生了一些问题,现作如下检查报告。   我市第二季度城镇的粮食销量,按省批的全季指标,结余3·000多吨,主要是由於精减压缩了三万多城市人口;经过几次整顿和复查,某些单位虚●●粮食现象大为减少;部分基建单位和大专学校的职工、学员调往外地支●●实习;有些工矿企业经过调整生产、由重工种变为轻工种等原因结余下来的。同时根据当前农业生产忙季的特点和在粮食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市领导同志亦曾提出,对几个主要方面的粮食问题,须设法给予适当的解决。如;●●以来,浮肿病患者在一天一天的发展,由原来的7·000左右人,增加到8·000多人,急需补助一部分粮食;牲口司料不足,劳动强度一天达十●个小时之多,疫、弱死亡较严重,为了保护畜力和保证生产,牲口司料也须适当安排;机关、工矿、企业下放的干部80%有不同程度的浮肿,特别是入夏以来,临时抽调支援农业生产的人员大大增加,普遍反映;“体力消耗大,口粮不足,干活没劲”;新工矿区有些职工家属由关里来,虽然一再动员他们返级,但是在未返乡以前的吃粮需要给予适当的解决;否则对职工的生产情绪有影响。此外,在职工、居民中还有15%左右的大肚子汗、多子女家庭、●●粮食不足等等。根据上述情况,一方面考虑对重点的缺粮户需要给予适当的补助。另一方面考虑第二季度有结余粮也有条件进行必要的补助。因此,经请示市主管领导的同意,即确定从第二季度的结余粮中拿出一部分,对重点缺粮户进行了补助。但是,在具体执行中,不仅对重点缺粮户进行了补助,而且对一般的缺粮户亦作了照顾,因而造成了补助面过宽,补助量过多和苦乐不均的偏差。据统计,城镇80%以上的职工、居民都得到了补助。平均每户补助四、五十斤,个别的甚至达210多斤;有些不应补的补了,有些应多补的少补了,有的应少补的多补了。据大东门管理区三委三十九组的典型调查,该组有32户,得到补助的有22户,其中10户缺粮120斤,而补了171斤;5户缺粮107斤,而补了93斤;5户不缺粮的也补了93斤;补助比较合理的仅有2户。   在工作中所以产生了严重的偏差,首先是我们过去对缺粮情况表现心中无数,从各方面反映严重的缺粮情况看需要给予适当的解决,但是究竟缺多少?应补助多少?事先缺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因此在补粮工作上存在极大的盲目性。我们开始确定拿出1·000吨,下边普遍反映不足,随后又拿出1·000吨,实际上只补助了1·862吨;其次是时间安排的过紧、过急。当时一方面正处在月末,重点缺粮户急待给予补助;另一方面是粮食年度尾期,减少库存,争取多调进一些粮食,在这种错误思想的支配下,没有发动和依靠群众,即促忙地进行了补助,因而群众普遍反映,对那些人进行补助,应补助多少不清楚。在部分群众中也产生某些错觉和副作用,有的队为恢复了节约前的粮食标准,要求把过去的节约粮返回;也有的说国家粮食多了,不必再节约了;特别是有些应补未补或少补的,找到基层干部、管理区、公社门上,有些甚至成帮结队到基层干部家中谩骂、打闹、不仅使工作处於被动,而且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我们在发现上述问题之后,虽然即时地作了纠正,群众一般反映还比较满意,但是,不应有的损失,已经无法挽回。党中央一再强调节约用粮的情况下,除对重点急需粮的进行必要的补助外,应该把结余的粮食储备起来,用到秋收前更紧要的方面去,但是,我们在这方面考虑的很差,充分地反映了我们在工作中还缺乏坚强的政策观点,对中央的指示精神领会不深,认真严肃地贯彻不够所致,因此除应作深刻的检讨,吸取严重教训,并在今后工作注意改正外,请市委批评、指示。    1961年7月25日   抄送:省核实城镇人口、粮食供应领导组、省委财贸部、省粮食厅、市人委。   (注:本篇中●表示原稿缺字)   · 来源:   吉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