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赤水县委监委关于当前农村少数基层干部新的违纪情况报告   全县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党的正确领导下,由于深入学习了中央12条指示和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特别是通过全民性的整风学习,作风有了很大转变,绝大多数干部不断以党政干部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来检验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从而干群关系大大改善,群众称我们的干部是“土改干部”,他们有什么问题也积极向干部反映,由于干部作风的转变,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关系,激发了群众生产积极性,目前农村形势是良好的,并正在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对于争取今年农业生产有一个较好的收成极为有利。但当前有部分干部对于这种有利形势仍认识不足,表现畏难退缩。在暂时的困难面前产生动摇,缺乏战胜困难的决心和勇气,特别是有少数干部仍不接受教训,继续违法乱纪,翻箱倒柜,打骂群众,这种国民党恶劣作风尚未得到根除,据初步了解全县犯有各种错误的干部581人(贪污盗窃191人,打骂群众74人,虚报人口冒领粮78人,其他288人),占干部总数7.72%,其中区干部(原公社)18人,公社干部(原管理区)15人,生产大队干部170人,生产队干部333人。现将几种违法乱纪情况报告如下:   (一)少数党员干部不按党的政策办事,不听党的招呼,不关心群众疾苦,致使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不应有的损失,如城关公社在夏季生活安排中,将估产数作实际收入,安排社员生活,硬性强调被抓走部分粮食就在社员手中扣回,低折口粮,而下面则采取硬摊硬评的办法,摊评到社员名下,以此作为生活安排数,由于如此,全公社7个大队从5月21日到6月6日17天中有四个断粮,估71.4%,先后造成断粮死亡的6人。如望城队,公社安排生活时落实收入为2万斤,实际只收11945斤,由于和住队干部就采取按种子面积平均摊派的办法将空数安排到生产队,而生产队干部有的拿去将空数评定给几个有小偷小摸行为的人身上,有的平均摊派到户,因此从5月26日开始安排自有粮食,到6月9日全队11个生产队就有7个断粮,而住队干部见此情况也不敢向公社党委反映,队内现有存数500余斤,怕解决不了,也不拿出解决,在此期间造成断粮死亡的2人,同时在评议“小偷”中,由于不实事求是而造成用刀扎掉自己手指的1人的严重后果。类似情况其他公社也有不同程度的出现,直至县委发觉以后才作了纠正。   (二)少数党员干部翻箱倒柜,任意没收拿走社员私人财物。如马零管理区,临光队社员王光怀平时有小摸行为,几次偷队内粮食,而队长王文不仅扣其口粮,还将王光怀家中被盖三床,毛巾七张,布料三丈进行没收,并将布料三丈出卖,至今未还。如复兴公社天台管理区,果木队女社员王文启,先后偷队内谷种和红苕母40余斤,被罚款176元,已交80余元,因不足其数,住队干部段其福则带领几个社员到王家中将其被盖、蚊帐等物没收,作抵偿其所欠部份罚款。这样侵犯社员私有财物的现象其他区、社也有发生。   (三)少数基层干部贪污盗窃,做投机生意的情况比较突出严重,初步了解全县做投机生意的农村干部有70人,其中区干3人,公社干部8人,大队干部8人,生产队干部56人。如城关公社花岩队河边生产队会计曾靖文负责保管开支队内插秧加码粮,所余60余斤进行贪污,同时私人买小船一只,在切角(地名)一带装来往行人或带买蔬菜到城内出售,谋取暴利。又如醒民公社干部黄玉田将自己用旧了的布毯一根出卖10元,又将一双穿破的皮鞋出卖19.00元进行投机。   (四)违犯党的政策,捆绑吊打群众,如旺隆公社胡市管理区贫农社员钟方明7月11日到小关子粮站买米未买到,未带口粮,次日中午便同孤儿院的两个小孩子偷供销店水果糖3斤,营业员代玉科(国民党员)发觉后,??捆在公路旁边罚晒太阳,下放回乡的银行干部苟永富,???的绳解了,代玉科却不听劝阻,反以不该同情小偷为由,打了苟永富几拳,用柴块将苟的右膀打伤。又如醒民管区醒民队小队长陈纪闻以治小偷和强迫出工为由亲手打社员四人。   上述违法乱纪行为是严重的,为了防止类似情况的再度出现,我们向各基层党的组织建议并提出应加强基层干部和农村党员的纪律教育,深入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指示,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转变作风,严格遵守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对少数不听党的指示和经多次劝阻教育仍不悔改的干部必须及时检查严肃处理,对于少数一意孤行,屡教不改的和混入党内的反、坏分子乘机进行破坏活动,应严加惩处,以挽回影响。   以上报告不当之处请指正。    一九六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 来源:   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