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卫生组织历年来资产减少的情况”   为了便于研究“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卫生组织几个政策问题的意见(草稿)”。我们根据最近的几个专区的调查,和以往了解的情况,整理了这个资料,供领导上参考。   1957年底,全省农村有联合诊所5.625个,当时都有资产,据巴县、叙永、万源、彭县等地典型调查,每个联合诊所的资产、最多约五千元,少的千把元,平均约三千元,推算全省有两千万元。这些资产在联合诊所转入农村人民公社,成为公社卫生组织时,均已随同转入。根据最近在南充、江津、温江、宜宾等专区的调查。每个农村人民公社卫生组织现有资产,从帐面上看,多的约三千元,少的仅几百元,平均为一千四百元左右,推算全省约为八百万元,比19957年底减少了60%。其主要原因是:   一、大办钢铁、兴修水利、交通建设等抽调公社卫生组织的资金和药品,估计全省约有二百万元。仅蒲江县寿安公社医院就被调走了2,080元,南充专区达三十二万元。   二、公社化初期,社员看病吃药不出钱很普遍,吃掉了公社卫生机构一部份资金。郫县崇兴公社医院和阆中红旗公社医院仅此一项,各被吃掉二千多元;蒲江县联合医院仅一个多月时间,就被吃掉八千八百多元。有些公社,生产大队给社员开条子看病吃药不付钱的情况也很普遍。三台县富顺区各公社医院因此减少的资金达六、七千元。以上两项,以每个公社医院最低减少五百元计,全省公社医院约有(此处有1个字不清)百五十余万元。   三、有的地区动员公社医院给生产队赠送保健箱,南充专区即达(此处有2个字不清)八万元,其中:蓬安县二万四千元,南部县二万三千元,阆中县一万九(此处有2个字不清)千余元,……。   四、有的公社、生产大队规定公社卫生机构“上级利润”。南充县两年来“上缴”的“利润”款达一万余元;三台县两福公社八大队、太和公社三大队、南福公社五大队等,给大队卫生室的医生规定,每月要向大队“上缴”二十元到四十元的“任务”、超额有奖;武胜县有的生产大队规定大队卫生室的医疗收入按“二、八”分成,二成归大队。   五、公社、生产大队随意抽走公社医院、大队卫生室的资金去购买肥皂、口粮等,在不少地区都有发生。叙永县天池公社抽走公社医院资金二千多元,公社医院请求归还,给卫生人员发工资、公社干部说:“你们有(此处有2个字不清)”,省委除害灭病办公室工作组提出应该归还给公社医院时,公社干部说:“我们是向公社医院‘借’的。” (此处有2个字不清)陇县南公社一个生产大队抽(此处有2个字不清)卫生室的资金一千二百余元,卫生室无钱买药、请求大队归还,大队干部说:“还啥子,反正是我们的嘛”。   六、防治肿病中,应该由公社、生产大队开支的炊事员费、护理员费、(此处有2个字不清)病人住房费、房租和医杂、铺草、灯油杂支等费,有些地区是由公社(此处有2个字不清)、大队卫生室开支的。据江油、南川、酉阳、秀山、黔江、涪陵等县不完全统计,达一万四千多元。三台县芦溪区医院和三个公社医院达一千(此处有1个字不清)百余元。   七、商业部门□性给公社卫生组织推销和搭配过期失效药品,和非医药用品,合川县南坪公社供销部把24盒妇女用的抹脸粉估倒卖给公社医(此处有几个字不清)县医药供销部门常把即将失效的盘尼西林(此处有1个字不清)药以每支五百的价格分配给各公社医院,公社医院使用不完要求退货时,只按每支二角九分的价格回收。   八、有的公社、生产大队在退赔过程中,继续抽走公社卫生机构的资产去作“退赔”。南部县兴隆公社在退赔中,要医院“帮助公社退赔”,把简易病床和铺盖等都拿出去“退赔”光了,连医生的床也搞走了,医生只好睡地铺。三台县芦溪公社,应该给公社医院垫付的五保户、贫困户医药费一千三百余元,只给过三百元,在退赔中又把这三百元抽走,反而认为这三百元是公社医院应该“退”出来的。   另外,还有以下几点:   1、公社卫生组织在防治肿病中垫付的医药费,许多地区未按省委指示如数归还。据温江、绵阳等七个专区不完全统计即达一千四百余万元,全省约计二千五百万元。   2、公社卫生组织部都有社员欠费,一般约一、两千元,最少的也有三、四百元。巴县全县公社卫生组织中的社员欠费达十五万四千元。平均每个公社卫生组约二千三百余元。   3、有些地区在公社化后,随意降低公社卫生机构的诊费标准,看一次病只收五分或八分钱。   基于上述各种原因,农村人民公社卫生组织的资产历年减少,收入不高,支出的情况普遍而且严重。根据我们调查,目前全省公社医院有40-80%的发不起工资,其余的也难以维持,或者勉强能够维持现状。    1961年9月10日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