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粮食作为播种计划完成情况的报告   <中共贵州省委农业生产办公室>   一·一部份生产大队收割秩序混乱,产量掌握不起来,或者掌握的产量比实际收入数有距离。这是当前秋收中较为突出而又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表现在:   (1)上报数字不确。有的是收多报少,或只报面积未报产量;也有得不报的。遵义地区包谷已经收了一半左右,但上级数字共有七十八万亩;播种面积的百之三十九点七。三都县播种的三万五千六百多亩包谷基本收完,但下面只上报收了一万五千三百八十多亩。据兴仁县七个点的调查,上报产量只占实收产量的70%。铜仁地区因为产量不实,地委农业生产办公室在九月二十日以前只报了收到的面积未报产量。   (2)扩大灾情,拉低单产。紫云县的雪光大队,受灾损失三千斤,而报损失八千斤。   (3)故意收不净,留一手。兴仁县有的生产队在收包谷时,出现收好不收坏,收大不收小,收地块中间的不收边角的,收近的不收远的,收主粮不收杂粮的情况。黔西县大关公社崔守宏生产队在收黄豆时,边收边丢边捡入腰包,收四十亩就被检查去三百多斤。   (4)使用大秤收多报少。兴仁县白德公社波阳大队用的秤,每百斤要多十斤。也有的队以二十两为一斤。   (5)有意混淆大队和生产队的产量,企图从中多占,或瞒产私分。黔西县鸭地公社丘林大队河街生产队,把大队包产面积内的包谷和生产队的一同收了,从中占了大队的七百多斤粮食。望谟县桑郎公社桑郎大队的十四个全产队每个队每天至少要私分二百斤粮食。   (6)无计划的吃青和乱吃,荔波县城关公社共种包谷七百三十四亩,其中有三百三十三亩(占播种面积的44%),被社员吃青和鸟兽吃光了。望谟县乐园大队收的三万九千多斤小米,每人平均合一百二十斤,本来可以吃到九月底,但由于社员大吃(每人每天吃两斤)到八月底就吃完了。   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主要是政策贯彻得不好,试算分配未算到户,或者搞得粗糙,思想工作搞得不透,社员对能分得多少粮食不摸底,而干部有本位主义思想,怕吃亏,想多分多留,少交公余粮,因而普遍出现收多报少,压低产量的现象。如兴仁县白德公社,团结生产队有一块包谷收得两百斤,只上报九十斤。队长说“这不是想私分,也不是想瞒产,只是想留点余地。”瓮安县草塘公社水沟边大队陈寨院生产队的社员,将大队的一千多斤谷子运到家中准备私分,大队长看见了未说,未上报,也不追究责任。   二·有部分生产大队未坚持按“三包一奖”合同办事,由大队统一核算分配,而是由生产队或作业组自己收自己分,也有由社员自己种自己收的。这主要是包工包产到组到户的队,象这样的队,据毕节地委农业生产办公室反映,要占百分之十五到二十。桐梓县包产到组到户的产量,按各区报的数字,占总产量的百分之三十六,县委估计要占一半左右。其收、分、入仓形式有四种:   (1)由大队统一收割,统一分配,统一交售公余粮的占70%;   (2)由大队估产,生产队按包产数交产,公余粮由生产队交售,种子、饲料由生产队选留,大队未掌握粮食;   (3)由生产队估产,作业组收割,公余粮也由作业组交售;   (4)谁种、谁收、谁得,公粮照交,余粮不卖。该县包产到组到户的大队,目前的实收产量掌握不起来,进度数字是各区估计的。   三·有部份干部对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处理不当,在粮食分配上未很好的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片面地强调先留后购,或多留少购。如兴义县靖南公社已收粮食一百二十多万斤,先留了口粮九十六万斤;留种十七万斤,饲料二万斤,只入仓五千斤。修文县扎佐区生产大队的干部中,多数都准备留下种子,分足口粮后才去交公粮余粮,有多少、交多少,不管征购任务是否能够完成。   四·部分地区领导对秋收工作抓得不紧,抓紧了分配试算和秋粮征购工作(这是对的)而放松了秋收的领导。对劳动力没有进行全面的安排,小包工定额管理和评工记分等具体政策未认真贯彻执行,影响群众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工效低收割进度缓慢。如荔波县朝阳公社已进入大收,但公社开了两次会,都是研究征购问题,而对秋收问题未检查安排,又如,修文县久长公社冻青生产大队,事先未作安排,临时乱点兵,到了十二点才下田,有的工分订到过头,按人平摊,也有的只定工,不分工,因此工效低,一般每人每天只能收百把斤,低的只收几十斤。    省委农业生产办公室一九六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 来源:   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