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贯彻农业八字宪法经验的初步总结   <贵州省农业厅> ## [此为农业厅为出席1961年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准备的材料]   (上缺)向大季借粮”的情况确实是存在的。这就证明了耕作制度的改革,必须从现实情况出发,统筹兼顾,全面安排,轻易打乱原有耕作制度,抓了一头丢了一头,特别是抓了小季误了大季,从全年增产上看是不合算的。   农业生产的周期性很长,季节性强烈,在关键性季节或者关键性问题上,措施不当,不仅影响当季生产,而且往往影响下季、下年生产。农民说:“误了一年春,十年理不伸”,我省山区,就全省情况看,农事季节参差不齐,而具体到一个地区,农时要求又极为严格,因此,不违农时的原则,又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脱离季节要求强调措施,常遭致违误农时减产损失的不良后果,1958年秋季大搞深耕密植,夏收作物播种延迟,面积减少,产量大大减低,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八字宪法的任何措施,都应当服从于农事季节的要求,在季节与措施矛盾时,与其抓措施而失误季节,就不如抓紧季节而改变措施。当然抓紧农时也绝不是漫无限度的,1960年春季一部分地区盲目提早播种,造成烂种烂秧的教训也是应当吸取的,违反作物生育规律,“越早越好”,同样属于主观片面的错误。   八字宪法互相依存,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在贯彻时,必须既要发挥其每项措施的独特增产作用,又必须全面贯彻,发挥各项措施的连因互补作用。但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各项措施也不能等量齐观,而必须抓住关键,由主及次。目前我省农业措施,主要矛盾集中点在于水利、肥料两大关键问题,全省大部地区,历年春旱夏旱严重,保证水稻适时满栽满插,必须加强水利工作,扩大灌溉面积;夏秋两季矛盾;除夏收夏种季节劳力紧张外,基本上也是水、肥的矛盾,其他如低产田土的改造,密植、田间管理等栽培措施的加强,无不与肥料紧密相关,“有收无收在水,收多收少在肥”,这在我省目前条件下,表现十分突出。实现多(下缺)   (上缺)志。违反因地制宜的原则,措施不当,固然不敢取得预期的效益;即令措施本身正确,而由于执行上,步子摆的不适当,工作条件跟不上,也不能取得最大的实效。我省近年来推行的某些增产措施,如积肥上踩青、沤青,提倡在酸性田土施用石灰,冬耕消灭板田板土,群众选种,改稀大窝为小窝密植,以及处理种子,采取土洋结合的办法消灭病虫害等,费省效宏,极为群众所欢迎。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措施,科学研究和小面积试验的结果,确有实效,而忽视在推广上必须具备的客观条件,要求过急,步子过大,就难以取得预期的成效,甚至造成损失。以工具改革为例,我省近年来大搞工具改革的群众运动,创制和推广了大量的先进生产工具,其中确有不少对提高工效有显著效果,如部分地区坚持水稻插秧机的使用,已证明有提高插秧效率,保证插秧质量的功效,为水田机械化提出了方向。但由于在推广上,对各地制造规格不合,使用人员的技术不熟等情况,缺乏应有的估计,在1960年过急地要求“插秧机化”,普遍以机插代替手插,这就在许多地区,人力物力大量浪费,而未能取得实际效益,失去了推广的意义,并且为今后推广带来不利的影响。   讲求实效,必须把长远的利益与当前生产的现实效益结合起来,而中心又在于有利于当前增产。我省几年来大修水利和进行其他农业基本建设,从长远看,确是农业增产的根本措施,对抗拒灾害保证增产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成绩显著。但规模过大,步调过急,大工程上马多,投资小收效快,收益大的小型水利抓得少,现有工程管理养护抓得少,以致许多工程当年不能收到灌溉效益,投入劳力过多,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前生产。如1959年冬和60年春季,全省曾投入三分之一的劳动力,个别地区,甚至以半数以上劳力,兴修水利,当年夏收作物的田间管理,遭受很大影响;大规模进行土地平整,改坡为梯,占用过多(下缺)   · 来源:   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