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武威地委关於送往夹边沟农场劳动教养人员清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委、并发各县委、直属党委:)   遵照省委指示,从去年六月开始至今年二月底止,对全区送往夹边沟农场的劳教人员全部列为专案,进行了内部清理,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 (一)   根据省委关於清理夹边沟案件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地委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抽调专干,成立了办公室,任务较大的县,也先后成立了专案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具体领导和办理所属单位的清理工作。对专、县42名专干,首先组织他们认真反复地学习和讨论了中央、省委有关政策规定和指示,提高了专干的政策水平,为清理工作打下了思想基础。在具体作法上,采取先易后难,先搞档案齐全的,后搞档案不全和无档案的,先搞人在的,后搞死亡的和先近后远的原则,逐个做了清理和写了清理结论,基本上达到了质量要求。   经过上述工作,全区共清理出送往夹边沟农场劳动教养的人员217人(已死亡132人),其中在甄别工作中作了结论的26人(已死亡10人),占劳教总人数的11.98%,此次清理的191人(已死亡122人),占88.02%,在217人中,原定为反革命分子的109人(已死亡78人),坏分子9人(已死亡4人),右派分子75人(已死亡40人),反党分子9人(已死亡2人),反社会主义分子2人(均已死亡),原未定性的8人(已死亡6人),其他的5人。截至1964年2月底止,在217人中,已清理结案的209人(包括原甄别了的26人在内),占劳教总人数的96.31%,这些人的清理结果是:原定性和处理都正确的176人,占已清理总人数的84.21%,原定性及处理都错了的30人,占14.35%,原定性正确,但不应该劳教的3人,占1.44%。从清理结果来看,这些人大多数原定性及处理是正确的,问题也都是敌我矛盾性质的,其中仅反、坏、右三类分子,就占了已清理定案总数的88.51%,这些从大都是长期隐瞒反革命身份和在整风运动中,恶毒攻击党的有关方针、政策等问题,因而对他们进行劳动教养是应该的。通过这些案件清理工作,更证实了党的审干、肃反、反右派斗争等运动的伟大和正确,它对於巩固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保卫党的领导和无产阶级专政,起了重大作用。但由於在这些运动中,特别是在58年贯彻省二届二次党代表会议精神期间,有些地区和单位没有完全按照党的政策规定办事,错斗争错处分了不少的好同志,给党造成了一些不应有的损失。通过这一次清理工作,使我们弄清了我区送往该场的全部劳教人员的情况,对其原定性处理心中有了数,澄清了是非,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接受了有益的经验教训。 ## (二)   通过夹边沟劳教人员案件的清理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一、在任何工作中,都必须认真学习和坚持贯彻党的政策,在处理干部问题上更需要严肃慎重,避免发生错误。在1957年下半年至60年西北局兰州会议以前的一些政治运动中,由於对党干部政策学习不够认真,贯彻执行中有些不严肃,在处理具体问题上,有些是非界限不清,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人民内部问题当成敌我矛盾处理,把正确的东西当成不正确的对待,对一些愿意改正错误重新回到革命立场上来的人,教育改造和争取工作做得不够,以致对一些人定错了性质,作了错误的处理,对另一些可定可不定的分子和可送劳教与可以不送劳教的,也给定了分子进行了劳教,这样就错处理了一些人,如民勤县的王在昭(已死)55年前任该县组织部干事时,挪用了党费12.8元,后来任乡总支书记时,挪用了公款10元,55年任组织部付部长后,把银行一干部的未婚妻挑拨的解除婚约和自己结婚,其次对一些干部的提拔使用,县委尚未决定,他就给别人说了,其他都属骄傲自满和在背地议论领导等问题,按错误事实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是可以的,但并非敌我矛盾,而在当时却定为右派分子,开除党籍,送劳动教养。再如武威县的冯志刚,57年专区召开乡长会议进行小组讨论时,冯曾说了“农民分红少,分的时候会计要扣水费、公债,信用社要扣投资贷款,银行扣大农具、牲畜价款,供销社要扣股金,三扣两扣把农民扣光了”,本来这时当时存在的实际问题,在会上提出讨论是对的,结果认为是冯抹刹成绩,夸大缺点,否定农业合作化的优越性、反对社会主义等,以此认定作了处理。再如武威县的沈增道,因和现役军人的未婚妻谈恋爱,致使女方提出要退婚(未成),后又和女生刘亚文(少先队员)谈恋爱,并向组织要求结婚未批,其他事实均属思想落后,不安心在武威工作,对领导上有一些满怨。进行批评教育是应该的,可不送劳动教养,结果也送了。   二、经过夹边沟案件的清理工作,使我们认识到,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是我们革命者的起码要求和神圣职责。在57年下半年至60年西北局兰州会议以前的一些政治运动中,特别是58年贯彻第二届二次党代会议期间,在具体工作中没有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如在查处案件中,有些干部不深入群众,不调查研究,不倾听群众的意见,特别是不倾听反面的意见,主观臆断,从印象出发,先有框框,后找材料,掐头取尾,断章取意,生拼硬凑,张冠李戴,歪曲事实,扩大情节,甚至指名问供,逼迫交待和无中生有的给捏造事实,这些都是与实事求是的作风不相容的错误作法。例如,武威县在1958年批判斗争高伯峰同志时,指名让其交待对冯振远、段国亮、李生贵(均为老同志)等人的看法和态度,因高交待不出什么看法,竟采取各种办法施加压力,逼使高作了假交待,高说:“这些人都是我仇视的”,结果就以此给高认定为“对革命事业忠实的工农干部×××是非常仇视的,都是他认为打击的对象”等。再如武威县的杨光荃,在58年县上召开三干会议时,领导指定让其写一个全县灾情情况的报告,该杨将报告写好后,交给当时的付县长赵长年审阅,结果在批判斗争杨时,给歪曲扩大为“杨抗拒执行党委提出的增产节约措施,否定全县农业大丰收时成绩,在三干会议上积极搜集材料,帮助赵长年算了冻灾、雹灾、虫灾、旱灾等四笔帐,来向党进攻,而否定合作化的优越性”等。还有永昌县的杨守成,在59年下半年因工人口粮标准压低后,一些工人闹情绪不很好出勤,杨针对这种情况,在一次会议上教育工人说:“虽然今年粮食紧张,但我们厂里吃的比农民还多,一天总有饱的时候,在饱的时候就干活,饿了蹲下休息一会也可以”。在运动中就掐头取尾的给认定为“杨在会上煽动说:肚子饱了就干活,肚子饿了就蹲着”。   三、必须把恶毒的向党进攻同经过党的教育提高觉悟后向党交心、说老实话,交待自己过去的错误认识区别开来。在前几年的运动中,有一些把交心中交出的问题也以错误给予认定论处,如民勤县的李顺天,58年前工作一贯积极,58年秋党号召干部向党交心,李就交了他去武威参观省工商界现场会的情况和自己的一些思想认识问题,按照党的规定,交心的问题不能作为处分的依据,但结果就以交心中交出的这些问题,将李定为反社会主义分子,送劳动教养。   四、在运动中对个别领导运动的成员和积极分子审查不严,他们以私人成见对待同志,也给党的工作造成一定损失。这也是今后应该记取的一个教训。 ## (三)   在这一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   一、没有按照省委的要求按期完成任务(省委规定63年10月底完成任务)。原因首先是我们对这项工作抓得不紧,行动慢了一些。省委在去年四月份就通知开展这一工作,而我们在六月份才开始向下布置。以后,也由於抓的不紧,致使个别地区又拖延在10月份才开展工作的;其次在案件的讨论审批上,比较缓慢。有些案件查清结论了,长期讨论不上,打印材料不及时,延长了结案时间。   二、还有八人(武威2人、永昌1人、天祝1人、古浪1人、专区机关3人)的问题没有清理。其中除一人(反革命分子)交审干查处外,还有七人因无档案材料未作清理,我们已确定这些案件由地、县改造右派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定专人,清理结案。   三、对一些清理结案了的原定性、处理错了的人员,改变原定性处理的结论还未宣布,需要抓紧处理结案。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省委指示。    中共武威地委一九六四年四月九日   已发:省委、并发各县委、直属党委。存档。(共印五十五份)   中共武威地委秘书处  一九六四年四月十四日印发   · 来源:   甘肃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