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杜映华反革命一案的复查报告   【杜映华,为兰州大学“右派反革命集团”成员。1970年文革中“一打三反”运动中被杀。】   杜映华,男,汉族。终年43岁,陇西文峰区土店子人。家庭中农,本人学生,高中文化程度。曾任区委书记,合作部长,县委书记处书记。1959年反右倾中被批判。   杜映华因反革命一案于1962年11月23日经武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1970年3月因反革命集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 一、原判认定主要犯罪事实。   1、196O年4月杜与向承鉴勾结大肆污蔑党的各项政策,攻击革命领袖,并参加右派反革命集团,曾多次与首犯张春元、向承鉴秘密集合,策划反革命组织名称、反动纲领;杜犯曾经介绍赵××、朱××未遂;杜犯并向反革命组织提供粮食、武器等重要情报,企图煽动群众暴动。   2、1970年判决认定,犯罪事实:   (1)一九六四年和匪首张春元联络后,两犯来往信件极为频繁,猖狂地进行反革命活动。   (2)该犯先后给首匪张春元书写反革命信件,并请示张犯出去后如何搞?   (3)张犯写的“上层建筑、政治、经济、军事、斗争策略”等反革命纲领、联络信件由该犯保存,妄图释放后在社会上勾结地、富、反、坏、右分子,建立所谓“民主统一战线”,实现所谓“民族共产主义”。   (4) 1967年3月,该犯又与一贯道犯王永侦串通案情,及表示对一贯道钦佩。 ## 二、复查结果。   196O年4月向承鉴与杜映华接触后,在交谈中,对反右派、反右倾和当时不良的倾向都感到不满,有不同看法,这是正常现象。杜与向接触中曾交谈过串连干部、组织名称等问题;杜曾与赵建基、朱光汉接触过;杜与向谈话中曾谈到县上干部携带手枪情况和全县粮食仓库发布情况,但杜本人不承认有反革命目的,且证据不足。故杜映华参加反革命集团应予否定。   杜映华在劳改期间,曾通过黄荣、史茂珍、史朝忠、孙克歧等人与同监犯张春元、王益三传递信件,其情况属实。该犯在第三监狱曾先后给张春元写信三封,给王益三写信一封,给孙克歧写信一封,由黄荣、史茂珍、周学礼等犯转递。内容一是对张春元说明他从云务山被送三监狱的原因,和王益三被加刑的原因,一个是叫张春元安心服刑,认真改造,另外给孙克歧写了一封“中国近代史”,无具体内容,上述信件仅仅系犯人口供交待,均未发现其反动内容。   张春元先后给杜映华写了七次信,其内容可归纳为下面几个方面:一、相互之间的问候。二、张春元对当前国际上发生的重大事件的看法。如对印尼右派问题,赫鲁晓夫的下台,中苏分析等。三是对彭德怀的怀念和同情。四是通过传递信件,张春元散布了他的反动思想。如对史茂珍说:“你们可以在杜的周围一块儿学习最时髦的东西——毛著,可以伪装自己,另一方面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吸取有用的东西。”   关于杜映华请示张春元:“我们出去如何搞”的问题。经查杜映华未做交代。只有张春元在1967年4月23日的口供中说:“杜映华说他的刑期不长了,出去怎么办。我就通过史茂珍传了个条子,叫到农村去,好好的搞,总结一下我们过去失败的原因,为什么我们都坐了监狱。好好的学习毛主席著作。”史茂珍证明:杜映华曾经跟他说过他的刑期快满了,出去怎么办的话。仅有史交代,没有其他证据。   关于张春元写给杜映华的“上层建筑、政治、军事、组织斗争策略”等反革命纲领的问题。据史茂珍、史朝忠证明,张春元写信属实。共写三、四页装在肚疼丸的药盒里,借上厕所之机交给史茂珍看后,转给了杜映华。但无原始证据,具体内容没有落实,杜又未交代,不予认定。   关于组织名称问题。张春元交代可能写在给杜映华的信中,提到过“民族统一阵线”和“民族共产主义”的话。史茂珍交代“在张春元写的上层建筑中写的是民族统一阵线”,但均未承认它就是该反革命组织的名称,故不应认定。   关于与一贯道王永侦串通案情,并对一贯道组织表示钦佩的问题。经查,杜曾与王永侦谈话中说过:“你们一块儿的都是好人。”后来于3月17日犯人开过批斗会后,写一纸条给杜,上写:“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的道门的话,我作为介绍人,先把号挂上,你出去后找何首中求道。”但杜尚未看清就被发现。此问题不应定罪。   该案原审特别粗糙,审讯不深不透,又无证据,只凭犯人的口供交待材料认定。特别是对有些重要问题和情节都没有很好的深追。 ## 三、处理意见   杜映华由于受到反右倾受到批判,怀有不满情绪,并对当时浮夸风、瞎指挥及生活困难问题,有不同看法。杜没有参加“右派反革命集团”。   杜在押改造期间,据犯人口供,杜与张春元、王益三等曾互相通信,企图释放后组织反革命集团。但没有确凿证据,故对杜映华参加组织反革命集团问题应予否定。   经中院党组1980年元月29日研究,对杜映华两次参加反革命集团问题,应予否定。撤销1962年11月23日武山县人民法院民字第96号判决书和天水地区革命委员会保卫部天革保审(70)001号判决书,对杜映华宣告无罪,并做好家属善后工作。    1980年3月20日   来源:谭蝉雪 编著:《星火:兰州大学“右派反革命集团案”纪实》,纽约:国史出版社, 20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