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彭县县委关于严重违法乱纪分子郭跃明的材料   郭跃明,男,26岁,义和公社六管区党支部书记,出身商人,成分粮商,彭县义和乡人,解放前五年,经常同父亲郭善荣到什邡、绵竹等地购买大米和杂粮,到蒙阳、义和等地出售,进行粮食投机。51年参加工作,54年4月入党,55年6月转正。历任武装队长、社长、党分支书记等职,58年建公社后,担任义和公社六管区党支部书记到现在。   郭跃明一贯无视党纪国法,欺压群众,侵犯人权,破坏党的政策。自58年以来,先后被其非刑体罚者达28人,严重地损害了群众身体健康,并整死逼死人命两条。同时一贯贪污偷窃。真是国民党作风十足,实为群众中的坏分子。   (一) 无视群众疾苦,体罚病人,估逼病人吃石头,鸡屎等,整死逼死人命两条。   60年1月26日,郭在该管区一食堂组织劳动力,社员杨金富(贫农,33岁,有病)来食堂吃饭,私自去饭桶内舀了一瓷盅稀饭,被炊事员文宗安看见,打了杨一拳,杨当即倒在地上。郭对文这种非法行为,不但不加批评,郭对文这种非法行为,不但不加批评,反叫文把杨:“跟我拖出去”。文把杨倒拖三丈多远,郭又叫杨站在板凳上交待,因杨有病,站不上去,郭就跌杨两足,又令杨跪在板凳上。并辱骂杨说:“你狗日的饿得很,你究竟要吃好多才吃得饱,吃了又要偷,马木河的石头你吃不吃?”杨在气愤之下说:“要吃。”郭即令拣石头与杨吃,分队长肖建章(上中农)拣来一个饭碗大的砖头,在板凳上一砸说:“你快与我吃了”。付队长郭善秀(贫农)见肖未找到石头,便拣了一个六分长,指姆大的石头送给肖,郭跃明叫肖:“拿去给我喂嘛!”肖即把石头塞进杨的口头,并用手按杨的腮和将杨的喉管,逼其吞食,郭检查杨吞石后,又令分队长曾宪银(老下)用燃着的纸烟烧杨的脸。次日杨的肚子发胀,向社员付元秀说:“我吃了石头后,心头慌得很”。七天后,杨即在向家拱桥附近死去。   59年冬月29日,社员高德金(男,贫农,30余岁)因修河病了返家治疗,未带介绍信,郭叫炊事员不给高的饭吃,高连饿了两天,只得用泡菜充饥。高因气饿交加,病势骤重,于腊月3日死亡。   60年正月初,社员曾宪刚因病不能出工,曾去吃饭时,郭站在食堂门口大骂:“你装病不出工,都要吃饭,该吃屎”。在曾的背上打了两拳后,即拿猪屎叫曾吃,曾拒绝不吃,郭又用篾片挑起鸡屎估逼曾吃,与曾糊了一嘴鸡屎,曾的病至今未癒   (二)对有缺点的社员,任意处以打骂、扣饭、罚跪、剥衣服、罚冻等,作风十分恶劣。60年正月初,郭亲自下令并主持斗争了私逃工厂,又自动回来的贫农社员刘元海。在斗争会上,指使分队干部向吉顺揭发刘不安心农业生产,将刘的衣服脱了。又借故说刘偷米票,强迫交待,因刘未做过此事无法交待,郭即叫群众拨冷水。马代元取了一盅冷水拨在刘的身上。郭又令分队干部马代元,社员刘大志等用芦竹棍和白夹竹毒打刘一顿,最后令刘订出保证。60年2月初栽洋芋中,有个别社员偷吃了洋芋种,被郭发现,吃中午饭时,郭即把吃洋芋的社员徐国绍、杨启秀、周纪珍、曾宪娥等13人集体罚跪斗争,后扣饭一顿   (三)郭自52年以来,一贯利用职权,采用支出以少报多,收入以多报少,涂改单据,做假账,收入不做账等办法,大肆贪污公款。57年社内出售苕青,每斤八厘,改为五厘,又黄谷3000斤,每斤五分五厘,改为五分三厘,从中贪污13.5元。58年该管区成立公共食堂,在仓库购买大米4000斤,已做社员预支账,但年终决算时,郭又从复计算,扣社员现金464.58元,并称此款是自己已垫付的,58年转公社时,原小社存有现金1054.98元,除修公共食堂支出390元外,还余664.98元。郭伪造假单据39张,将所余款全部贪污。同年郭购集体用的被盖50余床,支出305.19元,在账上已报销此款。但在59年5月决算58年账时,郭又将被盖卖给社员,得款305.19元。据查实,郭在公社化前贪污人民币1075.50元,公社化后贪污1489.95元,共计2565.45元   (四)贪污套购国家粮食,破坏粮食政策。   郭还贪污军属代耕粮,套购国家大米等1180多斤。如53年2月,郭将军属的代耕粮280斤用来抵了自己的统购任务,54年又将社员刘安俊、王阳金二户的购粮证80斤改为180斤,150斤改为250斤,套购国家大米200斤。   (五)不参加劳动,生活腐化。58年转公社一年多来,郭参加劳动不到10天,他女人也不参加劳动,在食堂吃饭不定量,想吃多少就吃多少,还经常叫炊事员给他炒菜、煮面吃。甚至为了满足自己的大吃大喝的资产阶级生活,不惜破坏国家的统购政策,损害集体利益。如郭曾叫收购组长段全贵给他套购鸡蛋。从建立公社后,郭共私吃公社的鸡、鸭、鹅等100多只,蛋1000多个,猪肉300斤,以及花生、蜂糖等10余斤。    县委还在研究处理中。    1960年4月26日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