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麻城县“关于李裕德罪恶事实的调查报告”   李德裕,男,41岁,家庭贫农成分,个人坏分子出身,系麻城县东木公社木子店管理区第五生产队铜车垸人,整风前任该队队长。   该犯1942年至1949年解放为止,历充伪乡丁、乡公所班长、小保队班长。1947年11月曾参加台子垸暴动攻打我县政府。1948年任小保队班长。在汪家山打探解放军时,曾组织毕长恩、李裕忠二人企图杀我贾指导员。因毕等害怕,不同意,未遂。49年解放后,拒不放下武器,将长枪两支、手榴弹一个暗藏在皮绊家里,后到处流窜躲避达半年之久。直到同年下季才为我剿匪部队俘获,继放回家。51年混入我基层组织,为民兵班长、社主任、生产队长;54年因隐瞒历史罪恶,伪装积极,混入党内。   该犯不但是个兵痞,而且流氓成性,一贯玩弄妇女。强奸、搞皮绊、强占民妻,无所不为。1948年任小保队长时,持势强占贫农李凤楼的老婆陈翠香一年多,公开住在陈的家里,把李甩在一边。52年任民兵班长时又持势强占侄媳、贫农李仲存的爱人郑贵玉,公开在郑家睡觉,不准李仲存与郑同床。同年8月又指使郑贵玉与丈夫离婚,公开与郑姘居。最后才骗取了一个结婚证。不久该犯因贪污被群众斗争撤职,郑又与他离婚改嫁了。强奸、搞皮绊是该犯的家常便饭。铜车垸的青年妇女只要稍微长得好一点,不论亲疏、长辈、晚辈,他总要不择手段的加以侮辱。解放前该犯共搞了姪媳陈初香、何咏兰等四个皮绊。解放后又搞了姪媳占朝玉和叔伯妹李先桃等六个皮绊。更严重的是强奸了姪孙女李孝梅、李含咏等两个少女、外孙女郑友如、姪媳占脂香、姪孙媳郑冬梅等三个青年妇女。1956年10月,该犯任初级社主任时,一天晚上与姪孙女、17岁的妇女小队长李孝梅等到汪家榜开会,夜晚回来时,孝梅因喝茶掉了队,该犯故意在半路等她。走到铜车垸祠堂门口附近,该犯突然转身把孝梅拖进祠堂里,孝梅骂他是牛并且要喊,该犯不准她喊,用暴力按在草上强奸了。59年又企图强奸妇女队长邱玉肖未遂。   该犯自59年春当上生产队长以后,与反革命分子李续普(支部书记)勾结在一起,做尽了坏事,犯了滔天罪行:   1、培植亲信爪牙,建立反革命统治。支部书记李续普,是该犯姪儿。手下的四个“参谋”“打手”:一个是该犯的姪子、贯盗、被我从内部清洗的贪污分子李远松,系该犯和李续普派驻汪家榜的食堂主任,具体掌握汪、张两姓89户的粮食大权;一个是该犯的房姪,李续普的哥哥李宏普,系铜车垸李姓50户的小队长与食堂主任,具体掌握李姓一切大权(该队只有汪、张、李三姓);一个是该犯的外孙、伪连长的儿子汪玉平,为生产队会计,具体掌握全队财经大权;一个是该犯皮绊的丈夫,被镇压的恶霸地主的儿子汪勋升,为生产队保管,具体掌握全队的粮食大权。以该犯和李续普为首的六个人,简直是群众头上的奴隶主。叫他们掌握一切权利,剥夺了人民一切生活、人身、言论、行动的民主自由。群众称这个生产队是一块“黑天”。称该犯和李续普是“活捉三郎”的催命鬼,三岁小儿听到他们二人说话都吓得哭。   2、打击报复,排除异己:这个对只有青年团员、管理区派的团支书汪木成和汪的爱人、共产党员、妇女队长邱玉肖夫妇两人。对该犯和李续普同志敢说句把话,敢向公社、管理区反映他们点把问题。因此,该犯和李续普就把汪、邱二人当作眼中钉,在工作上不用他们,处处找岔子整他们。去年六月,该犯无理地要罚社员汪砚成五元钱、15斤口粮。邱当众说,不能罚,不合理。该犯马上把邱找到厨房里大骂一顿,说她不服从党的领导。当夜又召开干部会,除向邱进行恶毒斗争外,又向她威胁说:“今后如我队再发生偷盗,你要完全负责!”邱气得痛哭流涕,想到有冤难申,散会后走到塘边想跳水自杀,绕塘三周,后因想到自己是共产党员,不能死得不明不白,才回家了。同年6月,因天雨,汪木成将50斤麦头子从稻场挑到家里暂存,该犯和李续普即诬汪是偷麦,是想瞒产私分,罚他42元钱、5斤口粮。同年8月,与汪已经分家的父亲汪绍显偷了几刁高粱,该犯和李续普除罚绍显3.50元钱、18斤口粮、停火18餐外,把木成、玉肖二人的伙也停了36餐。同年9月在管理区开生产队干部会时,该犯和李续普又借口上述两件事向汪木成进行斗争(邱因病未去),并罚跪毒打一顿。汪受屈不过,回家后曾两次企图持枪自杀,幸被邱玉肖发觉制止。同年11月,汪被李续普兄弟二人逼得没有办法,出走到富水水库去了后,该犯和李续普、特别是该犯就集中精力折磨邱玉肖。邱有病,管理区留她在家一面工作,一面修养。该犯却天天派邱做重活,经常找岔子,几次开会对邱进行斗争。哪一个不斗,就说哪个包庇。邱气得经常哭,几次要求该犯给打迁移,要回娘家13生产队去住。该犯坚决不肯,说:“死也要死在这里”。同年12月,有一次邱带张子孝等20多个妇女扯黄豆,因饿不过,一面扯一面剥生黄豆吃,一面哭,被该犯看到了把邱打骂一顿,威胁说:“今后再吃,要杀你们的脑壳”。并把干枯的黄豆禾硬叫给邱等三个妇女吃。同月下旬,有一天夜晚,管理区召开生产队干部会时, 该犯只要邱与他同去。去时,在路上说了很多下流话。回头的时候邱先走了。该犯随后猛追上来,除说下流话外,并将邱的颈子搂住,满身摸,企图强奸。因邱结扭反抗要喊人,才未遂。从此以后,该犯更对邱恨之入骨,不但天天要邱做重活,而且还要邱抱病下冷水。有一天下大雪,到处结了冰,该犯却要邱一人大早上树夹木子。以后又借故说邱调皮,召开党、团员、干部会向邱开展斗争。最后,该犯又与李续普商量,要把邱调到水库去整。叫保管汪勋升不把饭给邱吃,停了邱的伙。硬逼邱带病、饿着肚子上了水库。邱玉肖经该犯在家里和李续普在水库两下一整,最后折磨得不成人形,几乎死去。   3、为了残酷统治人民,去年春季,该犯与李续普商量后,开始实行一大堆最残酷的惩罚制度。规定一切小偷小摸的、拣谷、拣麦的‘说调皮话的、与“干部”争嘴的,不服从“调动”的、出工迟了的、收工早了的、种私菜的、有偷盗“嫌疑”的……总之,只要他说是坏人、坏事的,他和李续普以及手下四个打手,都可以决定罚款、罚口粮、停伙。罚的范围可以从一个人到几个小队。不管什么事,只要他们六个人当中有一人说声“罚!”就非罚不可。说罚谁,就罚谁。说罚多少,就罚多少。全队139户,受到罚款处分的96户,共罚款1242.10元。每户平均近13元。其中该犯直接负责的31户,共罚款404.45元。受到罚口粮处分的84户,共罚口粮1713.12斤每户平均20.7斤;其中由该犯负责直接责任的20户,共罚口粮581.4斤。受到停伙处分的113户,349人,共停伙17580餐,每人平均50.4餐;其中该犯直接负责任的86户,241人,共停伙6930餐,停伙时间80%以上是在去年10月至今年2月初的粮食最紧张时期。去年11月李续普上水库以后,虽然经常回去,但留在家里负责直接责任的是李德裕。他折腾群众的手段与李续普没有二样,惩罚群众的手段,同样是特别毒辣的。去年6月,他叫社员汪中佐等十一人每人把公社砖厂在该队的篾箢拿一担挑土,挑后仍旧放在原地方。第二天他将这十一挑篾箢藏在会计室的楼上,以后砖厂要箢子,他说是汪中佐偷去了,罚他们13.20元钱,每人1.20元。去年12月,汪中全八岁的孩子清儿饿不过,摘了一点生黄豆吃,该犯看到后,把清儿的脚拉住倒拖几十步远。当天晚上,借口这件事和少数妇女出工迟了点,把汪家榜和张家垸所有的人召到食堂大骂一顿。晚上,把两垸67户164人,集体停伙一顿。同年8月该队打渔时,该犯叫汪勋荣摸鲫鱼,结果汪在石缝中摸到一个二两重的小鲤鱼,以为是鲫鱼,捉不住捏死了。该犯说汪不该捏死鲤鱼,罚他一元钱。今年元月,该犯称汪家榜食堂不见了150斤大米,将汪、张两姓群众80户、214人停伙六天。   4、大势抄家:该犯和李续普把抄家当作家常便饭。去年一年,全生产队,户户都被抄过三次到六次家。张家垸7户,被他们下门倒柜地背地抄家十余次,以后群众干脆不锁门。除他自己家的粮食外,从群众家里抄出的近一千斤粮食,全部被该犯和李续普没收了。被抄出粮食的群众,个个被他们戴上“偷窃”的帽子,受到各种各样的惩罚。贫农汪忠全被该犯从家中抄出五斤谷后,被罚口粮70斤,人民币17元。   5、欺上蒙下,严重克扣社员口粮。去年抗旱时,汪家榜至张家垸屋面前100多亩稻田受旱,有一卷车到三卷车车水,就可以基本得救,可收谷4万多斤。该犯和李续普为了骗取领导信任,假造“声势”和本位主义,硬把全生产队全部劳力调到铜车垸附近抗十几卷车车水的少量高田。结果汪家榜门口100多亩田只收5000斤谷,减产35000多斤。而铜车垸附近的为数很少的高田,也只收谷一半。到了十一、十二月和今年元月,公社、管理区规定每人每天吃口粮七两至半斤谷,实在不够的可以供应。按照这个标准,该队的粮食可以吃到12月底。为了骗取领导信任,该犯和李续普硬说按照这个标准可以吃到今年元月底。他们不向群众宣传上级规定的粮食标准,并欺骗群众说:“我们队的灾情重,应该比别的地方少吃些”。有一次妇女队长邱玉肖向一些妇女说“管理区规定我们一天可以吃七两谷”,该犯知道后,把邱狠狠地训练一顿。说邱是“没有根据地乱说”。全队去年11月至今年元月,每人每天只吃五两谷。其中汪姓、张姓86户(除汪勋升、汪玉平等三户)大部分时间每人每天只吃四两谷。小部分时间吃五两至六两谷。去年11月底至12月初,该犯竟经常把粗糠发给群众抵口粮。隔一天两天发一次,一次发一天到几餐。加起来共有七、八天。很多人吃的解不出大便来。有的吃蔴子泻肚子,泻得骨瘦如柴,走不得路。汪勋普一家六口人,个个泻得倒了床,差一点都死了。到第三天幸第十三生产队的毕表兄送半升米来煮点粥吃救活了。有些人解大便时用铁丝、棍子向外扒扒得肛门直流血。小孩子解大便老是哭,大人只好用手指头耙着向外掏。粮食这样紧张,又不准社员种蔬菜。去年11月至今年元月该犯在家具体掌握全面工作时,凡是在家的男女劳动力,不管有病无病,一律强迫日夜出工,不留一点空隙。病情太严重,实在不能出工的,一律停伙。把群众折磨得喘不过气来。很少有可能种菜,全生产队没有一个小队有公菜。种有私菜的也不多,就是种了也少得可怜。去年冬播前后,有些社员抽空在山上开荒种了点把私豌豆、小麦,等到禾苗长到三寸长的时候,该犯和李续普用锄头统统挖掉了。两人挖了一整天。70多户人家种的七亩来小麦、豌豆被他们一次挖掉了。而该犯和李续普等自己种的却保存得好好的。   (6、捆绑、吊打中、贫农11人。凡是该犯看不顺眼的人,不是骂就是打。去年10月有一天,该犯叫汪天桃(15岁)上山砍柴,汪没有去,该犯即把汪的脚拉住倒拖二、三十步,头被拖得没有皮。最后又停他两餐伙。他不准旁人把给他吃。下中农汪忠树去年12月从水库请病假回家后,一家四口人,该犯每天只给他们7两米。汪饿得没有办法,一天晚上到谷堆上偷点谷,该犯发觉后,当即把汪拉到自己的小伙房李吊起来,一直调到第二天早饭后,直到吃中午饭,才松绑。汪的两只手都捆吊肿了,回家后病越发严重了。睡在床上起不来,第三天该犯又叫会计汪玉平要把汪从床上捆起来送上水库。汪吓不过,只得自己扶着手杖上水库去了。15里路,走了一天才走到。贫农汪化信,今年三月在三河修水库时,一天夜晚因病不能出工,经管区的游主任批准休息后,该犯说汪是装病,把汪的被子掀开拉着汪的脚倒拖了2丈多远,硬把汪拖到雪地里去冻,幸被游发觉制止。)   7、私设监狱。去年12月下旬,该犯“小伙房”用的铜壶不见了(汪中寅的壶),该犯诬蔑是刚从水库请假回来的下中农汪中树、汪中全、中农伪排长汪中福偷去了。即把这三个人连同汪中福的6岁小孩平安关在一间敞开天井的空堂屋里,要他们把铜壶交出来才放。每天白天强迫他们出工,晚上就把他们所在这件牢房里。解大小手都不让他们出来。这几个本来病的不能起床的人,在这种情况下,白天既要出工,晚上又要挨冻(当时天正在下雪),特别是汪中福父子俩个,被子在水库被人偷去了,每天晚上只能睡一捆草,又被该犯停伙12天,全靠亲房、邻居给些野菜、米汤渡命。坐到十几天后,汪中树等三个病人病得更严重了;汪中福的小孩因饿得了重病,肚子肿得很大,脚酸手软,走不动路,后来者三个人要求去住病人院,该犯说:“病人院不诊你们这些坏家伙,把你们诊好干么事?死了还好些”。后来,汪中寅发现铜壶是他的弟弟中品拿到水库去了,该犯才把汪中树等私人放出来。出来后,由于病势严重,经医生批准进了病人院,直到今年四月份才进步诊好。   8、群众在该犯和李续普的百般折磨(克扣口粮、罚口粮、停伙、捆绑吊打、坐牢房)下,大量害病死亡。全队449人,从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半,先后病了360多人,占全队人口80%以上。最多时重病号达到100多人。因被该犯克扣口粮、停伙饿死和折磨死的32人。其中该犯应付直接责任的16人。应负同谋责任的6人,都是中贫农。此外,该犯还摔死贫农小孩一人。这些人死在该犯的手下是极端悲惨的。例如贫农张世高一家三口是这样死的:张世高,35岁,原有梅毒,后来诊好了张的老婆童自琴,28岁,身体很好,仅残废了一只手;张的孩子3岁,长得很爱人。去年11、12月,该犯每天只发给张家十一、二两谷,张家三人饿得不像人形。有一天,张世高饿不过,在汪榜垸食堂里搞了一把黄豆生吃了,该犯发觉后,罚张4.50元钱,25斤口粮。长期停止一个人不发粮。这样一来,痛肉加针,到了12月间,张家三口人完全饿得起不了床,有一次一连五天未开伙,第三天,童自琴爬到舂屋帮张拨谷舂,结果爬不起来,被张牵回后,就再起不来,也吃不得了。第二天下午气绝而死。当天晚上张为童送烟把,回来时倒在菜园边也起不来。经汪姣容、汪素丹两人牵到床上后,当天晚上也死去了。张的小孩张绪明当天下午坐在汪姣容家里,有气没气的哭,天黑回家时走不动,是汪姣容把他抱回去与父亲睡在一起的。第二天清早,汪素丹发现张世高死了,张绪明非常危险,就把绪明抱在小凳上坐着喂了一些茶,马上就到汪家榜向李德裕报告说:“张世高死了,他的小孩也很危险,应该救一下(有一碗米汤就可以救活)。救活以后,把他名下的口粮交给哪个,请人帮忙养起来”。可是该犯爱理不理地回答说:“人死了就算了,至于他的小孩,既然很危险,就让他死了算事。没有父母,哪个愿养他。你赶快去夹木子,死人的事不用你管!”说完又睡他的觉。这样吃了早饭,汪素丹等能动点把的人都被该犯调出去夹木子去了,张世高的尸体和小孩丢在家里无人管。到中午,该犯慢慢摇去了,一进张的屋,看到张的小孩还坐在凳子上喘气没有死,该犯当即把他坐的小凳子一抽,抓住他的右手向屋当中一摔,就把这孩子摔死了。该垸妇女汪仙娥当时看到这种情形,泪如泉涌,但不敢说。又如贫农张世宾,去年12月饿不过,搞了半把黄豆生的吃,该犯当即看到了,即将张猛力一举向下一摔,又狠命的踩两脚,当夜就停了张母子的伙。第二天早餐起,又接连停了3天。3天中张全靠吃野菜度日。张的母亲夏金枝,67岁,掉了很多牙齿,吃不烂野菜,囫囵吞又过不得,只好硬饿。夏因身体健壮,前段吃4两谷一天,已经饿的骨瘦如柴,加上这一饿,结果一双眼睛都陷到骨头里去了,看到怕人,饿得脚酸手软,完全下不了床。几天后,睡到半夜无声无息地死去了。夏饿死后,连棺材也没有。人死得最厉害的时候,共产党员、妇女队长邱玉肖向该犯说:“人太死多了,支部有责任,要想个办法”。该犯冷笑一声说:“那怕么事,死了人大家多吃点粮食,你怕什么?”   9、在该犯和李续普的摧残下,该队灭门绝户的8户,有该犯副主要责任的4户,负同谋责任的2户,均系中贫农。负主要责任的4户是:张世高,三口人,都死了(前面已经说了);汪绍文,一口人,饿死了;汪化恩,一口人,饿死了;汪绍鑑,一口人,饿死了。该犯和李续普逼得外逃流浪、嫁人的17人,其中由该犯负同谋责任的13人,负主要责任的4人。佘引定母女二人被该犯克扣、停伙饿不过,于今年元月逃到金寨流浪,讨饭20多天。   10、该队群众在该犯和李续普等的严重摧残下,死的死了,病的病了,逃的逃了;没有病,没有死,没有逃的人,也是东倒西歪的,大多数人对生存丧失了信心。34岁的全劳力汪中桃,从稻场拿一捆草给牛吃,走二、三十步歇了三肩。30多岁的社员汪念祥,一下子不能把一把草头锄拿上肩头。绝大多数人不洗脸,不洗澡,不理发,不扫地,出门就解大小便,到处搞得臭气熏天。在家里,在路上,在田野,人民见面说上三句话就要流泪,谈死。妇女队长、共产党员邱玉肖和张子琴等青年妇女,一谈话就少不了一边哭,一边说:“今天脱鞋,不知明天穿不穿?”“我们不晓得哪个先死啊!”连5岁的小孩子,也有的说自己死了就好了。很多母亲看到孩子哭,就向孩子流泪说:“儿呀!你莫哭了,晓得是你先死,还是我先死呢?”很多人饿得没有办法,看到黄豆禾,就找黄豆摘下来生吃,特别是小孩,摘黄豆吃的最多。全生产队有200多人摘食过生黄豆。汪塝垸还有汪天桃、汪志清等五、六个小孩吃生元豆禾和糠,该犯对这些吃生黄豆、吃生糠的人,无论男女老少,看到一个罚一个,还要戴上“偷”的帽子。今年元、二月份全生产队只有30多人能够出勤,而且只能干锄草一类的轻松活,还得经常休息。   这个队受该犯和李续普摧残得最厉害的是63户人烟的汪家榜。该犯经常说:“汪家榜的人不整死一半,我不忍心”。他们所以这样仇视汪家榜,主要是该垸(汪姓)与李姓在历史上有矛盾。   12、群众被摧残到这种地步,可是该犯和李续普等却大肆贪污,大吃大喝,吃小灶。该犯兼财经队长,直接掌握生产队的石灰窑。先后贪污石灰款300多元。去年10月一次集体贪污150余元。该犯和李续普、汪勋升各得50余元。今年元月该犯带民工到三河修水库时,又贪污本队水利公款40余元,买了几丈布,一个茶缸,五把电筒和喝酒用了。该犯把贪污的石灰款子扯了两套绸子衣服、三套卡机棉衣、两双深球鞋、两个洗脸盆、三件卫生衣、喝了50多、100多元钱的十全大补酒等上等酒(存下空酒瓶三十七、八个)。该犯自去年初任生产队长后,一贯吃小灶。在汪家榜汪中寅家里专门设立个小伙房,每天吃三、四餐干饭,经常吃糯米粑。既不定量,也不把钱。一天吃两、三斤米,吃不完就给皮绊何定香一家人吃。以该犯和李续普为首几个家伙,去年以来,吃了400多斤糯米,1000多斤粘米。他们从群众家里没收到生产队的600来斤粮食,被该犯和李续普等连吃带偷了500来斤。上述粮食该犯吃得最多。特别是去年冬季该队死了40多人,该犯一个也不让群众抬,都是他带上几个亲信干部和自己的亲房人抬(他自己不动手)。抬一个就吃十几二十斤米的饭,为这一樁事,共吃了700多斤米。此外以该犯和李续普为首,去年12月至今年元月先后吃了政府照顾浮肿病人的糯米65斤,黄豆30斤,红糖、红枣绝大部分是他们吃掉了。春节时,政府照顾病人的90斤大米,被他们全部贪污了。去年11、12月,以该犯为首宰食了生产队两只大公羊,吃掉了生产队2亩最好的试验油菜。5升地的萝卜种。李续普从水库回来杀生产队一只羊,该犯也参加吃了。铜车垸死一条牛80多斤肉,该犯和李续普等贪污了50多斤。今年该犯带9个民工在三河水库过春节时,生产队送去28斤糯米,7斤半鱼,3斤豆腐,2斤4两猪肉,35个糖粑等,社员只吃了3斤糯米,其余都是该犯吃了。今年2月初,他从三河水库回来,整了100多斤糯米,除了在家与汪勋升和自己的皮绊等大吃了几天外 ,其余六、七十斤他挑到水库一个人蒸糯米饭吃了。去年7月扣社员李润琴50斤小麦的口粮不把,结果用麻袋背到自己家里去了。该犯贪污回家的粮食共有300多斤,他的家属经常吃干饭。起码是吃干稀饭。群众饿的真可怜,可是该犯和李续普这些人的家里直到今年整风时,还有腊羊肉、羊油、猪油、牛肉。   该犯为了压制群众,逃脱罪责,挑拨党群关系,经常公开向群众说:“有的人说我拐(坏),我拐么事,上级叫我们怎么做,我们就怎么做。要说拐,上面比我们还拐些”。   谈起该犯和李续普,这个队的男女老少,无不恨之入骨。谈起他们统治时期人民群众受的痛苦,没有一个妇女不流泪痛哭,没有一个男子不咒骂、喘气。五岁以上的小孩没有一个不切齿痛恨的。开始整风的时候,妇女队长邱玉肖说:“让我先哭三天,吐口气!”群众说:“不杀李续普、李德裕没有天理!”   我们认为,该犯罪大恶极,不杀不能平民愤,应判处死刑。    调查人 贺东寅何炳烈整理人 何炳烈1960年6月24日   · 来源:   湖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