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错误交待   <原商城县委书记处书记兼砦河公社党委第一书记、孙广生> ## 一、1959年10月县委扩大会上批判张福鸿问题   根据张福鸿所犯的错误,对张福鸿进行批判斗争,当时我认为是应该的,在斗争中没有本着批评团结的原则和正确的斗争方法,以致在批判斗争的过程中发生了违法乱纪,在县委扩大会上,虽然没有发生打,后来也形成了叫他站着,在县委扩干会上发生了违法乱纪,扩干会城郊公社在人委礼堂一个片的干部斗争,我看到几个干部都推打了他。当这些目无法纪的情况发生以后,自己当时又没有站在党纪国法的原则立场上坚决制止。   张福鸿死后,我不仅没有积极分析查明张福鸿死的真实原因,反而听信了马龙山说张福鸿是畏罪绝食自杀而死的话,后来县委召开两次会议研究向地委的报告在会上也同意了马龙山对分析张福鸿死的原因。检查起来在张福鸿问题上自己是有责任的。   县委扩大会议上斗争张福鸿是马龙山亲自主持的,刘述增、张天山、刘文彩都在场,斗争开始县常委研究划分三个小组,县直机关一个组,公社党委书记划分两个组。会上并确定赵明英、李芳璋我分别掌握,参加研究这个问题的常委有马龙山、刘述增、张天山、赵明英、李芳璋、我,小组斗争是十月一日开始的,这一天县委又决定叫我去主持国庆节大会。这天下午我参加了小组斗争会,这下午斗争张福鸿是马龙山亲自主持,刘述增、张天山、刘文彩都在场。第二天上午就把两个组合并一个组斗争张福鸿,马龙山主持的会场,上述县委也都在场。就在这一天上午我发言斗争了张福鸿,发言中提到他爱人岳母在人委同睡一床床(看不清楚,疑似如此——J)上。 ## 二、不坚持组织原则,介绍黄宗仁入党   黄宗仁入党我是介绍人之一,这个问题是1959年4月4日上午马龙山张福鸿为黄宗仁入党问题,亲自去财政局,这时我在商业局开会,张福鸿派人委通讯员把我找回来的。回来后,马龙山、张福鸿主动就把黄宗仁入党问题提出来了并争取我、杨永成、王泽贵有什么意见,随后张福鸿提出叫我同杨永成作介绍人,这时我不仅没有坚持党的组织原则,反而随声附和的同意作了介绍人。 ## 三、砦河公社反瞒产问题   1959年10月19日在砦河公社召开的小队长会上批准斗争了五人,批准法办了五人。   四、批准杀牛犯问题,1959年冬,农村发生杀牛问题后,当时把这一问题错误的分析为两条道路斗争,富裕农民破坏生产的花样,象这样情况经我批准法办也冤枉不少的(此处看不太清——J)人(批的数字不清)。   五、1959年11月20号亲自召开一次政法三长会布置了对杀牛犯组织下乡公判宣传。   上述检查交待请县委批示。    孙广生(1960年)六月二十五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