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城关公社朱岗大队徐祖德在三反运动中自杀情况的检查报告   <中共罗山县委检查组>   城关公社朱岗大队上朱岗生产队,付(应为副,下同——编者)队长徐祖德,在整社三反运动中因被辩论,自杀的情况。我们遵照县委指示,于9月24日在县委监委、农村整社三反办公室、人民检察院、城关整社三反办公室配合,组织检查组前往进行检查。通过座谈了解、登门访问、现场观察等形式,将近半天的时间情况已基本弄清。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自杀者徐祖德,男,现年42岁,下中农成分,农民出身,历史纯洁,家系朱岗大队徐湾生产队人。于1957年任徐湾生产队长,至1959年秋在水利工地任中队长,现调任上朱岗生产队付队长,其工作积极、责任性强,群众谓之其是“关公”的生产队长。但是,方法简单、态度生硬、手段粗暴,犯了些严重强迫命令和违法乱纪错误。突出的是1959年冬,在南湾灌渠任中队长时,对有病的和干活消极的民工进行不同程度的扣饭达28人,占70人的40%(每吨(应为顿,下同——编者)每人三碗饭,被扣者少给一碗饭)。有的被扒掉棉衣、摘帽子有8人,并亲自动手打了3人。严重的是1959年12月一夜,有7个未请假没上夜班的(其中有两个病号,3个出远差晚归的),他便组织对7人辩论,都被摘去帽子、脱掉鞋袜,在严寒的霜夜罚苦工(担土)一夜,第二天早餐并每人扣饭一碗。同期对朱本才(中农),因未请假回家,加之朱偷了10斤红薯,被其扒掉棉袄、帽子和鞋袜,推出门外,在正下着大雪地上很(应为狠——编者)冻,朱多次求饶,其不准进屋,而朱本才无耐(应为奈——编者)拿刀将自己手指砍烂四个,其并不同情,反说:“朱为偷懒不干活,砍去手指”,又扣饭三天(每吨三碗,少吃一碗),至成残废。平时凡是被处分的民工,都是敢怒不敢言,只好暗地啼哭。对请假回家的民工也少给粮食。如徐祖英、朱秀英等三人回家70余里路程,每人只给十两(老称——编者)米做四天口粮。但其一家三口人都住在水利工地进行多吃多占,克扣社员口粮。   公社地委根据其错误事实,研究同意在其本大队召开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对其进行批评。因此,由住队工作组长章承华、何安贵同志(都系公社地委委员),于9月23日夜,召开干部会,对徐进行批判,到会42人(有部分苦主),会前武装了积极分子30人,交待政策,介绍了被批判人的主要错误。在批判中始终坚持了党的政策原则,摆事实讲道理,没有动手动脚现象发生,而且会后徐本人,也将错误作了交待检查认错,同时会终由何安贵同志对本人作了善后工作。其回家后,第二天表现心情愉快,工作如常,无什么变化。但工作组长章、何二位同志与三反领导组,认为徐虽认错,思想未得到批判,就又确定于24号夜继续召开干部会,对徐又进行揭发批判,到会24人,方法仍然是本人检查,后大家批判,会中只发言3人,天下雨了,大家都要求不开了,回家盖谷垛子,便一哄而散。章承华同志只说:“明日再搞”。会终仍由何安贵同志作善后工作,只说:“徐检查不深刻,代(应为戴——编者)大帽子过关”。并指出要进一步准备明日再检查等就了事。这个会上虽无动手动脚现象,进行猛烈,批判较很,言语粗糙,徐的思想增加了压力,背上了包袱。徐回到家庭,临睡时只叹了一口气,并未与爱人说话。第二天其爱人放早工回来(七点时)喊他吃饭不去,并叫他爱人在食堂吃,其趁此时上吊自杀。   造成徐祖德自杀的主要原因,我们认为有三点:(1)由于运动以来,有部分人对其痛恨,在大字报上揭发他在水利上打死两个人(经检查对证已否定),这方面问题虽在会上未揭发,但他非常害怕,这是主要一面。(2)加上24号夜其三叔徐乃银(大队粮食站长)在会上过激的批判说:“你做这样的事(指其犯的错误),把你死去的老先人都丢丑了,今后你咋有脸见人呢?搞得我们也没法见人”(指自己和其弟徐祖功都是大队干部),增加其压力大,产生绝路思想。(3)工作组干部有官僚主义,在经过两次批判终了,善后工作都做的不细,对死者性情直硬的特点不加分析掌握,与其谈话缺乏交待政策,在他的大部分错误交待后,第二天批判没结果,声言再搞,因此他很害怕。总之,第一种是造成自杀的主要原因。而整社三反工作组同志在执行政策上没大的错误,主要责任应死者自己负,但事后大队党支部并帮助死者家庭进行安葬,对其家属加以安慰。   总的来讲,自杀事件是影响运动的健康的,我们必须深刻吸取教训。为此当着在队工作组干部划清责任界限,解除了不必要的顾虑,对广大干部、积极分子讲明死者的错误,与其本人的态度,划分界限,挽回不良影响。同时城关公社党委立即召开了各队、厂的三反工作组长会议,进一步研究批判斗争中的方法及应当注意的问题,并对前段进行情况加以检查,吸取教训,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同时要求运动中不要小手小脚,要认真细致的、深透的把运动健康的进行到底。   以上报告是否妥当,请指示。    中共罗山县委调查组1960年6月26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